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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在地上和天堂门口 [小偷在地上]
看过一则新闻采访报道,说的是一名10岁左右的女孩儿在水坝河堤上玩耍时掉入2.8米的深水中……河岸边有二三十名路人围观,只有两名男子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女孩儿最终得救了。这两名救人者事后悄然离去。一个星期后,有人证实,见义勇为的这两个人其实是小偷,记者想要采访,救人的两个人躲开了众人的视线。记者找到号称“反扒第一人”的公安人员,费了好大力气才找到两个小偷,几经说服才勉强接受记者采访。大体情况是:
事发时,率先冲到河堤边救人的那个小偷根本不会游泳,在水中呛了几口水,他拽着女孩儿的腿向岸边扑腾了几下,正危急中另一名小偷赶到,与河堤边的一个路人把他连同小女孩救上岸来。救人的小偷刚买一个月的手机掉落地上屏幕全摔碎了,他全身淤泥,又黑又臭。他松松皮带,准备脱了裤子晒晒。这时,刚才围观的20多人中,一名男子带头朝着他俩鼓掌,围观的人也跟着开始鼓掌,众人赞许的眼光一起投向两位小偷,两位小偷在众人赞许的眼光和掌声中,好像大梦初觉,想起了自己的小偷身份和平时所干的偷盗坏事,就觉得特别丢人,俩人拎起衣服本能地飞一样逃跑了。
[小偷在天界]
二十世纪东方出现过两大著名圣徒,中国的宋尚杰印度的孙大信。孙大信写的书中说他的灵每个月都好几次升到天上,谈他在天上的灵界经历,其中提到好几个坏人恶人的灵的遭遇,其中有一则是这样,在《灵界的默示》一书中孙大信写道:
“。。。另有一次,就在我的眼前,有一个恶人死后入了灵界。天使和圣徒想帮助他时,他却大声咒骂说:「说来说去都是神太偏心了,他对你们这些乖乖听话的仆人就预备美好天界给你们居住,但对其他的人则判以下到恐怖的地狱。你们说他这样做公平吗? 这还能说他就是爱吗? 』 当时有一个天使回答他说:「神确实是爱。他为了使人类能与自己永远在幸福中交往而造了天堂。可是人类却因自身的顽固和自由意志的乱用,转其面背向神往地狱走去。神绝对不会把人投入地狱的,那完全是因为人选择活在罪中,制造了地狱,神绝不会制造地狱的。』
就在同一个时候,天的高处有一位天使以极美的声音说:「神准许这人进入天界,请他上来吧,」这位恶人便高高兴兴地被两位天使陪伴着进入天界。但当他到达天界的入口,看到里面被神圣灿烂的荣光所笼罩,且住在里面的灵都充满了荣耀和幸福的情景时,他的心开始显得不安。天使说.:「你看里面是何等美好的世界!请进来看看主的荣光宝座吧,』 但当他从入口处窥伺里面时,如太阳般的主光照出了他那被罪污染的生涯,并呈显于众圣徒面前,当他看到自己可恶的丑态时,惊惶得想赶紧找个地方藏起来,便急忙逃离开天界,一直滚向地狱里去,甚至连中间的阶段都无法有一丝停留,而是直接地,像块石头般地栽入深渊的黑暗处。 那时我只听见美得令人恍惚的主的声音说:「看哪,谁也没有禁止我所爱子民们中的任何一位来到这里,更没有人被拒绝,或被命令退去,乃是因他本身不洁的生涯迫使他自己逃离了圣地。正如经上所说: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约3:3)
[黑暗逃离光明]
这两件事毫无关系,一件事发生在地上,一件发生在天堂门外,却都说明了同一个道理:黑暗的人及其灵魂长期处于黑暗中,习惯于黑暗,惧怕光明。好比在一间黑屋子里呆久了突然走出暗室在阳光下睁不开眼无法适应,那是身体的生理现象,然而人的“灵、魂、体”三位一体有着共性,灵魂长期处于黑暗中习惯了黑暗环境,也惧怕光明,无法适应光明,不得不逃离光明,回归黑暗才能感到平安,除了跟恶灵们住在黑暗中把自己隐藏起来以外,没有其它更好的方法来逃避光照的痛苦。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上帝造人时本来是完美的,充满圣洁仁义善良和良知。始祖犯罪后堕落了,远离了上帝,坠入人类社会不同程度的黑暗罪恶之中,即使人类社会的坏人恶人,心底里也还残留着一点良知,当其黑暗的生活罪行在众人(众灵)面前赤裸裸地被显现出来时,强烈的心理反差,残留的良知,使其感受到无法忍受的羞愧和痛苦,宁可逃离光明,离开了光明的照射,其内部的黑暗和罪恶不再显现在众人(众灵)面前,内心才能安定。
孙大新《灵界的默示》一书中的恶人的灵说:“除了我把自己藏在黑暗的洞穴之外,没有别的方法逃避主爱光照的痛苦。在义的光照下,我的心感觉极端的悲哀,同时于众灵的面前,钜细无遗地暴露我过去罪孽深重的生涯,此事实在令我无法忍受。”
“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约1:5) 所以黑暗逃离光明。
(b>[耶稣是生命的光,不信的住在黑暗里]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12:46);“耶稣又对众人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约8:12)
不止是小偷窃贼住在黑暗里,小偷窃贼其实只是小恶,比小偷窃贼更坏的世人中大奸大恶的衣冠禽兽多矣;二者之间的普世大众呢?他们住在黑暗里还是光明里? 读读这一节经文就知道了:
(约3:19)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
世人都有罪,都在黑暗中,唯有真正向上帝认罪悔改,才能接受耶稣基督的光。否则,即使你“修炼”的自我感觉良好,以为能上天国/极乐世界,到时候即使神说「神准许这人进入天界,请他上来吧,」,你到了天界门口处窥伺里面时,在那比太阳光亮百倍然而并不刺眼的神的光照下,照出被罪污染的生涯看到自己可恶的丑态时,就会像孙大信看到的情形一般:“惊惶得想赶紧找个地方藏起来,便急忙逃离开天界,一直滚向地狱里去。”
挪亚洪水时代,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 世界在神面前败坏,地上满了强暴。(创6:1); 神观看世界,见是败坏了。凡有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行为。(创6:12); 于是上帝发动挪亚洪水毁灭了人类,只留下义人挪亚一家八口。 现在的世界超过五千年前的人类社会的黑暗罪恶多少倍?如果比照挪亚时代的“量刑”,除了全部被毁灭能有几个义人可以免死活命呢?因为“罪的工价是死”, 犯了死罪怎能不处死?
然而上帝慈悲,给了人类一条生路,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来到人间以无罪之身死在十字架上为人类赎罪,以十字架救恩与全人类立约,只要你愿意在这个约上“签字”,就可得救,“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如果这样白白的恩典还不接受,就未免太傻了。不信圣经真理信自己的理念,不信耶稣信自己,不就等于“自取灭亡,拒绝永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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