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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神:方舟子编造的“恐吓信”事件已经涉嫌诈骗 万维读者网络>教育与学术
诈骗罪就是编造虚假信息或故事情节骗取他人钱财。所以它的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编造虚假信息,二是骗取钱财。
方舟子在媒体上吵得沸沸扬扬的“恐吓信”事件,满足诈骗罪的这两个要件。
在方舟子公布出来的监控照片上,不仅仅有“跟踪人”的照片,上边还显示有日期和时间。而肖传国所掌握的录像和照片上,也有日期和时间。双方分别录取的现场影视资料,在时间上基本一致(据肖教授说:只有几秒的差别。这完全可以理解为双方时钟的误差所致)。所以,在时间、地点、人物这三个方面,双方掌握的资料完全吻合。
至此真相大白,所谓“恐吓信”事件,实际上是肖教授遣人送达美国法院传票的过程。方舟子故意把这编造成“恐吓信”的骗局,而且至今他仍然拿不出来那封“恐吓信”。
方舟子编造的“恐吓信”事件,目的是骗取大家同情的眼泪,他因此不仅多卖出去很多本书(可以对比一下他这本保健品的书的销量与他以前的书的销量即可),而且设在中美的两个号称“基金会”实际却并非基金会的专门为他敛钱的“组织”,也肯定因此多收了很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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