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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丝伪打假真造假罪证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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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了:“打假人士”盗用政协委员名义搞无端指控----以“打假”名义作假的恶行该收场了

   http://zhiyanle.blog.hexun.com/

   

   两位网友发来了一个声明,说明官方媒体吹捧起来的所谓“著名打假人士”方舟子,盗用山西省政协委员的名义,对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孙江华搞造谣诽谤和无端指控。原文如下:

   王立忠先生的书面声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声明:

   新语丝网于2007年5月20日刊登了“王立忠”《关于动物所孙江华等人2007年国家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存在严重问题的举报信》。本人在此郑重声明:

     第一,本人绝没有在任何网站上(包括以信件方式)进行过举报活动。

     第二,孙江华等同志自2000年以来在山西省开展引诱剂的研究试验工作。工作中深入一线,态度科学严谨,受到山西省森防站及我本人的好评和肯定。同时,我在工作上也给予了力所能及的支持。

     第三,“新语丝”网站未经核实,将盗用本人名义的“举报信”刊登在该网站上,本人表示非常愤慨,强烈要求该网站做出解释,并公开赔礼道歉,同时本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四,此事不仅对受奖相关人员有可能造成损害,而且对我的声誉造成很大伤害,做法十分卑鄙,用心险恶。为挽回声誉,要求相关部门和个人对此事进行追查,找出真正的举报人,将其真面目暴露于世人。

   声明人:

   原山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第九届山西省政协委员,王立忠。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直言了]简评:

   一、方舟子盗用地方政协委员的名义对中国科研人员搞无端指控,其非法活动的品质就不是一般的卑鄙恶劣,而是十分卑鄙和十分恶劣。方舟子抄袭剽窃、弄虚作假、造谣诽谤和搞无端指控,已经不止一次。----且不说政协委员了,就咱这普通网民,方舟子也搞剽窃;他的伙伴们也盗用过咱的名义到一些网站活动。

   在一个文明法治社会,对盗用政府人员名义侵害公民的非法活动和行为,即便没有当事人起诉,公检法部门也是要主动采取司法措施予以调查和严厉惩罚的。被盗者和受害者已经公开提出要求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追查。但愿中国执法部门能够严格执法,对这种盗用政协委员名义搞无端指控的严重违法行为做出及时调查和严厉惩罚,否则,中国的国家法律和执法机关的威信和权威还有什么意义?

   二、一些政工宣传和官方媒体捧起了所谓“著名打假人士”方舟子,拿他当打手、到处插手和乱打棍子,给中国科研学术发展带来了极大干扰破坏。由于他们利益相关,当然,那些媒体就不但给方舟子无端指控行为大开绿灯,而且也要想方设法袒护他。譬如,人民网科技频道编辑许秀华等人,就曾编发流氓文章对批评方舟子及同伙的人搞公开谩骂和诽谤,严重侵犯公民权益、连其所在机构的中央官方媒体的身份都不顾了。结果呢,人民网面临官司,遭到了被害人的诉讼、被告上法庭。面临国家法律惩罚的可能,人民网科技频道编辑许秀华等人滥用职权伙同方舟子搞造谣诽谤和无端指控的行为才有所收敛。

   三、因此呢,面对方舟子盗用政协委员名义搞无端指控的行为,最佳回应就不做个人往来,而是告上法庭、通过法治手段治理和惩罚。这做法的效力,已有案例支持。譬如,肖传国起诉方舟子对其搞的无端指控,不但赢得官司、迫使方舟子及合作媒体赔礼道歉和做出赔偿,而且,还迫使方舟子关闭了他在美国搞的涉嫌欺骗的非法经营,当然,也把方舟子伪造欺骗的真相亮在了阳光之下。

   四、咱看到,一些遭遇到无端指控的受害者为澄清自己,就把自己的身份证亮出来。这次,王立忠先生做声明、也把身份证拿了出来。咱看呢,根本不要拿自己身份证做回应。按照国法规定,警察等执法人员要查询公民身份,还得首先亮出自己身份和授权证明呢!而方舟子呢,是个长期无业游民,连个固定住地都没有、以至于法庭发送传票都找不到发送地点。在中国法庭面前,方舟子说他自己不是中国人、而是美国华侨,所以不受中国法律管辖;面对美国法庭,又说自己是中国公民,不受美国法律管辖。那么个混混一样的人,有啥资格过问别人的身份和查询身份证?他自己的身份都不清不白的呢!再说了,且不管有没有纠纷,就是仅为您个人安全考虑,也不要轻易公开自己的身份证内容(盗用者还少么?)。

   简而言之,盗用他人名义搞无端指控,本来就是特别恶劣的非法行为,而盗用政协委员的名义在社会上搞非法活动,则是更加恶劣的非法行为。弄虚作假搞欺骗、以“打假”的名义搞作假,这就是一些官方媒体吹捧起来的“著名打假人士”的真实面目。

   说来,许多盗用他人名义的事情,已经受到公共司法的及时调查和惩罚。譬如,有人盗用人民日报名义活动,司法部门就主动做了调查和严厉惩罚;为此,人民日报还发了声明和评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样,对这起“打假人士”盗用政协委员名义搞非法活动的行为,公共司法部门也应该做出及时调查和严厉惩罚。同时呢,跟方舟子有关系的那些官方媒体、特别是那些与之合伙搞过无端指控和支持方舟子的非法活动的官方媒体及工作人员,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发表声明和评论,澄清自己的立场。----嘿嘿,那些媒体,对公民搞无端指控和舆论轰炸的时候,是迫不及待和精力旺盛,一搞就是连搞九个月。眼下呢,对自己合伙人的盗用政协委员名义在社会上搞非法活动的行为,那些媒体又将如何表现?等着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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