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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的根本在灵命永生权
根本的人权是灵命永生权
[人权论坛] 首先,我对民间维权志士和维权律师们的辛劳与艰苦卓绝的奋斗表示钦佩与赞赏。他们维护的是人肉身的各种社会权益。 这类维权的文章多如牛毛,我就不多此一举了。本文要说的是人灵魂的永生权。这是一切维权文章所不曾涉及的。 人的肉身生命在世上不过百十岁就化为尘土,而人的灵魂是不死的,肉身死亡,灵魂不灭,这是人类各大宗教不约而同的共同信仰, 有着无数的事例实证灵魂不灭。
人,无论其政治倾向宗教信仰人生观世界观有神论无神论真伪善恶美丑贫富贵贱,每个人都有上帝赋予的生命、谁也都无法违反上帝的生死律(见拙文人为何只能活120岁左右),人人平等。许多亿万富人才活五六十岁。钱买不来命。
我过去对“人”的观念就是有血有肉的世上活人,肉身一死就化为尘土生命不复存在,现在知道那只不过是生命的驱壳、灵魂的载体,真正的生命在灵魂,肉身死后灵魂不灭,灵魂带着生命的信息去到阴间。
人权最根本的是生命的权利,其次是众生平等的公民的各种公民权利。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生命权,其他权利失去意义。为肉身生命维权固然应该、必要,因为那是人生在世最基本的人权,然而,肉身生命不过百十年,而灵魂不灭,千万年长存,为灵魂生命维权更为重要万倍!
“灵魂生命”的权利是什麽----- 是亚当犯罪前上帝赋予的生命永生在天堂万古长存的权利。
人类在亚当夏娃吃禁果而犯下死罪后,人类的这个永生权利就丧失了,在世间人类只能活不超过100-120岁,就必须死,这就是上帝的律:“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 不仅仅肉体生命必须死,灵魂生命也必须死(第二次的死),肉身死后灵魂去到阴间,灵魂最后的归宿是地狱、火湖。因为经过耶稣再来的末世大审判后,“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启20:14)不管你信不信,这是铁律。
要重新获得和维护人类的灵魂生命永活(而且活在天堂)的权利—--姑且称为“维护灵权”或“灵命维权”吧,就必须洗刷干净致死的原因----罪。好比美国著名球星辛普森杀人案,律师团把他的杀人罪洗刷干净, 辛普森就免除了死刑。然而人对神犯下的罪是不能由任何人洗刷干净的,因为人人在神面前都是罪人,好比一个极大的犯罪集团群体中,谁能证明谁无罪呢克芪鹑讼此⒆锩兀?
唯一能为人洗去罪的,只有三位一体的神道成肉身的耶稣在十字架上流的宝血。 这就是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救恩。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23) ---- 这是真的麽?很多不信的人问。
最近看到一则电视新闻,说一个女孩肾功能衰竭无法挽救,她的父亲爱女心切,捐出了自己一个肾给女儿,女儿因而得救活下去。如果她父亲对女儿的爱没有达到宁可牺牲自己身体健康的程度,是不可能捐肾给女儿的,找不到人捐肾只好眼看着女儿死去;如果女儿不愿接受她父亲捐肾,因为别无它法得救,也只能死去。这个道理相信不会有人反对吧?
可是,朋友们请设想一下,如果(只是如果)那六岁的女儿说:“爸爸,你说如果我不听你的话接受你给我的肾,我就得死,你也未免太霸道了吧!这不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强盗逻辑吗?我干吗要听你的? 我就是不信!我不要你的救恩! 看看我会不会死! 我即使死也不屈服于你!” 你会怎想?你会说,这孩子真是太不懂事,把爸爸一番天大的宝贵爱心当作坏意,死到临头还不知道,真是可悲啊!她爸爸听了是多忧伤难过啊!
