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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港澳台记者若家奴
视港澳台记者若家奴
日前,中共外交部新闻司司长、说谎从来都是“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的刘建超,举办中外记者会,介绍《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的有关情况。
根据该《规定》中的条款,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来华采访不再必须由中国国内单位接待并陪同,赴地方采访,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还可以通过被授权的外事服务公司聘用中国公民协助采访报道。许多外国记者欢迎此《规定》的出台,认为这“体现了中国政府的自信”。然而,肥头大耳的刘建超却明确指出,港澳台记者不适用《规定》。
这是典型的“宁与友邦,不与家奴”的思路。由此可见,共产党的天下与满清的天下并无根本区别,都是“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而对本国国民,则是“奴隶畜之”。长期以来,中共搜刮民脂民膏以自肥,对于养活他们的十多亿民众,从来没有丝毫的感恩之心,反倒恬不知耻地宣称说,是他们用最少的耕地养活了最多的人民,是他们给予了老百姓“吃饭权”(即“猪权”)。
奥运前夕,中共在申奥时宣称的改善人权状况的诺言仍是水月镜花,中共的监狱里关押了全球数量最多的良心犯和言论犯,大陆新闻自由的空间日渐局促。港澳台记者来大陆采访,越来越如履薄冰。此《规定》似乎开了一个小小的门缝,但就连这点自由港澳台记者亦无福享受。与金发碧眼的西方记者相比,港澳台记者仅仅是“二等公民”而已。中共煽动“反帝”仇恨,常用的一个典故是:昔日上海滩的公园中,立有“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如今,中共自己却高高竖起了一个更丑陋的牌子——“大陆记者和港澳台记者不得入内”。
港澳台三地风景迥异。澳门在回归之前便已实现舆论一律,《澳门日报》宛如《人民日报》之翻版。由蓝营势力控制的台湾主流媒体,惟中共马首是瞻、闻风而丧胆,北京的新闻办公室居然可以直接对他们下令说:不准刊登《讨伐中宣部》的作者焦国标的任何文章。惟有香港的部分媒体,不甘于“温水煮青蛙”的悲惨结局,诸多热爱自由、秉持良知的新闻记者不屈服地作“牛犊顶橡树”式的抗争。
即便如此,近年来香港的新闻自由度排名仍然渐次下降。《文汇》、《大公》两报长期重金豢养,凤凰电视自称“代表”香港舆论,林和立出走《南华早报》,黄毓民遭电台封咪,《信报》为李氏家族收购,坏消息一个接一个。向中共争宠者甚多,然得宠者寥寥无几。就连善于察言观色、配合中共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大肆刊登反美和反西方言论的《亚洲周刊》,也不准游客带入大陆,更煌论在大陆公开发行,可谓“想做奴隶而不得”也。
一个只给你家奴地位的国家,你如何去爱它呢?正如老舍在《茶馆》中所说:你爱这个国家,可这个国家爱你吗?中共的文宣机构,常常口诛笔伐那些要求直选特首的香港人和那些要求免于战争恐惧的台湾人“不爱国”。然而,沉冤难雪的程翔案,再次证明了中共当局强加的“爱国有罪”的逻辑:即便你想“爱国”,也必须“奉旨爱国”,而不能按照自己的方式来“爱国”,否则程翔便是前车之鉴。在此背景下,香港人宁作大英帝国殖民地的居民,而不愿作共产中国的家奴,难道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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