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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笔名都是自由与人权,陈泱潮实名匿名论可以休矣! 送交者: 小溪 于 北京时间 09/07/2007 (131 reads) [累积76405分 给小溪发悄悄话]本文版权由小溪拥有,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主题:实名笔名都是自由与人权,无关真假高低贵贱
[博讯论坛] 实名笔名都是自由与人权,无关真假高低贵贱
文章好坏取决于文章本身展示的文品、人品、文笔、人格、智慧、真伪,与署名使用真实姓名还是笔名无关。极少数使用真实姓名上网的“名人” 以使用实名上网而骄傲自豪自以为高贵以伟光正自居,那是他们自己的事别人管不着,然而他们对于使用笔名上网者嗤之以鼻,蔑视为不敢以真实姓名见人的“匿名”者,认为没有资格跟自己对话,究一经不自觉地陷入了误区,如果是高举人权的“义人志士”,我说你至少在这件事上已经走向反面,落入歧视人权的陷阱了。
鲁迅先生一生使用过140多个不同的笔名。给我们提供大量新闻与信息提供我们言论自由空间的主人博讯,从站长到副站长到编辑们到各个论坛版主都是以笔名跟网民见面(安均例外);以实名写文章的头号鼎鼎大名的科学家钱学森在人民日报著文从太阳能量转换计算证明粮食可以亩产十万斤,大文豪郭沫若著文论证中共媚苏卖国支持外蒙古独立的必要性合理性,尽管事过半个多世纪人也已经去世,仍然让人指着脊梁骨说没有骨气。钱学森郭沫若毕竟在科学、文学上对国人做出了伟大贡献值得尊敬。他们从来没有蔑视过笔名写作的人;如今极个别实名上网者对于使用笔名上网者嗤之以鼻,蔑视为不敢以真实姓名见人的“匿名”者,你们为国人做了什么实事?有什么权利这样做呢?
用笔名是每个人的自由,受法律保护,对于非公众人物的普通老百姓来说,真实姓名年龄住址等等均属个人隐私,保守个人隐私权是人权的一部分,公民的合法权利。是否以真实姓名公开作品,完全是个人的自由与人权。任何人无权说三道四,更无权蔑视贬低。
从实际情况而论,大陆当局力图实行实名制上网,目的在于便于监视和掌控网民的网上活动,这已经构成堆人民隐私权的粗暴侵犯,而根据监视所得信息抓捕异议人士甚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论处,就构成了暴政罪行。面对大陆这样的现实情形,大陆网友要上海外网站受当局禁止,为了保护自己,只能使用笔名,中共搞网络封锁钳制言论自由的一大法宝就是极力实行“实名制”上网,以便威胁压制人民言论自由,控制和迫害发出与喉舌不同声音的人民群众,海外网站也在中共网警严密监视之下。
陈泱潮去年就在博讯发文帖主张实名制登记上网,特别动议版主必须以实名登记。最近陈泱潮又站在“实名制”的“制高点”,向揭发批评批判他的诸网友发难,斥之为匿名。
国内尚且没有普及实名制上网,陈泱潮就迫不及待地在博讯极力推销实名制上网,究竟是为了什么?
在海外网站实行实名制,首先受害的是国内来的网名。国内网民到海外网站上网,是中共严禁的,国内网民为了登陆海外网站,千辛万苦历尽挫折,用动态网,代理,各种破网软件上网,以打破中共的壁垒,如果按陈泱潮的要求,都得真实姓名上网,那麽首当其冲是国内网民被国安按地址索冀、按实名登记的确切地址,随时可能登门捉人。难道这就是你陈泱潮喜闻乐见的吗?
即使人在海外的华人网民,总有可能回国探亲访友经商办事,如果在海外网站以真实姓名上网,难免写的东西冒犯了当局,回国时轻则遭国安约谈重则收监,难道这就是你陈泱潮喜闻乐见的吗?你陈泱潮不想回大陆,岂能叫网民大众跟你一样有国不能归有家不能回?陈泱潮口口声声自己是真名实姓,称别人的笔名是马甲、匿名。 请问陈泱潮:使用笔名等于“匿名”吗?鲁迅使用笔名是为了防止受当局的迫害,如今互联网网民使用笔名(网名)不也是为了防止受当局的迫害吗?
