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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的行为
“我 的 弟 兄 们 , 若 有 人 说 , 自 己 有 信 心 , 却 没 有 行 为 , 有 什 么 益 处 呢 ? 这 信 心 能 救 他 吗 ?” 【雅二14】
雅各强调信心必须产生功效,才算是真信心。 无可否认,如果我们从这节经文断章取义,会以为雅各与保罗不协调。不过,我们若联系上下文及圣经其他章节,我们就会发现,他与保罗是一致的。
1,信心是神根本的恩赐(雅二5;弗二8);
2,是所有基督徒的共同标志(雅二一;加三26);
3,是延续的事实,如故事主线贯穿基督徒的一生经历(雅二22;提前六12);
4,也是善工产生的根源(雅二22;多三8)
5,使徒保罗虽然是强调因信称义,人得救完全是救恩(弗二4-10);可他也强调,有了得救信心的人,要在行为上见证出来,保罗在以弗所书第四、五、六章详细讲论生活行为的见证。
所以,保罗和雅各所讲的不是冲突,而是一个整体的两个方面:
保罗:因信称义,有行为的真信心是信徒得救的基本原则;
雅各:真信心带出行为,出于真信心的行为是得救之人必须有的表现。
然而,要是雅各看信心切合保罗立场,那他为什么提出一个看来好像指向另一个方向的问题:
“这信心能救他吗?”
信心这个字前面有冠词,“这”信心是指只凭口说的信心,雅各说信心不能使人得救,乃是指自称有信心,却没有信心果子的,不能算是得救的。
“信心”可以只是一个含糊的字眼。雅各书出现多次的“这信心”是指信仰内容,外表宣称,口头上的信心。而“行为”是指的有真信心带出的,“行怜悯”13、“爱人如己”8、和把衣服食物给有需要的弟兄姊妹16等。
你也许说“我信心可大着呢”,希望你的信心是结果子的。雅各很关切我们,提醒我们信心口讲无凭,必须付诸行动,才可以显出有效的信心。“如果只有信心,没有行为,这信心就是死的”。
那么,有生命的真信心是什么?真信心带出的得救的行为又是什么?
信心的生命就是:尊重耶稣的荣耀(雅二1),效法耶稣顺服神。
关怀困苦的人,以致“虚己---卑微---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7-8)。那是顺服的生命,信心的生命,不是与神的私下交易,而是主动奉献。
以顺服表现出来,对神毫无保留;又以关怀表现出来,对人毫无保留。
这就是出于信心,赖以得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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