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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了:北影赵玉忠终于承认了作假侵权 http://zhiyanle.blog.hexun.com/10850069_d.html
看了留言,才知道,北影赵玉忠对本人的《给北京电影学院院长书记的公开信》又做了洋洋千言。可是呢,说了半天,他也没交代自己参与作假联名信的职称到底是“教授”还是“副教授”,也没交代他自己参与无端指控行为有什么证据。好了,咱就赵玉忠的几点狡辩做些简单答复,对其字里行间搞个人攻击和造谣诽谤的其他东西,就暂不理会。
赵玉忠辩:第一,举报本人在“职称方面提供虚假信息和欺骗社会,属于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你躲在阴暗角落里,院方即使想向你出示有关赵玉忠同志任职文件,并且反证你的言行构成诽谤,那么如何将有关信息反馈与你?
[直言了]答:很简单,公布在网上。既然您赵玉忠自己在网上公开参与作假联名信活动,那就在网上公开,让所有人看看您说的“院方任职文件”,看看您参与联名信的时候的对社会的职称到底是“教授”还是“副教授”。就此,早有海内外学者披露,对社会,您当时的职称是“副教授”、而您却以“教授”名义参与作假联名信活动。按照国家法规,学术人职称作假就是严重不端行为。
赵玉忠辩:第二,举报本人“参与了方舟子等人伪造信件和欺骗社会的活动,属于严重不端行为”。你指控“所谓‘海内外知识分子联名信’,被披露证明是方舟子等人搞的伪造信件”,是不是应该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上述事实成立?任何单位绝不可能仅凭举报人的片言只语就惩处其员工的!
[直言了]答:哈!这问题更简单:人民网科技频道曾发表了那个作假联名信。若没作假,撤了干啥?要证据么,哈哈!有的是,到网上查询便知。更别说,您赵玉忠自己以虚假职称参与该联名信、对自己根本不懂的泌尿医疗专业人员搞无端指控,就足以证明那联名信是作假了。再要证据,哈!法庭已经就那案有判决了、且已经进入执行阶段,您要详细证据,就请看法庭文献吧。顺便说一句,若您赵玉忠继续搞联名信那套东西,当心法院也把您列入执行对象,哈!
赵玉忠辩:第三,举报本人在“在泌尿医学专业领域参与表态。……也属于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院方(乃至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会疑虑:中国哪部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明确规定社会公众评议专业领域或者专业人士问题属于“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如此推理:你一个非医学和法律专业人士却在这两个领域参与表态,是否也属于“不端行为”?
[直言了]答:哈!相关法律已经生效,人民光明等媒体还有评论。您赵玉忠自称搞管理法律的教授,居然不知道有啥法律公布?哈哈哈!搞笑。若真不知道,说您那“管理法律”教授是混饭吃的,该不过分吧。
赵玉忠辩:第四,举报本人“方舟子抄袭剽窃行为被当场抓获,赵玉忠利用工作之便为其辩护,说写科普文章搞抄袭剽窃就不是抄袭剽窃云云”。本院籍书记是北京市人大代表,专修过法律专业,为本院大一学生讲授《法律基础》课程,主译《欧盟电影版权》一书(中国电影出版社2006年出版)。我会替“直言了”将《公开信》下载、打印并呈送本院籍书记,捎带说明社会上竟有如此不知寒碜的文科傻妞”。我相信:籍书记会非常有风度地一笑了之。
[直言了]答:哈哈哈!赵玉忠自己不行了,就拿别人的人大代表身份吓人了。可惜,早就没人买那帐了。再说了,咱相信北影学院书记不象赵玉忠那样参与作假活动、对自己根本不懂的专业领域的人员搞无端指控和造谣诽谤,不然的话,嘿嘿,管他有什么风度,到时候照样受法律审判,就跟已有的法庭判决一样。至于那书记是不是“一笑了之”,那就看北影是不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了吧,反正社会已经看到了赵玉忠参与作假联名信和无端指控的事实,也看到了法庭对那种行为的当事人做的判决、以及判决已经进入执行阶段。所以呢,这里奉劝赵玉忠:您的唯一出路,就是遵纪守法,停止作假行为和无端指控行为,不然的话,别说北京人大代表,就是全国人大代表也挽救不了您面临法律审判的可能。
最后,就赵玉忠的声誉狡辩做个简单答复。