你陈泱潮一再鼓吹高举“真实姓名”上网,岂非为中共在海外中文媒体实行“实名制”效力?你这不是要把海外异议和“反共仁人志士”全都曝光给中共吗?使广大网民将来回国时被中共一一监视甚至抓捕?如果用陈泱潮自己的上纲上线逻辑来说:你这才是不折不扣的中共海外别动队!是把来海外上网的国内网民和海外异议人士一网打尽的“一揽子计划” !---这是按陈泱潮逻辑。
你自己使用真实姓名就是高尚吗?真名实姓就高人一等吗?最近有网友揭露你这“陈泱潮”也是假名,是从国内因逃避经济犯罪制裁逃到泰国时隐瞒真实姓名“陈尔晋” 启用的假名。而今你人到了北欧丹麦,觉得比在中共势力严重渗透的泰国安全,这还是次要,你极其乐意使用真实笔名的主要原因和目的是为了你凸现个人宣传个人实现“宏图大志”个人野心出人头地。 你不傻,当然明白谁能把一个笔名-匿名者尊为“民运领袖”“民运之父”“中华合众国”总统呢? 所以你必须而且乐意用真实姓名“陈尔晋”+假名“陈泱潮”。
目前在在海外网站上以真实姓名写文章的网友,无论是否已经出国,大多是在大陆就早已为中共知悉根底的“成名”人物,真实姓名早已不是隐私,没有必要再必再改用笔名。 由于是“成名”公众人物, 改用新的笔名公众无法知道也不会当回事儿,使用真实姓名反而便于开展“工作”。所以,以真实姓名写文章的网友大可不“骄傲”“自豪”到歧视使用笔名的网友,有什么可“骄傲”“自豪”的呢?一个符号而已,并不是道德操守高低、 人格贵贱的标志。
以真实姓名写文章的网友如果自以为高贵,不屑与笔名网友为伍,就尽可不与笔名对话。对真实姓名上网情有独钟者甚至可以参加那只能以“实名制”上网的“天体营”啊,全都是你们的自由选择。
陈泱潮你现在把你的的理论体系归结为[ 上帝之道—人权—灵本主义 ],中间有个“人权”。 共党要强制实行“实名制”就是剥夺人民的隐私权。 你陈泱潮鹦鹉学舌跟着共产党主张“实名制”,要剥夺海外网站访客的隐私权,也就是剥夺人权。 这就是你的理论体系人权内容之一?
像陈泱潮这样把笔名者视为不敢以真实姓名见人的“匿名”者,就属于人权歧视了。“维权”的作为没看见,歧权的行为倒是昭著了。
陈泱潮“实名—匿名”论可以休矣!
网友评论陈泱潮
“孑然一身,流亡海外,亲情匮乏,加之四面出击,征战不休,常常处于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境地,难免会表现为老年性多疑症,很可怜。”
“马甲要比“身份可疑的前朝皇子”+“假冒伪劣的上帝儿子”高贵。”
小溪 最近发言:
陈泱潮阶级斗争的弦绷得太紧
谁是正义谁是邪恶?--答陈泱潮《正义与邪恶的极不对称之战》
评:真实的陈泱潮故事---写给郭国汀大律师
为陈泱潮的执迷不悟感到悲哀
笔中刀天下第一 神上神举世无双---读草根文有感
中共把异议人士定性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荒唐的极权专制邪恶行为
怀念周育田弟兄
基督徒周育田的遭遇
神右边有座位吗?
答-精-卫
所有跟贴:
极顶楼主之言。网络的虚幻不能强求网名的真实 - 轰炸人权 ( 0 字节) 09/07/2007 (0)
陈老先生身上有太多旧体制下形成的心理定势 - kbxql ( 126 字节) 09/07/2007 (0)
kbxql 先生见解深刻中肯。党文化酱缸里腌制多年之故也。 - 小溪 ( 0 字节) 09/09/2007 (0)
小溪版主言之有理!顶!!ZT小溪版主美文的部分内容 - 金星 ( 2619 字节) 09/07/2007 (0)
谢谢支持!金星先生一贯正直敢言正义凛然,为此也被陈泱潮打成共特, - 小溪 ( 101 字节) 09/09/2007 (0)
马甲要比“身份可疑的前朝皇子”+“假冒伪劣的上帝儿子”高贵。 - 小龙女 ( 0 字节) 09/07/200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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