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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与默示
“启示”是揭露隐藏的事物,使人能看见和知道真相。圣经中的“启示”是神显露他自己,使人可以认识他,与他建立亲密的关系,此乃人受造的目的。
神的启示的必要性:人的有限和神的超越;理性范围有限,本质已被罪污染。
神的启示包括神的话语和神的行动。只有藉着神的话语,显明神在历史中的作为并解释它的意义,人才能从这些作为中认识神。因此,在神的启示中,神的话语的传达是首要的。
普通启示 (自然启示) :
神藉创造之工、在人类历史中的作为 、写在人心中的律法,显明他是造物主、立法者和审判者;
特殊启示 (超然启示) :
神藉异象、异梦、天使、最后藉他的儿子向特定的人,彰显他是救赎主。
“默示”一词来自《提摩泰后书》第三章第十六节,“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原文是複合詞,由“神”和“吹氣、呼出”二字的字根合成,直譯為“神吹氣”,在新約《聖經》中僅用過這一次。
“默示”:神監督《聖經》的作者,在《聖經》中無誤地寫出神給人的信息。“默示”只用于描述圣灵在《圣经》写作过程中对作者的控制性影响。
“默示”的结果:
神呼出了《聖經》;人寫下了《聖經》;我们得着了《圣经》。
启示和默示密切相关。启示是神传达的信息本身,默示是神传达信息的一种手段,使他的启示能正确无误地记录在《圣经》中。
特殊启示与《圣经》
《圣经》是神的特殊启示;但不能说,神的特殊启示就是《圣经》。
神的特殊启示不仅记录在《圣经》中;《圣经》以外还有神的特殊启示:
创世之初 (创2: 1 - 3,2: 24,4: 4);
族长时代 (伯29: 4);
耶酥时代 (约 21: 25)。
《圣经》是神的特殊启示的系统、全备的记录。
新约 《圣经》完成后,神不需要再赐下新的启示。
《圣经》以外的特殊启示不是补充《圣经》,而是印证《圣经》。
《圣经》是检验《圣经》以外的特殊启示的唯一标准。
道与《圣经》
希腊文“道”词义是泛指理性,如人的观念、思想、言词;世界万变不离其宗的“宗”,统摄宇宙的原理;使宇宙统一、和谐的神圣动力;超越之神与物质世界之间的桥梁。
基督与《圣经》
《圣经》清楚地表明:主耶穌一再強調,《聖經》是為他作見證的 (約5: 39);他也不惜捨棄生命也要順服、應驗《聖經》上的話, 为《圣经》作见证(約19: 28;詩22: 1;太27: 46;可15: 34;詩31: 5;路23: 46)。這是主耶酥為《聖經》的权威做出的生命見證。
基督是我们的主,也是《圣经》的主;《圣经》的权威源於基督的权威。
然而,若没有《圣经》,没有人能够认识基督;离开了《圣经》启示的权威,基督的权威就成了空中楼阁。
对基督的敬畏、顺服是藉着对《圣经》的敬畏、顺服表达出来的。
圣灵与《圣经》
没有圣灵的工作,就没有《圣经》。而且,由于圣灵的引导,神的子民能辨认出神默示的经卷,从而确立了《圣经》的正典;由于圣灵的保守,使《圣经》的抄本和译本能具有极大的准确性;由于圣灵的光照,使信徒能够明白《圣经》。从《圣经》的成书、流传、推广到研读,无不是圣灵的超然工作。
圣子的职责是彰显圣父 (约1: 18),圣灵的职责是彰显圣子 (约15: 26;16: 14)。
基督与《圣经》是互为见证的。同样,圣灵与基督、《圣经》也是互为见证的。圣灵默示《圣经》,以彰显基督;基督则藉着《圣经》,见证圣灵。
圣灵和《圣经》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圣灵的默示,就没有《圣经》;没有圣灵的光照,就没有人能真正读懂《圣经》。《圣经》都是属灵的启示,要求读《圣经》的人具有属灵的悟性 (洞察力) (诗119: 34, 169; 约6: 63; 路24: 25 - 27, 44 - 45)。
教会与《圣经》
基督教的特性是,“基督教在摇篮的阶段已经有《圣经》伴其成长。”
教会是被建造在新、旧约《圣经》根基上的(弗2: 20 - 22)。
教会的权威来自《圣经》的权威。哪一个教会敢于讲神的话,努力遵循神的话,哪一个教会就有权威、就兴旺;反之,哪一个教会不敢讲神的话,或空讲神的话,哪一个教会就没有权威、就衰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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