赵玉忠辩:“本人系北京电影学院教师赵玉忠。贵网站“直言了──和讯博客”于2007年3月29日发表《北影教授赵玉忠强奸女生》的文章。本人认为:“直言了”以虚构“北京教授赵玉忠强奸女生”事件为题发表评论文章,属于以诽谤方式介入舆论,致使本人人格尊严受损和社会评价贬低,严重侵害本人名誉权。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贵网站负有删除该篇侵害本人合法权益文章的法定义务。特出通知,望贵网站依法处理为盼。 北京电影学院 赵玉忠 2007.6.11(联系方式:略)”。
[直言了]答:嘿嘿,本人那文章的劈头就清楚说明,“北京教授赵玉忠强奸女生”那说法是根据赵玉忠自己的声明逻辑和实际行为而做的,即所谓:发表者不必核实内容是否属实、不承担内容是否属实的法律责任,----由此呢,赵玉忠试图为他自己参与的方舟子的作假联名信和无端指控行为摆脱法律判决的法律责任。“以己之矛、攻己之盾”。按照赵玉忠自己的声明逻辑和做法说说赵玉忠自己,他就受不了了,哈哈哈!那说明什么呢?赵玉忠给和讯编辑部的那段话说明,他自打耳光;或者说,赵玉忠的那段话,终于承认了他参与作假联名信的行为是对别人搞侵权的行为,----赵玉忠承认了自己作假侵权,这就够了,下一步呢,就是奉劝搞管理法律的赵玉忠教授遵纪守法、服从法庭判决,别知法犯法。
附件:
下面是网友留言,对赵玉忠当时的职称真假提出了有根有据的质疑。既然要详细,那把留言拿上来放到正帖,请看看并拿出象样回答吧:参与作假联名信的时候,您赵玉忠是教授还是副教授?哈!少废话,拿出真凭实据回答问题吧。
赵玉忠是教授还是副教授?(修改重贴)
[2007-6-18 1:14:14] 作者:TAKEEASY。
赵玉忠是教授还是副教授,终于有人出来澄清了:“去年底申报教授,3月初全票通过(在电影学院做教授很难的) (无内容) - 雨后彩虹”。首先,我无法确定这个消息是否准确。如果不准确原谅我的鲁莽。我后面的话都是基于此消息正确的假定。首先我想这个消息(用笔名雨后彩虹的)应该是赵玉忠本人或和赵玉忠很接近的人发布的。理由很简单:一般人是无法知道“3月初全票通过”这样的细节的。
对于赵玉忠评上教授,我先祝贺一下。毕竟这是人生中的很大成就。我没有在中国评过教授,可在美国评TENURE(终身教职)和教授的过程还是知道一二的(今年我是系里TENURE & PROMOTION COMMITTEE - 终身教职和升职委员会的成员)。我想指出的是:在美国COMMITTEE(委员会)是否“全票通过”等细节是禁止告诉申请人的,理论上讲也是严禁泄露给COMMITTE以外的人的。否则COMMITTEE的成员可能承受不必要的压力而无法独立判断。“雨后彩虹”发布这样的消息,也从一个角度反映了国内某些大学的“知识分子”,即使到了教授这一级的人物,一些基本的常识都是缺乏的。人的素质的现代化不应只苛求没上过多少学的,为人师表的大学教授更应该知道什么是基本的常识。
其次,从“3月初全票通过这句话”,我可以这样认为:赵玉忠申报教授,终于在3月初被某个COMMITTEE通过了。赵玉忠的教授是不是从3月初就可以算起?理论上也许还是不可以的。在美国一般的程序是:系里的COMMITTEE通过了要去学院的COMMITTEE,学院的COMMITTEE通过了要PROVOST(教务长)签字,还要校长签字(州立大学还得州里批准)。即使你拿到校长的信,信里也会告诉你晋升后的新职称从何时正式算起---一般是下个学年或学期。我不知道赵玉忠有没有收到晋升的通知?晋升的通知上是否注明了教授从何时算起?是从3月初全票通过时?还是校长批准时?还是2007年秋季?如果赵玉忠的晋升不是从3月初全票通过时算起,对不起,赵玉忠理论上现在还是副教授。
我写这些不是为了责怪赵玉忠。毕竟COMMITTEE通过后称呼自己一声教授算不得大错。不过赵玉忠应该从这事上得一个教训:网上的信息有时是靠不住的;你指责别人犯的有些错你本人也是有可能犯的。你很运气你这次站在了“打假权威的”一边,不然你要是得罪了“打假权威”你也是会被立此存照的---你公然把晋升提前了!
我最后的问题是:能这样偏执的打假吗?这种以个人的好恶、按个人的恩怨来打假正常吗?120人签名信呼吁完善制度打怎么就被有些人那么不容?
原谅我不敢暴露自己的真实姓名。虽然我只有一份在美国教书的全职工作,没有任何兼职,没有TAKE任何国内的职位,自认没有学术腐败。我不担心任何美国或中国的学术监督机构对我的工作检查---如果这些机构认为有必要的话。可我还是怕因为我和“打假权威”看法不同被不正常的人盯上。我还想过正常人的生活。
注:此文是二00七年三月中写成的。现在看到赵玉忠在XYS上的骂人(文科傻妞),我愿借直言了的一块宝地把此文再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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