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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文化品格源于皇权专制的塑造——浅议中国劣质文化的制度性根源/亦忱
中国人的文化品格源于皇权专制的塑造
——浅议中国劣质文化的制度性根源
文/亦忱
前言
老朽曾在涂鸦小文《中国式问题:是文化问题还是制度问题?》中说过,当今中国最迫切的问题,“其实是个制度问题:我们在既往的制度路径上究竟还能走多远的问题。” 对此,有许多人深表认同,也有不少人加以质疑。其中,网友愤怒的玫瑰以《中国最大的问题在哪里——与亦忱先生商榷》为题撰文,认为文化问题才是中国式问题的主要症结之所在。
玫瑰在文中写道:“再好的制度也是由具体的人来执行。中国之所以落后,说一千道一万还是教育的落后,从家庭到学校都只重‘技艺’,不论‘修身’,人权、自由等方面的教育完全是空白。父母从来就没有人格平等、天赋人权的概念,对小孩的评价以是否听话为主要标准,教养出来的孩子连起码的自由、独立的思考的习惯都没有,怀疑、批判的发散性思维更是欠奉(原文如此——疑为“缺”字之误)。”
因为我在文中对易中天不久前在香港的行状提出了异议和批评,玫瑰在文中为易中天抱屈,遂告诉我:“易中天写的《走近顾准》就写得很好”。并说,羰侨靡字刑炖?#8220;讲人权讲自由一样是个高手”。据此,玫瑰反问我:“易中天有机会讲顾准、林昭吗?”
玫瑰网友为了坚信文化问题才是中国最根本的问题之所在,向我和众多读者们提出了这样一连串的问题:“在染缸文化里挣扎的人格猥琐的思想侏儒,即使制度设计得再好,又有什么用呢?您能想象他去坚决捍卫自己的论敌的言论自由吗?您能想象他会为了一个陌生人的人权,不惜走上街头抗议吗?大陆数量庞大的政治冷淡和自私冷漠、只知道经济利益的人群,难道和文化没有关系?”
最后,玫瑰网友得出结论:“最不坏的民主制度以及一切美好的制度安排,没有强大、深厚的独立人格、自由思想教育下的民众的自觉参与,只能是空中楼阁,成为粉饰和谐、毒害人民的精神鸦片。”
按愤怒的玫瑰在文中不言自明的结论:文化问题才是中国最根本的问题。
以下,就是我这个没有什么文化不学无术的老朽关于传统中国的文化与制度问题一锅烩式的胡说八道,权做引玉之砖。欢迎像愤怒的玫瑰这样的网友给与批评和批判。
一,如何定义文化和制度?
为了回答愤怒的玫瑰提出的问题,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文化?什么是制度?这两者究竟是个什么关系?不搞清楚这三个问题,所有争论中国式问题的人,鲜有不陷于郢书夜说式的语言陷阱之中。
关于文化的定义,在古今中国,由于其语义的笼统性、模糊性,一直是一个无人可以说得清楚的问题。即使在欧美社会,古往今来,这也同样是个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问题。例如,美国人克罗伯和克拉克洪曾在《文化:概念和定义的批判回顾》一书中,竟列举了文化的定义达一百六十多种。
据英国人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考证,从18世纪末开始,西语中的“culture”一词的词义与用法,与历史上的狭义用法相较,发生了重大变化。他写道,“在这个时期(即18世纪)以前,文化一词主要指‘自然成长的倾向’以及――根据类比――人的培养过程。但是到了19世纪,后面这种‘文化作为培养某种东西’的用法发生了变化,文化本身变成了某种东西。它首先是用来指‘心灵的某种状态或习惯’,与人类完善的思想具有密切的关系。其后又用来指‘一个社会整体中知识发展的一般状态’。再后是表示‘各类艺术的总体’。最后,到19世纪末,文化开始意指‘一种物质上、知识上和精神上的整体生活方式’。”①
中国学者余达维经过研究和考察,对文化的定义作了以下表述:
关于文化的定义问题,“就西方而言,基本能够达成共识。在最宽泛的意义上,文化指特定民族的生活方式。著名人类学学者泰勒这样给文化定义:‘文化或者文明就是由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获得的、包括知识、信念、艺术、道德法则、法律、风俗以及其他能力和习惯的复杂整体。就对其可以作一般原理的研究的意义上说,在不同社会中的文化条件是一个适于对人类思想和活动法则进行研究的主题。’将文化定义为特定的生活方式的整体,它包括观念形态和行为方式,提供道德的和理智的规范。它是学习而得的行为方式,并非源于生物学,而且为社会成员所共有。文化作为信息、知识工具的载体,它是社会生活环境的映照。文化作为制序(institution)、器物与精神产品,它给予我们以历史感、自豪感,据此我们理解人的生命存在、意义和人在宇宙中的地位。文化作为人类认知世界和认知自身的符号系统,它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一切成果。”②
上述余达维所综合阐明的西方学者对文化的定义,应当也同样适用于中国。否则,当下中国人讨论所谓文化问题,如果没有共同认可的概念作基础,基本上都是在进行聋子之间的对话或争论,不仅达不成共识,而且会陷于毫无意义的口角之争。
与对文化的定义如此复杂相比,对制度的定义,则就相对要简单一些。
所谓制度,一言以蔽之:是国家政权和各种经济与社会组织,凭借有效的强制力为后盾,而为这种强制力所能约束到的人制定的规则总和。制度的核心功能,是界定人的权力与责任,明确权利与义务;抽象来说,则是划定人在社会生活中自由与禁忌的边界。在一般情况下,制度是由所有成文的规章和法律组成,但在皇权专制下的传统中国社会,中国的皇帝所发出的任何圣旨乃至片言只语的口谕,都能成为国家制度的补充。
在搞清了文化和制度的定义之后,我们就不难发现,尽管中国的传统文化对国家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反作用,但在中国历史上,却是制度决定文化,而不是文化决定制度。那是因为,在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凡是抗拒“皇权专制”国家制度的人及其所代表的文化,都被中国的国家制度给无情地淘汰了。所谓中国的传统文化,就总体上来说,都是中国传统制度的衍生物。所谓有中国特色的传统文化,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说,都是由“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制度——皇权专制”所锻造的。
二,为什么说中国人的文化品格源于“皇权专制”的塑造?
