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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100万的冷笑与一文不值的同情——从中国9.11案犯艾绪强面对死亡的冷笑引出的话题/亦忱
一,价值100万的冷笑
2005年9月11日上午,在中国首都北京最繁华的商业街——王府井大街,发生了一起举国震惊的出租车故意撞死撞伤多名行人的恶性刑事案件。此案所造成的后果,包括被劫杀的出租车司机在内,共3死6伤。
今年5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二罪并罚,判处作案人艾绪强死刑并附带死者家属和伤者民事赔偿102万元。据多家媒体报道,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上,当艾绪强听到对自己的上述判决时,不仅毫无半点悔意,而且始终面露不屑的冷笑。艾氏公然蔑视法律、蔑视受害人家属悲愤情绪的冷笑,使所有参与庭审活动的人无不感到莫名的痛恨和大惑不解。
据媒体报道的案情,9.11案犯艾绪强与那些死伤于自己车轮下的行人和死于自己刀下的出租车司机不仅向无宿怨,而且素昧平生。只因艾氏人生彻底失败,其在精心预谋的报复社会型自杀行动中,寻找垫背者时与这些人偶然碰到一块,才使这些死伤者极其倒霉地成了他向社会泄愤的伤害对象。我相信,中国历史一定会记住这个极其恶意,又极其残忍地拉人垫背的自杀者。对“艾式自杀”会成为一个社会学名词,我是一点也不会质疑的。
学者熊培云在他反思此案的《深思“艾氏911”》大作中,把此案和发生在美国的9-11事件作了一番很有意思的对比: “袭击时间都是选在9月11日上午;袭击地点同样具有某种象征意义。据艾绪强在庭审中宣称,其之所以选择王府井,是因为’王府井是中国最繁华的中心,是富人聚集的地方’;袭击原因同样是出于跨地理、跨阶层的报复。站在法庭上,艾绪强更对自己’报复社会,报复富人’的目的直言不讳。由于自己“无法在社会生存”,索性选择“与王府井同归于尽!”据称,艾绪强家在外地农村,在城里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对待,因此对城里人产生一种很深的偏见———‘现在10个城里人有9个都是黑心的’。”
“袭击手段同样是劫持交通工具,然后择准时机“自杀式”地冲向无辜的人群。艾绪强骗乘一辆出租车后在东城区灯市口附近将司机杀死,随后驾驶该车由北向南冲入王府井大街,直接造成3死9伤。据其供述,倘使车子不被动的停下来,他还要顺着大街一路冲撞下去。”
“此外,从袭击后的心理反应看,艾绪强一直坚持自己“报复有理”的逻辑。自始至终没有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过悔意。”(以上引号中的引文载6月8日《南方周末》)
艾氏9-11案尘埃落定之后,不独平媒争相报道,在网络世界也一片哗然。其中,评论此案最奇怪的一种声音,在我看来,就是有一个叫“雅科夫”的人(是俄国人还是中国人不太清楚),居然在评估艾氏的冷笑后说:杀人犯艾绪强的冷笑一钱不值。(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star=1&replyid=1144040&id=1144040&skin=0&page=1)雅氏的这个死囚的冷笑一钱不值的观点在网络世界一出,立即遭到网民的质疑和驳斥。随后的几天,雅氏便把自己的文章改头换面以《我为何不同情“流氓无产者”》为题,隆重推出。(http://talk.163.com/06/0613/11/2JGAFCIJ00301IJH.html)
那天,我是无意中在一个BBS中读到看雅氏的文章,便马上不假思索的对这位先生的观点给予了随意的一句驳斥:请作者听听法官的宣判,此人的冷笑至少价值100万!因为,在我看来道理非常简单:在中国,谁都有充分的理由去“恶意猜测”一下,一个只求一死的歹人,在听到他所期待的死刑判决到来后会想些什么。而我的猜想是,艾绪强一定是在听到法官宣判他死刑的同时,居然要他赔偿100多万给死者家属和伤者后才觉得好笑的。如果我对艾绪强的冷笑动机猜测错了,但至少我是认为十分好笑的。因为我看到媒体的这一报道时,真的一个人偷偷地笑了好几分钟。
以我从中国法院网上看到的艾氏照片,此人与我等凡夫俗子别无二致,他除了那个失明的眼睛瞳孔被一个翳点罩住之外,人长得还算健全。但是,按照憎恨艾氏的雅科夫先生的描述,艾绪强则是一个“残疾,面貌猥亵,妻子离去,生活落魄的弱者”,是一个“拿无辜的、素不相识的路人开刀的丧心病狂的畜生。”
只是我想不明白的是,如果雅氏的说法成立,法院怎么会要一个“畜牲”去赔3个死者家属和6个伤者102万元呢?据说,那个死于非命的出租车司机李文发与艾绪强一样也是农民,所以他在判决书中,理所当然的与走在王府井大街上的城里人不是一个同样的命价,只能获赔23万元,只及城里人命价45万的一半。(见5月31日京华时报《凶手在王府井劫车撞9人案赔偿同命不同价》)仅此一点,我就敢说艾绪强对城里人有仇也不是毫无根据的。我甚至还想过,如果那个出租车司机在面对艾氏抢车时,如果高声嚎叫自己也是农民,艾氏是否真能下得了手?
