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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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混的游戏:宋石男的巴掌和他的文字/亦忱

   此前,我在回应四川文化界的混混宋石男胡搅蛮缠时,故意对这个传说中的“资深媒体从业者”、自称为“严肃的职业的读书家”,露出了一个五岁小儿也能看出的破绽:将错就错,坚持把他接受网易编辑采访后写的文稿由3000字说成了5000字,以检验一下这位“读书家”会怎样对待这个智商50点的弱智儿也能看出来的明显“错误”,看看此人在这个无关宏旨的小事上能表现怎样的胸襟、气度和才华、学识,是不是真的配得上他给自己加冕的“严肃的职业的读书家”头衔。结果,使人惊异万分和我大跌眼镜的是,这位“读书家”居然在他的每篇文章中,就像发现了我那些“抄袭”来的涂鸦文字中的命门和死穴一样,对这个无关争论痛痒的瑕疵下手一次比一次重。这回竟然在《扇小圣斗士四耳光》的奇文中上升到如此高度:“要挖掘一下他夸大我 3000 字访谈为 5000 字背后的虚荣心,是的,就是虚荣心。”
   平心而论,我对生活中的混混见得太多了,其中,被我亲自收拾过的混混起码不下10个,但在中国的文化界遇到像宋石男这样的超级混混尚是第一次。原先,我确实说过不再为这个混混写一个字,可是,因为我故意很弱智地把3000说成5000,所以,我得为那些忠实的读者们给个说法,才不得不顺带着再提及一下这个著名的“读书家”。尽管我书读得很少,一般写文章都靠“抄袭”和“剽窃”,但这并不影响我来唾弃自称“读书家”的混混。
   先说说我为什么要把宋混混的文字故意夸大2000字。我不知道我的读者们是否喝过白酒。我喝白酒前一般都要看看它的酒精度。像北京的红星二锅头,高达65度,我一般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喝,而那种只有28度的低度白酒,我基本是一碗一碗地喝,至于6度的啤酒更是一瓶一口地喝过。我的这个经验用来阅读文章,非常管用。比如老子的《道德经》5000余字,那是犹如存了快3000年的度数极高的好酒,我的酒量充其量就只能碰它一两滴,所以,读了30多年都不敢说自己看读懂了它的意思十分之一。而宋混混的那3000字“绝妙好辞”,我只瞄了2.5分钟,就知道他那泔水桶里捞出来的东西里面有何成色。当时,我在“抄袭”那10000多字的时候,考虑到网易的编辑把他当个人物来推介,给他头上戴了顶“资深媒体从业者”的高帽,他自己手里又像当年Q爷一样执了柄“严肃的职业的读书家”的钢鞭,所以,为了不怠慢“读书家”起见,故特意把他那3000字的东西比做“一杯6度的啤酒,泡沫多于液体”,故意夸大了2000字,说成5000字。实事求是地说,我在前文中之所以说,那东西“总的来说还比较严肃”,其实是看在网易的编辑们亲自出面采访了这个混混的份上。我原以为“读书家”会对我虚夸他文字的小事一笑了之,可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这个“读书家”却是个真正的街头混混,居然迭次因2000字的泡沫文字兴师问罪,居然上升到我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这样的高度,以为我吃饭没事干,把他的文章当气球来吹很开心。为了帮助证明这个自以为是的混混“料事如神”的猜测很准确,这回,我就真的如他所愿满足一次自己的“虚荣心”,再次把它故意夸大3000字,存心说成6000字,以高兴死这个街头混混。
   各位读者都看到,为了那个子虚乌有的2000字,我居然说了那么多废话。与混混争论,就这德性。下面,我再来切入正题,说说这个宋混混为何是超级混混。
   我原本以为,来了个加了两个词做定语的“严肃的职业的读书家”,为林钦差洗刷由我“厚诬”的罪名,确实有点令我诚惶诚恐的感觉。遂准备毕恭毕敬摆正位置,准备来承受“读书家”那由“史才”“史学”“史识”“史德”组合起来的超级火炮来轰击。可结果,“严肃的职业的读书家”原来和我一样两手空空,也只不过有两个巴掌甩出“四记耳光”。可这个连栽赃都很蹩脚的混混,他那甩出的“四记耳光”却像拍在自己的脑门一样,只弄出一丁点响动,根本就无损我这个对林则徐“鞭尸”的“文化暴徒”一根毫毛。

