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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字秀才:方舟子有趣逻辑二则 万维读者网络>教育与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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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说:
因《脚踏两只船的院士候选人》文发表时正值2005年中国科学院院士选举、院士候选人公示期间,而肖传国落选,所以肖传国声称,由于批评,肖传国“未能评上院士,且名誉已无法挽回,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若是因本人的揭发、批评导致肖传国未能评上院士,则恰恰证明揭发、批评有根有据,合情合理,被广大院士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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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逻辑是:
《脚》文导致肖不能评上院士,说明《脚》文被广大院士认可;这证明《脚》文是有根有据,合情合理,所以,《脚》文不存在诽谤和毁坏肖的名誉问题。
这很有意思。如果《脚》文发表后,肖当了院士,方可以说他的《脚》文并没有损害肖的名誉;如果《脚》文发表后,肖没有当上院士,方可以说这证明《脚》文有根据,也没有损害肖的名誉。
以后任何一个名誉案件,都可以按方舟子这样的逻辑来辩护,万无一失:如果某文章(不管有没有根据,先写了再说)导致原告名誉受损,这证明某文章的正确性,不存在名誉损害;如果某文章没有导致原告名誉损害,那么某文也就不存在名誉损害的法律问题了。
方舟子不是先用事实和数据来证明其文章的“正确性”,却用文章的结果反过来证明文章的“有理有据”,简直就是颠倒黑白。方舟子把《脚》文对读者以及广大院士的“误导”和肖名誉“诽谤”的本身当作他文章的“根据”,也太有想象力。
世上古今中外任何负责任的文章的“有理有据”都应该发生在文章写作之前或写作之时;而这个自称福建高考语文状元的打假痞子却认为一篇文章的“根据”可以发生在文章写作之后,来自这篇文章的“结果”。
这种痞子逻辑,也只有痞子能想得出。
无独有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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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说:
证据46、473名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新语丝网站见:
http://207.152.99.250/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7/xiaochuanguo142.txt
至2006年8月9日。合计473人签署《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指控一审判决书指鹿为马、颠倒是非、枉法裁决,足见一审错判的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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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自己本身是一审判决的被告,而信誉死网站又是方他自己办的,方自己写了一个所谓《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来谴责法院的判决,他自己贴到他自己的网站上,然后呼吁别人签名,签名信只能寄到他方舟子自己的电子邮件信箱,然后方舟子自己把这些签名挑选出来自己公布在自己的网站上,然后方自己把这个真假难辩的所谓公开信打印出来,缴给法官说:“你看,有这么海内外华人知识分子谴责你的判决,说明你判决错了”。
哈哈哈哈哈,如果武汉中院的法官采用这样的证据的话,老子会带头把他的法院大门给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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