也许你说这种设想没有意义,天底下哪有这麽傻、这麽倔、这麽不通情理的孩子呢?----- 可是我们看到如今在这个地球上65亿人中的大多数人在上帝面前正是这麽傻、这麽倔、这麽不通情理的孩子!他们接触到耶稣基督的福音,知道了耶稣十字架救赎的道理,偏偏不愿意接受。 一个相当普遍的说法就是:“信的就上天堂,不信的就下地狱火湖,这未免太霸道了吧?这跟“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专制独裁政权的霸道逻辑有何两样?”------ 不瞒你说,过去的我恰恰就是这样。我本人在多年无神论熏陶下,正是这种思想认识阻碍我多年不能信主。
跟我过去有这样相同想法的人大有人在。可以想象,这让天上的父亲为我们多麽忧伤!
更有甚者,在网上可以看到,极少数自以为世间少有的大智慧者、包括自称走“上帝之道”的“无上智慧”者,都超过上述设想的那麽傻、那麽倔、那麽不通情理的六岁女孩子,说句不客气的话,那样的“大智慧”者,不过是“大愚若智”者,他们的“智慧”产品是吃了撒旦包着糖衣的迷魂智慧丸消化不良的产物。不但自己拒绝了得救的机会,甚至还要以“救世主”的姿态把自己吃了撒旦包着糖衣的迷魂智慧丸消化不良的产物当作灵药仙丹济世救民救国、度人成仙上极乐世界。天下竟有如此愚昧的“大智慧者”,连那个六岁小女孩的智商都不如!那个六岁小女孩欣然接受了父亲捐给的肾, 得救了,活命了。 你们呢?
这些“大智慧者”“救世主”们啊,你们“这些话你要说到几时?口中的言语如狂风要到几时呢?”(伯8:2);“你们这上流人哪,你们将我的尊荣变为羞辱,要到几时呢你们喜爱虚妄,寻找虚假,要到几时呢?(细拉)“(诗4:2);“说假预言的先知,就是预言本心诡诈的先知,他们这样存心要到几时呢?”(耶23:26);
(可9:19) 耶稣说,嗳,不信的世代阿,我在你们这里要到几时呢?我忍耐你们要到几时呢?把他带到我这里来吧。
上述“大愚若智”者只是极少数。对于绝大多数现在还不信的人来说,还算是认识问题。
世俗社会中维护人权,是向忽视、侵犯、践踏人的肉身生命人题的公民权利的政权组织、社会群体及个人力争、申诉乃至申讨、斗争; 而要维护人的灵魂生命永生的权利,相应得就要向灵界着眼着手。
各大宗教都都承认存在灵魂,差别在于肉身死后灵魂的归宿不同,佛教讲“轮回转世”,近年来大量濒死临床经验的研究使不少西方人也相信 “轮回转世”;基督教讲地狱火湖的永刑与天堂永生。 佛教讲“业”(孽)会随着灵魂转世,修炼就是为了要脱离六道轮回、去西方极乐世界;基督教讲亚当的“罪”会传承下来,人人有原罪因而死后灵魂必下地狱火湖,唯一的生路是接受耶稣基督白白恩赐的赎罪祭恩典,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打个比方,佛教的修行修练是要祛除累世的业障,才能“成正果”。那“业”(孽)也算是一种“罪”(世间的罪, 与圣经里讲的罪还不同),靠自己修行修炼是永远无法清除的1。拙文《静修成佛已成绝响》 论述了佛教靠个人自我修练得救此路不通。人,连自己的肉身都救不了,怎麽能救自己的灵魂?要想上天, 手拔头发上不了天, 坐上飞机上天人人会。唯一的“灵命维权”途径只有接受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救赎!
(可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约11:25) 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
(约11:26) 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你信这话吗?
(犹1:5) 从前主救了他的百姓出埃及地,后来就把那些不信的灭绝了。这一切的事,你们虽然都知道,我却仍要提醒你们。
参与民间维权活动的人数在全体国民中比例极小,估计远远不到百分之一吧,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然而“灵命维权”确实事关每个人的生命,是进地狱、火湖永受火型, 还是进天上降下的新天新地、得永生、上天堂与天地同寿?天渊之别,全在你自己一念之差!这个赌博可是谁也输不起啊,我的朋友们!
小溪 4/2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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