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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与人的文化
基督徒与世界的关系,一直是人们思考、议论的话题。有人主张“出世”:不要贪爱世界,世界的繁荣不过是虚浮的荣华、过眼的烟云,转眼即逝;基督徒不属于这个世界,只是客旅、寄居的,基督徒真正的、更美的、永恒的家乡在天上。因此,“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林后4:18)。有人则强调“入世”:基督徒应积极参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种社会活动及慈善、公益事业,作盐、作光,以彰显神的荣耀(太5:16)。这两种观点都是对的,都有《圣经》的依据。只是,这两者是密不可分的,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出世”是为了“入世”;”入世“要切记“出世”。如果只“出世”而不“入世”,基督徒就会成为不食人间烟火、不关心社会痛痒的索群独处者;如果只“入世”而不“出世”,基督徒就可能变为随波逐流、同流合污的失了味的盐。
基徒教信仰与文化的关系亦然。文化是一个家族、民族、或国家赖以生存、发展的一切方法、习俗、制度等。人是神按祂的形象和样式创造的。人的始祖亚当、夏娃悖逆神后,所有的人都陷在罪中。人身上的神的形象,虽未完全泯没(创9:6;雅3:9-10),却已被罪严重地扭曲和玷污了。人的文化中,会残存一些闪光点,也必定包含许多糟粕。因此,基徒教信仰不是皂白不分地将人的文化彻底摧毁,也不是泾渭不明地与人的文化协调共处。基督教信仰是要进入人的文化,改造、提升人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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