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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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丝伪打假真造假罪证大全
·虫显辉煌:我告诉小方,中国的法院不是新语丝开的
·方舟子《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签名造假又添铁证
·白字秀才:这个邹宇(Yush)在公开签名信上为何要伪造自己所属公司名号?
·白字秀才:利用谎言和假话来指责别人造假,法盲打假岂能不碰壁?
·白字秀才:方舟子为何要伪造"中科院院士应该在中国全职工作"的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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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 鸣:方舟子先生,莫要仅是一个科学的“二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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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字秀才:"祚庥"之迷-到底谁查了字典,庆承瑞还是胡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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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请不要冒充生物医学人士---立此存照: "中医批判小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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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略评所谓“肖传国诉北京科技报、北京青年报、方舟子一案管辖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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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字秀才:方是民根本不知道"安全"的含义是对benefits-risks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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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字秀才:笑看庸医方是民如何给达尔文把脉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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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字秀才:方是民舟子伪造打假基金,欺骗信息产业部的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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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字秀才:给《中国青年报》编辑的信--秦始皇生父之谜越说越迷
·侯江:敛钱打假谁是赢家
·白字秀才:司马迁真说过“赵姬怀胎十二个月生嬴政”吗?--再驳无知的肘子
·忍不住说一句:细批方舟子的翻译错误
·白字秀才:方是民真是个大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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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假“悼念”之名的曝尸
·直言了:Alternative是“不科学”?戳穿方舟子的造谣欺骗
·探戈:“民科”和“非民科”是怎么界定的?
·刘先志:“虚科”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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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字秀才:神秘的106天—-扒开骗子的画皮
·白字秀才:关于“伪科学”,喊打的无理,辩护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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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中医师:抄袭剽窃、伪造身份、一稿多投——三毒俱全的方舟子大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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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飞鱼:方舟子还有多少信誉去从事学术打假
·老中医师:现在还支持方舟子的,都是一些什么样的人?
·直言了:中青报在干什么?
·冖冖:法盲方是民又在大嘴巴胡嘞
·甄不要脸:看看这位支持方舟子的海外知识分子的真面目
·JPJin:和西坡同志商榷一下关于舟舟的问题
·肖传国胜诉方舟子: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
·qwa:且从武汉法院判定的侵权文章第一段,看方舟子怎么公然造假
·菊花叶:袁钟,请不要睁着眼睛说瞎话!
·白字秀才:方舟子有趣逻辑二则
·白字秀才:支持肖传国采取法律行动,鄙视方舟子伪造网路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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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e:方舟子是怎么编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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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存照】近三周新语丝经典语句选摘
·LUUXUN:由方舟子的“签名售书”到泛舟子“签名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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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e:“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看来的确有问题
·【立此存照】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鸣谢启示(附万维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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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字秀才:世龙老矣
·白字秀才:这方舟子撒谎脸也不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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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为其难:方舟子大节无亏吗--答“安立春就公开信事件的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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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love:方舟子抄袭或剽窃的5个先例
·JPJin:就“捧方三段论”和西坡同志商榷(附后续辩论)
·金一:西坡同志的三段论,实在让人开眼(外一篇)
·泽:逻辑,逻辑,又见逻辑
·正义之神:批驳一下西坡同学的“捧方三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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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对方舟子与刘子华案的点评
·金一:求真理,要尊严,讲秩序
·方舟子美国专利真相调查(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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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不要脸:汪丁丁的“阿米诺酸”和方舟子的“中心粒”:以百步笑五十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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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维读者网络>教育与学术

   

   方是民在其洋洋洒洒的“西安翻译学院案二审民事答辩状”中断章取义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所以,西安翻译学院作为民办教育机构,是非营利机构,不得从事营利活动;本案是名誉权纠纷案件,西安翻译学院不应存在任何招生营利,不应存在财产性质的“损失”(为主张合法权利而支出的合理诉讼费用、交通费用除外)。

   其实,第三条的全文是:“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原文根本没有提到民办教育是非营利机构,方是民不仅断章取义而且曲解该法律条款。

   方是民思维奔放到此,大概早已忘记他在“答辩状”前面辩护的一句话:“本人写作有关文章出于公益目的,不针对某个人或某单位,更不屑于与某一个造假分子纠缠。”哈哈,这就搞笑了,方是民写文章,写专栏卖字是公益性,但没忘了赚钱,他抄书卖书不忘营利;但一转身就要求民办教育机构不应存在任何招生营利。云霄县前法院院长的公子理所当然地得到老爹基因和姓氏的遗传,但不等于可以自然而然地继承法院院长的位子吧,以致于随意玩弄法律条款。

   方是民可能记不起来的在他起诉“野鹤”案中,让其老婆刘菊花做的证词里,不光罗列了“数万元的”空头经济损失,还把4244.73元医疗费用赖在“野鹤”头上。

   至于民办教育公益性与可营利性的关系,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副教授、博士文东茅有篇文章:“论民办教育公益性与可营利性的非矛盾性”,他在文中指出,“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公益”被解释为“公共的利益(多指卫生、救济等群众福利事业)”;与此相对应,在英文中有“public benefit”(公共利益或公共收益)和“commonweal”和“public welfare”(公共福利)等概念。政府举办的公立教育是完全免费或部分免费的,在一定意义上确实可以被视为一种“公共福利”;但在讨论民办教育问题时,认为“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显然不是指民办教育提供这种免费的福利,而是指它能增加“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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