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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的电视机
阿富汗的电视机
塔利班独裁政权崩溃、卡尔扎伊组建阿富汗新政府之后,这片久经战乱的土地终于迎来的和平的曙光。我在凤凰台拍摄的专题片中看这样的一组镜头:在断壁残垣、茅屋焦土之间,几十个、上百个阿富汗人围着一台小小的电视机,喜笑颜开地收看电视节目。每当看到精彩的地方,人们一起发出了潮水般的欢呼声。老人深深的皱纹伸展开来,孩子的脸上更是绽放出花朵般的笑容。
看到此处,我不禁想起自己童年时代看电视的经历。那是七十年代后期,我们家在四川一个偏远的小县城里。有一天,父亲所在的工厂买回来了一台黑白电视机,这是县城里的第一部电视机。此前,人们经常翻过两个山头到附近部队的操场上去看露天电影。父母都还年轻,周末通常都背着我,乐此不疲地去看电影。而现在,据说这个小小的铁匣子里就能够放出无数的电影来!每天晚上,无论男女老少都涌到工会的礼堂里观看,那似乎是生活中一场不可缺少的“盛宴”。小孩子尤其去得早,各自带着小板凳,占据最佳位置,有的时候还因为抢位置而争吵不休。我记忆最深刻的便是观看“四人帮”的审判,人们也是时不时就掌声雷动。特别是看到江青同志在法庭上说“我是主席的一条狗,主席让我咬谁我就咬谁”的时候,大家都哄堂大笑。后来,《霍元甲》、《陈真》等刚刚已经大陆的香港电视连续剧几乎都是一集不拉地在礼堂里看完的,盼望每个周末的到来简直是“望穿秋水”。到了放“续集的续集”《霍东阁》的时候,我们家里终于买了一部十四寸的电视机。那是我们家中最值钱的东西,按钮必须由父亲亲自掌控。
因此,我能够切身体会阿富汗人那从内心深处涌出来的快乐。在塔利班残酷统治的时代,最高领袖奥玛尔下令关闭了电视台,不准民众拥有电视机。人民被剥夺了获得资讯信息和享受文化娱乐的一切自由。就这一点上来看,塔利班所宣扬的“革命”显然是一种违背基本人性和人类进步潮流的“革命”。在一个连“快乐”的权利也被剥夺的国度里,更不用谈什么民主和平等了。所以,当卡尔扎伊领导的新政府上台之后,首要的一件工作就是重新开张阿富汗的国家电视台,开始播出新闻和娱乐节目。在电视台新招聘的人员中,就有年轻美丽的女性播音员——这样的举动,在塔利班的统治下,会被处以死刑的。然而,阿富汗人民却是那样地喜欢刚刚走上镜头前的女播音员。他们把她看作自己的女儿,他们的“追星”比起别的国家来更加真诚和可爱。对于一些刚刚实现“温饱”的阿富汗家庭来说,他们最渴望的就是拥有一台自己的小电视机,一如二十多年前的我们。因此,目前阿富汗对小屏幕电视机有很大的需求量。这类产品,日本索尼的每台要三百八十美元,而中国同类产品的到岸价仅一百美元,显然更具有竞争力。中国驻阿富汗大使馆的商务参赞建议说,中国的家电企业可以到阿富汗来开拓市场。
这段关于“阿富汗的电视机”的报道让我产生了许多后续的联想。一九四八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其中第十九条就规定,任何人都有“通过一切手段不受国界限制寻求、接受、传达信息及思想的自由”。《世界人权宣言》强调,“知情权”和自由地获得信息的权利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在知识经济和信息产业占据主导地位的新世纪里,资讯是财富的源泉,资讯也是人类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基础。一个连多元的资讯都无法获得的人,能够产生伟大的思想和卓越的艺术创造吗?一个连多元的资讯都不允许拥有的国家,能够经受“第四次浪潮”的挑战吗?在我看来,阿富汗的普通民众对电视机的喜爱,其实就是人类探求真理、享受娱乐的天性的体现。而那些黑暗的力量也深知,只有垄断了信息传播的渠道,才能将人民变成“愚民”。然后他们禁止音乐和绘画,毁坏历史遗产,斩断人们一切的私人生活和“娱乐权”,将人们变成他们专制统治的基石和工具。于是,真理便被驱逐了。
美国新闻法学者艾莫生认为,自由地获取信息是增加知识和发现真理的最好办法。一项最健全、最合理的判断,是在考虑了各种正反意见基础上做出的。因为人的判断是脆弱的,可能出现错误。判断常常受到人的感情、偏见或个人的利害支配。人的判断可能由于信息与洞察力的不足或不恰当的思考而受到损害。既然任何一个人都难以做出完美的判断,就必须由其他人补充、修正、提炼或给予拒绝。为了追求真理,每个人必须倾听关于该问题的各种意见,尤其应该倾听反面意见。如果压抑信息的传播和观点的争论,就会妨碍新思想的产生,导致错误的蔓延。塔利班时代的阿富汗的悲剧就是一个最典型的案例:邪恶的原教旨主义者们截断了阿富汗与世界的所有联系,所以他们才能够随心所欲、肆无忌惮地炸毁巴比扬大佛、杀害没有戴面纱的女性、征召无知的青年去充当他们的炮灰。
电视是现代文明和开放社会的象征之一。但是,要让阿富汗人民自由自在地收看各种电视节目,还会有一个漫长的历程。据英国《卫报》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报道,阿富汗最高法院大法官申瓦里近日以有线电视节目与伊斯兰传统文化相违背为由,宣布禁止人们收看有线电视。目前,有线电视供应商已经接到通知在一月二十六日停止提供服务。申瓦里二十一日在喀布尔接受采访时表示,收看国外频道的那些“低级”节目让人非常不舒服。他认为,如今阿富汗的有线电视节目里充斥着“堕落”与“低级”的外国电影、新闻和娱乐节目,而其中一些节目已经违背了伊斯兰教义所宣扬的道德标准。他说:“我不希望在阿富汗看到这一类节目。”
看来,在一个传统力量根深蒂固的国家推行现代文明,还会不断出现“回潮”的现象。这个大法官虽然不敢明目张胆地像塔利班那样采取极端措施,但他的思路与塔利班并无根本的区别。你有什么权利决定什么节目“低级”、什么节目“高级”呢?你可以选择不看这些“低级”的节目,但你不能强制别人不看。不过,大法官的声音在阿富汗已经不再是“唯一”的声音。阿富汗新闻和文化部长马赫杜姆就明确表示反对这一禁令。马赫杜姆说:“目前阿富汗的有线电视和广播没有什么不雅的内容。”他同时希望内阁能在下周更改这一禁令。有关人士也指出,禁令虽然已颁布,但由于阿富汗政府没有相应的控制技术,通过卫星天线直接接收国外节目还没有受到多大影响。
让我们祝福那些劫后余生的阿富汗人民从此平安幸福,让我们祝福阿富汗早日成为如同波普尔所说的“开放社会”,也让我们祝福阿富汗家家户户都拥有电视机——其中,中国生产的电视机也许能够占有最大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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