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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加壯先生訪談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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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往可以考來·後顧亦能前瞻】 ◆ 許加壯先生訪談紀錄 受訪人簡歷: 曾任村長、縣農會理事、 縣諮議會代表、鄉民代表會代表及副主席 出生年次: 民國十三年 訪問時間: 民國九十年二月七日、 八月八日、九月二十四日 訪問地點: 金門縣金寧鄉榜林村許宅 訪問/記錄: 董群廉 日據時期的受侮 我民國十三年出生,家住金門縣金寧鄉的榜林村,有二位弟弟,在家排行老大。在日據時代的末期,日本在金門強迫壯丁挖掘戰壕,興建機場,那時候我已經年滿二十歲,所以也被迫參加。有一次集合時候我稍稍遲到,竟被一位日本尉官在隊伍前狠狠摔了一跤,還被羞辱一番。這位日本尉官臉上有了塊瘀青,我們私下都稱他「五雷仔」。又有一次在雙乳山挖戰壕時,不知何故,這位「五雷仔」的日本尉官竟在我面前揮舞著他的武士刀。那時我原本想搶下那把武士刀,然後再捅他一刀,但仔細思索,如果眞 的捅他一刀,我自己逃走應該不成問題,但可能會連累父母,甚至親人,所以最後還是強自忍下:不過我仍私下發願,如果有朝一日有機會讓我參加軍事訓練,我一定主動爭取,絕不再接受這些倭寇的欺侮。
民國三十四年日本投降,三十五年十一月金門成立縣民眾自衛隊,負責維持地區的治安,開始實施國民兵訓練,凡是年滿十八歲至四十五歲的男子都要參加軍訓訓練。所以在年初就先行招訓了一批知識青年,那時候每一個村莊必須派出一位參加受訓,準備將來擔任軍事教官,負責教導壯丁(國民兵)。因爲資格必須稍稍識字,那時符合條件的人並不是很多,有資格的人又不願,我因內心早有發願要學習軍事知識,所以就自願報名參加。集訓的地點是在現在金門高中的現址,訓練的時間有七、八個月。訓練時很辛苦,一天有三次在室外出操,四小時在教室上課,受訓非常嚴格,與現在的新兵入伍訓練沒有什麼兩樣。管理上也是完全用軍事管理,吃飯限時三分鐘,唯一的好處就是配發一人份的米糧。金門早期除少數地方如榜林、古崗等村出產少量的稻米外,幾乎不產稻米,所以那時金門的米糧很貴。一直要等到國軍撤退來金門時,一般民眾才有大米可吃, 所以能配發大米,已經是很大的福利了。
擔任保隊副 我受完訓之後,就開始擔任保隊副,負責教導壯丁軍事常識和軍事操演。金門在實施國民兵訓練後,開始在三十六年實施徵兵制度,我擔任保隊副三年,因受姊夫之邀到新加坡發展,因而辭去保隊副。但在新加坡水上不服,生了一場大病,所以只待了三個月,又回到金門,回來後繼續擔任保隊副。那時大約是在三十七年,是徵兵制度在金門實施的第二年,雖然名爲徵兵,其實是分配名額,每保二名,到了最基層的保則是雇人來應徵,費用由各保之及齡之壯丁平均分攤,交由保長負責雇人。
我們這一保也雇請了二位應徵,但其中一位領了錢之後就在廈門逃跑了,因此上級要求我們這一保再補送一人。但當時本村及齡的壯丁認爲他們都已經出錢了,所以要求保長負責。保長爲福建省東山島人,他受不了眾人的逼迫,最後只好棄職潛逃。但問題仍未解決,上級因找不到保長,就要求我這個保隊副負責,而且說如果我不負責,就要捉我去抵押,我說:「我可以去抵押,但你敢不敢負責。」那時候的保隊副只負責訓練壯丁及傳授軍事知識,他說要把我關起來,我說:「最好啊」。但把我關起來,並不能解決問題,他考慮再三,最後他說:「不然你回去想辦法」。回家之後,我就在村公所召集眾伍長開會,商討解決辦法。我對大家說:「保長是被我們村民逼跑的,保長既然跑了,目前也找不到他,但眼前我們榜林缺少一位兵額必須馬上解決,不然上級立刻要來我們村裡捉壯丁,我們如果能同心協力,一定能夠解決問題,保長也才會再回來。」大家立刻陷於沈默,於是我提議每一位壯丁再繳交一點錢,再另行雇人應徵。大家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只好同意,當時是以花生油計價,於是決定每一位壯丁出多少油錢。保長的夫人是我們榜林人,他在問題解決後,對我非常感激,特別提著豬腳麵線到我家來道謝,我接受她的好意,但把豬腳麵線退回去了。
攤派責任與壓力 民國三十八年國軍撤退來金門,指派陳玉堂接任縣長,但縣長的責任之一就是籌措軍需物質,部隊需要什麼,直接要求縣長提供,縣長再依部隊的需求數量平均分配到下級單位及各家戶,徵集到的東西再繳給部隊。在地方部隊的需求一般都直接找保、甲長,例如部隊需要門板,保、甲長就得徵集門板。部隊初到金門,因爲沒有足夠的軍營容納,所以都借宿在民房,軍官住在廂房,士官以下則集中住在昃房的大廳,但需要門板、長條倚鋪床,所以就要求保,甲長徵集門板、長條倚;軍事緊急,爲構築防禦工事,又徵集門板。