   首先,我得说,宋混混说的不错,我那几个万字的涂鸦货,基本都是“抄袭”和“剽窃”来的,可惜的是,他居然说少了我“抄袭”和“剽窃”的分量,得要我来补充。这个瞎混混真正糟糕之处在于,他无视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对中华民族来说,“林则徐是历史的罪人”这九个字,却是我正宗的原装货。凭此九个字,我就敢“抄袭”和“剽窃”古今中外任何人的著作来论证我的结论而有天然的免责权。尤其可笑的是,我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说过我写的什么东西是“学术论文”?我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是说“由于自己不学无术,我对玩弄理论概念而唬人的文章基本上不看,也不写(主要是写不来),而对传播真相和新知识的东西比较敏感。事实上,我所涂鸦的那几十万文字垃圾,也根本就没有什么理论体系,除了‘常识、情理、良心’这简单的六个字可以囊括之外,可以说没有任何理论意义。哪些左肩和右肩一边挎了个书袋的学者,对我的文章嗤之以鼻,我觉得是极为正常的事情”。这个混混为了嫁祸于我,居然可以不做任何举证,就“猛然砸出毫无逻辑关系的结论”:“读书未遍,妄下雌黄”。
   其次,我在文中明明说过“中英战争之所以会打起来,根本就不是因林则徐虎门销烟而引起。如果没有道光皇帝在林则徐误导下的闭关锁国并终止对英贸易的错误决策,如果没有‘林维喜案件’所引发的深层法律和文明冲突,如果没有满清王朝和大英帝国对世界的认识巨大差异无法调和,所谓‘鸦片战争’根本就打不起来。这个结论,在中外严肃的历史学著作中,为实事求是的中外历史学家们所公认。”林则徐之所以被我称为中华民族的“历史罪人”,我的本意是提请国人明白“人类文明进化的必然和历史前进的正确方向。”我从来就没有在任何一篇文章中强迫别人一定要接受我这个“林则徐是历史罪人”的观点,而是一再声明谁要是认可林则徐的民族英雄地位,那绝对是他的自由,他完全可以写100万字乃至更多的著作来继续证明这一点。可这个宋混混明明知道林则徐的昏聩蒙昧在那里,就要一口咬定他是民族英雄并把它当作公理来接受,却非要强迫我来收回有史实和历史正确的前进方向能支撑得住的正确结论。
   最后,我想提请所有读者明了我的基本观点和给出的基本事实是:我仅仅是站在为了中华民族未来的福祉不被“林则徐第二”这样的蠢人断送的立场上,才提出了“林则徐是历史罪人”的观点和进行了力所能及的证明。至于别人是否接受这个观点,那是我根本就管不了,也不想去管的事。只要别人不在反驳我观点的文章中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我一般是根本就不愿理睬那些无厘头的所谓反驳文章的。因为,我从一开始就声明了自己不是历史学家、更不是什么鸟“读书家”,我之所以要还林则徐是“历史罪人”的本来面目,是为了我的儿孙们不重蹈覆辙。现在,这个可笑的宋混混不去认真证明他心目中的民族英雄究竟英勇在那里,却一而再,再而三地纠缠于我的片言只语,从我写过的数万字文章中挑百十个字来当靶子。尤其令我笑掉大牙的是,我明明在文中非常诚实地做了说明,自己写的那些东西全是依据别人研究和思考的成果而提炼出来的一己之见,我是站在别人肩膀上才看到了一个又一个自己从前所未看到的历史景象,为此,我均对给我提供过帮助的学者们给与了真诚的谢意,根本就轮不到宋混混来唾沫横飞信口雌黄。退一万步说,就算我所有写作用的材料都是引证于别人的文章,也就是宋混混说的所谓“抄袭”和“剽窃”,我从一开始就未做任何隐瞒,这又关宋混混什么鸟事呢?再说,我谈论这段谁都可以谈论的历史,根本就没有任何自私的功利之心和哗众取宠的目的,没有任何一个网站因此给我支付过一分钱稿费,所谓“亦忱”只不过是一个虚拟的符号,与我真实的名声毫无关系,本人也不只一次拒绝过电视和报纸的直接采访,因为我根本就不想因此而扬名四海或“臭名昭著”。宋混混的荒唐可笑之处在于,我把学者樊美平的观点和检索到的史料作为论据加以引用并给出核实的路径,这其实是任何一个中学生都可以去验证的事实,我一点也不感到这是什么丢脸的事情,难道我非得去大英帝国的档案室看了原件,才算是可信的史料?可是,这个超级混混居然洋洋自得以此作为杀伤我的核武器来使用,以为可以对我一剑封喉。世界上如此弱智的“读书家”,可能也只有中国才会出产。
   可笑的宋混混,如果你的巴掌甩在自己脑门上很开心,请你每天甩8个,这个数字比较吉利。同时,你还完全可以把这种巴掌拍在自己脑门上的感觉记录下来。你这个超级混混除了两个巴掌和一堆无厘头的文字,你还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东西?!
   (2006-10-14)
   《宋石男:扇小圣斗士四耳光》
   http://culture.163.com/06/1014/17/2TDL9V2S00280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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