在此,说句很弱智的话,我真的不知道北京的法院下这样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判决,究竟是要告诉中国人什么意思。
请聪明的中国人不要用脑子去想,只要用脚趾头去想想,一个一名不文的垃圾人口(我显然不会像雅科夫那样也去说此人是畜牲,因为我认为骂人是畜牲,那是越过人的底线的行为,与说自己是畜牲其实是一个意思——幸好雅科夫在后来的文章中把“畜牲”二字去掉了),他就是把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卖掉,能赔得出102万块钱给受害者家属吗?以我事后十分愚蠢的想法,如果艾氏杀人夺车自杀时口袋里有2万块钱,他还会驾车冲向人群吗?我真的不知道北京的法官是依据什么法律判决一个穷得只剩裤衩的罪犯赔102万?如果中国的法律有这样的规定,我绝对敢在此预言,没准哪一天,另一个穷光蛋或许会再在什么其他的地方制造一起要他赔偿1000万的惊天大案来。
据《京华时报》报道,有个受害者家属在得知国家是不管这种刑事伤害赔偿的事情,拿到这张形同废纸的民事赔偿判决书时,悲痛、仇恨、绝望一齐涌上心头,便咬牙切齿地说:他没钱赔,就用他拿身子赔!结果,又引来许多网民无端的联想。
前段时间我听说,当年美国死于国际恐怖分子9-11袭击的国民都获得了国家金额不等的赔偿。不知中国自艾绪强一案起,对自家农民制造的9-11袭击而丧生的国民能否也能给一些赔偿?我想,如果政府能拿出一部份税款来赔偿诸如诚实的驾着出租车却被人捅死、好好的走在大街上却无端的被人用车压死的国民家属,为之开支了再多的钱即使为此去世界银行举债,相信老百姓都会赞同的。
如果以上的看法能够被人接受,我就敢说:艾绪强在面对死刑判决时的冷笑真的价值100万。
二,一文不值的同情
中国人常说,人心都是肉长的。艾绪强自寻死路,要拉那么多人给他垫背,其违反人伦之举,确实在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都得不到半句同情。我之所以不同情此人,与雅科夫的出发点截然不同,倒不是此人不值得同情,而是此人根本就不需要世人的同情,也拒绝所有的同情。同情,对一个恶意反社会的自杀者而言,绝对一文不值!
以我比较卑下的心理来猜度案犯艾绪强精心设计自杀工程的心理活动,他之所以要选在王府井大街去为自杀拉人垫背,就是为了要收获仇恨、收获作恶后的快感、收获堪比美国9.11事件那样的轰动效应,他最不想要的东西就是同情。我甚至不无恶意的想过,这家伙幸好只会开铲车,如果他也会开飞机,没准他会拉更多的人为自己的死亡垫棺材。
雅科夫先生在文章中,把王斌余讨薪受辱愤而杀人案,与艾绪强为报复社会拉人垫背式的自杀杀人案相提并论,其实是极不明智的类比。不错,那天我在雅氏的文章后确实把自己去年讨论王斌余案件的评论文章《王斌余杀人是中国社会朝恶序化演进的必然现象——兼谈王斌余不能被处死刑的理由与处其死刑的严重后果》(http://column.bokee.com/150962.html)跟帖在后面。我的本意是希望雅先生能从从社会、文化和制度层面来剖析此案的成因和如何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而不要把艾绪强当“畜牲”对待,否则,当下一个这样的“畜牲”再出现时,没准自己也会成为“畜牲”蹄下或爪下的牺牲品。
记得我在去年讨论王斌余案件的文章中说过:王斌余是当今背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国精神和原则与立法、司法指导思想的社会和制度把他逼向了犯罪的深渊,如果处于他死刑而不是酌情减轻其刑罚,不仅是不公正的、不公平的,会使正义女神在中国的法律和司法面前蒙羞,而且也意味着对现存社会不合理秩序和偏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国精神和原则与立法、司法指导思想的司法现状的确认,必将遗害无穷。当时我还预言:若王斌余在潮涌般的民意同情下被处死,他将是中国社会不可避免地演变成恶序社会的标志性人物。因为处死王斌余,将必然会给中国社会明白无误的发出这样三条信息:1, 法律是不值得尊重和敬畏的,杀人后再去自首是愚不可及的蠢举;2,面对强势群体的欺凌,只能在逆来顺受和暴烈反抗之间作出选择,没有第三条道路可走;3,国家、制度、政府、法律已经不再站在了穷人一边,就是有理也不再护着你,你想怎么着就怎么着,看着办去吧。
然而,非常不幸的是,王斌余居然在海潮般汹涌的民意同情下还是被处死了。当我得知王斌余的死讯后,我既为一个可怜的农民工死于非命而难过,更为中国社会的走向而深感忧虑。
今天,我非常清楚艾绪强的暴行与王斌余的暴行不可类比,但谁能敢像雅科夫先生那样在文中断言:“造成艾某屠杀无辜的主要根源,并不在于社会,而在于艾某自身。”艾某在雅科夫的眼中不仅属于被他鄙视的流氓无产者,而且他还居然用马克思的论断来证明像艾某这样的人“能够作出轰轰烈烈的英雄业绩和狂热的自我牺牲,也能干出最卑鄙的强盗行径和最龌龊的卖身勾当”。
雅科夫先生对艾绪强滥杀无辜的总结是:“一个彻底的流氓无产者,一个变态的反社会分子,一个道德卑猥的恶棍。他的残暴,他的滥杀,他对那些无辜的受害者丝毫没有忏悔之心的态度,证明了他仇恨的不是不公正,而是仇恨人类和社会。他的冷笑只是那种心理极度自卑的流氓无产者玩世不恭的冷笑,那种觉得自己杀人够了本,甚至赚了的冷笑,这种冷笑和他自己的生命一样一钱不值。如果说,艾某的行为能给人们带来什么样的反思的话,那就是无论何时,都不可逾越人性的底线。”
雅先生的总结和说教在有产者听来可能很中听,但我绝对敢说,对“流氓无产者”而言,可能只会起到教唆他们报复社会犯罪的作用。原因其实再简单不过:如果我是一个流氓无产者,谁要说我的生命“一钱不值”,我绝对会用行动证明我的生命会与他一样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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