古寧頭戰爭前後,爲構築防禦工事,除了徵集門板外,也需要木材,石料來建築碉堡,但那時金門的外援困難,軍事又緊急,在軍事優先下,只有就地取材,爲取得這些材料,所以不得不拆除民房,那時拆屋的標準是有沒有佳人,如果沒有住人,就不論新舊全部拆除,無人住的破房及尚未完工的建築都被列爲優先拆除的對象。
還有,金門不產煤(民國四十多年才發現有泥煤),又缺乏樹木可供砍伐來充當燃料。早先金門的燃料、木柴是從大陸進口的,鄉下農家都是砍除雜草及利用麥桿等作物桿莖曬乾當作燃料。部隊初到金門,煮飯需要燃料,於是向村徵集燃料,保、甲長依數量平均分配到各家戶,每一家戶提供一定數量的雜草;有時徵集的燃料不敷所需,就連神主牌也拿去當柴火燒。
當然徵集的東西絕不只上述列舉的數項而已,那時只要是部隊缺的東西就向行政首長提出。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縣長陳玉堂根本無法應付,受不了永無窮盡的分派壓力,只任職一個多月就掛冠求去了,保、甲長也沒有辦法,有些保長也因受不了分派的壓力,最後都跑了。保長跑了,部隊就直接找甲長。而且如果不能及時提供所需,部隊有時還會自行強取。
部隊來金門之後,將所有的及齡男子全部納入編組,初稱任務隊,後改稱民防隊,並指派軍事幹部擔任指導員,取消保隊副一職。我改任區公所區丁,負責傳送公文。有一次在農曆年前,一位住盤山下堡的友人到我家找我,我剛好正在寫春聯,我因門板全被拆定,有感而發寫了一橫聯「四壁徒空」。這位朋友也識字,他回去之後,就接續我的春聯的意思也寫了一幅春聯,貼在大門門框上,發抒對政府的不滿。結果被情治單位發現,行政公署捉他去問話,那位友人被逼急,最後推到我身上。我也被調去問話,我說「四壁徒空」是我講的沒錯,但我只是描述現實景象,並沒有說門板是被軍隊拆走的。那時我的長官區指導員,名叫王萬青,他與行政公署長官有交情,區指導員王萬青平時知道我的爲人,說我思想純正,廉潔自持,特別爲我做保,保我出來;我那位友人被關了好多天,才被釋回。
初任村長 民國四十一年金門行政公署長李德廉派任本人擔任榜林村村長,我服務了四個月月,金門首次民選村長,那時村長爲義務性質,所以沒有人願意出來參選,於是由上級提出二位候選人,供村民參考,我是其中一位,另外一位是徐萬全。我母親及我的家人極力向左鄰右舍推介徐萬全,拜託投票給徐萬全;徐萬全的家人同樣的向別人推介許加壯,請求投票給我。投票結果,由我當選。四十五年金門開始實施戰地政務,鄉鎮、村里長全部改爲委派,我又被派爲村長。我因服務村民而屢獲上級獎勵,四十六年即因工作績效獲得縣政府嘉獎;四十七年四月因滅鼠績效再次獲得嘉獎;同年九月因督導墾荒而記功,值得一提的是這次全縣鄉鎮長(含副鄉鎮長)、村里長(含副村里長)及各級幹部只有九人獲獎,其中只有三人記功,獲獎人員中也只有三人是村長,我就是其中一位。
從四十二年到四十八年我擔任二屆的村長,剛好「九三」和「八二三」兩次砲戰都在我任內。村長最主要的工作是主持村民大會,那時的村民大會每個月舉行一次,所有的民防隊員必須與會,否則會被罰做工;其次是負責村內民眾糾紛的調解。副村長的工作主要負責民防及勞役方面的業務。
記得「九三砲戰」當天,我們鄰長以上幹部,集合在中正國小聽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陳國礎委員訓話,陳國礎是金門縣東洲人,他在南洋發跡,很受老總統禮遇。那天中共的火砲密集的砲轟水頭碼頭,主辦單位認爲中共火砲的射程還沒法打到金城,所以並沒有立刻將鄰長疏散,直待砲火開始向金城射擊,才匆匆解散,幸好沒有人傷亡。「九三砲戰」砲火比較零星,但各家戶也都是在匆忙中,因地就簡在自家房內或房外挖掘上洞,躲避砲火。「九三砲戰」之後,才在上級的要求下,以鄰爲單位,每鄰挖掘一個大的防空洞。
砲火下的灘頭搶運 民國四十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中共發動砲戰,「八二三砲戰」中共連續對金門砲擊了四十四天,企圖封鎖金門。政府爲突破封鎖,利用軍艦及漁船加強對金門運補,金門民防隊就被安排負責灘頭搶運的任務,每一航次輪流由一個中隊負責。那時我擔任榜林村村長,又兼任民防中隊的中隊長,九月二十六日(農曆八月十四日)晚,本(榜林村)中隊接到翌日(農曆八月十五日)要到料羅灣碼頭搶運物資的命令,我原本要率隊前往,但副村長江導認爲應該由他領隊,我們二人相持不下,最後還勞駕鄉公所一位長官來調解,他說:「副村長的作戰經驗比較多,應該讓他帶隊。」集合點名之後,榜林村六、七十位隊員便由江導副村長領隊,由軍車接送駛往碼頭,那時砲火猛烈,但隊員最基本的的防護鋼盔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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