传统意义上的中华民族的文化品格是什么?我认为,其主干是“帝王至尊,以吏为师”,其余的东西全是从这个主干上生长出来的枝枝蔓蔓。在我看来,能够塑造中华民族文化品格的制度,莫过于在中国流毒了2000余年的皇权专制的社会制度。
凡对中国历史稍微有所研究的人都知道,自商鞅奠定有中华民族特色的“皇权专制下的中央集权”国家制度之后,中国的国家制度特性,自秦以降直至上世纪70年代末,这2200多年间,是“千载犹行秦法政。”
事实上,当年毛泽东就曾毫无顾忌地说过,他在中国所建立的社会制度,其特点就是“秦始皇加马克思”。现在,回过头再看看近代中国的社会制度,其中,究竟有多少马克思主义色彩,又有多少秦始皇主义色彩?这绝对是个可以写十篇博士论文都涵盖不了的宏大课题,显然不是我这个没什么学术造诣的人可以扛得动的题材。
然而,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分子,我却可以尝试着从当代中国的制度源头上,去追溯一下,传统中国人的文化品格是如何被皇权专制的国家制度所塑造的。
据中国历史记载,公元前359—350年,是商鞅在秦国的“变法”,才基本上奠定了“皇权专制下的中央集权”这一最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基本制度。与此同时,商鞅还把一个对中华民族影响极为深远的国家制度设计,即,把“强本抑末”的经济制度,赋予了秦国的朝廷和后来的历代中国朝廷,使之与皇权专制的国家基本制度结伴而行,直到上世纪80年代初,才由邓小平逐渐加以改变。
所谓“本”,是农业,而“末”则是除农业之外的百业,主要是指商业和手工业。“强本抑末”制度若换成现代语言,便是“以农业为国家经济建设中心任务的‘轻商主义’经济制度”。即,国家政权在制度层面强化农业,同时,给商人们和手工业者们设置重重制度性障碍。
公允地说,在社会生产力低下的中古时代,秦国在实行商鞅所奠定的这个当时“最先进”的国家制度百余年后,秦始皇率先受益于“皇权专制下的中央集权”政治制度和“强本抑末”经济制度所产生的“综合国力”增强,以及国家的战争动员能力远强于其它六国,而最终灭掉六国统一了中国。
当中国历史演进到现代,我们再回头看看,中华民族在2000多年前所创造的“最先进”的“皇权专制”国家制度,把国家高度统一起来后,坚持这个制度2000多年不动摇,循着这个制度的路径,究竟在历史上创造过什么值得用现代人眼光能加以肯定的社会成就和普世价值呢?我看,除了中国人津津乐道的所谓“四大发明”给了西方近代人以最初的科学技术工具使之能够改变旧世界,以及在唐代之后相对公平与日渐成熟的科举制度,催生了西方社会的现代文官制度之外,充斥中国历史典籍的记载,则是中华民族中的坏人、歹徒和野心家、阴谋家,为了争夺那个惟一的龙廷宝座而周期性地陷国家、社会和整个民族于动乱和自相残杀的血泊之中,在广袤的神州土地上血流成河之后,为长安、洛阳、开封、杭州、南京和北京的皇宫里更换了一个又一个帝王而已。中国的锦绣大好河山,除了每过几百年改变一下姓氏之外,其对中华民族的芸芸众生而言,莫不是在无边的苦海和劫后余生之间轮回。
若是用一个现代人的立场来评价一部2000多年来的中华民族史,从最根本意义上说,中国的历史其实就是一部帝王兴衰的闹剧史和悲剧史:即,由“皇权专制下的中央集权”这一国家的基本制度编制剧本,从商鞅发端,由秦始皇率先登台表演,到汉武帝推至高潮,在唐玄宗手里弄到鼎盛,至康雍乾三帝转盛而衰,直到到袁世凯黯然谢幕,其间,究竟浸泡着中华民族的多少血泪,只有老天爷才知道。对中华民族尤为不幸的是,这一中国式的悲剧和闹剧,至袁世凯落幕后,其尾声不仅延及当代,其流韵还将回响在难以预见的将来。
如今,虽然时过境迁,但我们还是可以粗略回顾一下,中华民族上演的“皇权专制下的中央集权”的闹剧和悲剧,是如何由出演中华民族悲剧和闹剧的当然一号主角秦始皇领衔上演的。
史载,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由于所谓“制度路径依赖规律”所发生的必然作用,以超强暴力手段实现天下一统的秦王朝,继之以实行“焚书坑儒”的文化专制,实乃合乎历史逻辑的大一统国家制度的强化之举措,也是建设专制社会之必须。现在看来,虽然秦始皇当时所实行的文化专制确实阻断了中华民族对文化进行多样性的选择,用“皇家垄断”取代了“百家争鸣”,但是,通过对中外历史的比较,不难发现,文化专制对一个社会、对一个民族的伤害无论怎么残酷,也只能局限在意识形态的精神和气质层面,并不会必然导致一个社会、一个民族陷于千年的停滞不前。对此,希特勒当年所搞的“国家社会主义”文化专制,应该可以作为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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