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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熙與我——李毓萬先生訪問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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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往可以考來·後顧亦能前瞻 ◆ 孔祥熙與我 李毓萬先生訪問紀錄 校閱/郭廷以、李毓澍 訪問/李毓澍、陳存恭、張玉法 紀錄/張玉法 時間/民國五十四年十一月 地點/台中李宅 目次 ——————————————————— 簡介
壹 李毓萬先生的生平
一、初識孔祥熙
二、從魯案交涉到申俄會議
三、實業部與工商部的祕書職
四、做了財政部「参事」
五、大陸撤退時的一段辛酸
六、來台以後
贰 李毓萬先生談孔祥熙
一、前言
二、兩本關於孔祥熙的書
三、孔祥熙與寧漢合作
四、孔祥熙與西安事變
五、孔祥熙與抗戰財政
六、孔祥熙的活動
七、孔祥熙與吳佩孚
八、孔祥熙的用人
九、孔祥熙的個人生活
十、結論
郭廷以:前中研院近史所所長; 李毓澍:曾任中研院近史所研究員; 陳存恭:現任中研院近史所研究員; 張玉法:現任中研院近史所所長 簡介
博山李毓萬先生,字青選,一字清軒,现年六十八歲。曾任工商部總務處處長、主任祕書、實業部主任祕書、財政部主任在書、及參事、顧問等職。追随孔祥熙先生二十餘年,一生事功,幾與孔先生相終始。
民國十一年,孔祥熙先生任「督辦魯案善後事宜公署」實業處處長,先生承友人之介,爲其幕僚。其後,孔氏於民國十二年出任「籌辦中俄交涉事宜公署」驻奉代表,十四年復任「督辦中俄會議事宜公署」坐辦。先生均裹贊左右。迨十五年冬,孔氏奉
今總统蒋先生電召,就任庚東財政廳長,兼代後方財政部務,先生亦應孔氏電邀赴粤,自是更朝夕追随,参預密勿,未曾或離。十六年春,孔氏任實業部長,以先生專任祕書。十七年春,孔氏任工商部長,以先生爲秘書兼機要科長,嗣又兼總務處處長,改調主任祕書。至十九年冬工商部與農礦部合併,改組爲實業部,先生續任主任祕書。二十二年,孔氏出長財部,先生則以該部參事名義,專掌機要及特別交辦事項,並一度兼理主任祕書職務,及貿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至三十三年孔氏辭財長職,先生始專任參事。大陸撤退,先生辗轉來台,卜居台中,四十五年起調爲財政部顧問。
先生佐理孔祥熙先生最久,對孔氏之生平功業及爲人處世,了解最深,所知亦最詳。本所因派李毓澍、張玉法、陳存恭三先生趨往台中訪問,前後訪談僅三次,每次约兩小時,以時間匆促,先生於個人事功叙述甚略;對孔氏之一生業績,亦僅粗述梗概
茲就筆錄所及,整理成篇,藉供治史者之參考。
張 玉 法
民國五十四年十二月
□編按:李毓萬先生逝於民國六十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享年八十二歲。
壹 李毓萬先生的生平 一、初識孔祥熙
我是山東省博山縣人,教員出身,生於光緒二十三年(一八九七)。民國九年,承同鄉高秉坊先生介紹,前往濟南,襄助凌道揚先生辦理山東林業。凌先生時任山東林務處長,那年我二十四歲。
民國十一年二月,中日魯案交涉在華盛頓簽字,約中規定:(1)中國收回膠澳租界;及⑵膠濟鐵路日軍撤退,膠濟鐵路權由中國籌款贖回等。因接收青島和膠濟鐵路,北洋政府特派王正廷先生督辦魯案善後事宜,組設公署於濟南,旋遷北京。王聘孔先生爲該署實業處處長,因凌道揚先生之介紹,我與高秉坊先生同時入署,以爲孔助。我之能追隨孔先生,應由此處說起。
孔先生名祥熙,字庸之,山西省太谷縣人,誕生於民國紀元前三十二年(一八八○)。他的家世,在「孔祥熙」一書中,言之甚詳,茲不必談。孔夫人宋藹齡女士,爲孫夫人宋慶齡女士、蔣夫人宋美齡女士之胞姊,亦即宋子文先生之胞姊,當爲中外人士
所共知。
二、從魯案交涉到中俄會議
魯案善後交涉進行頗爲順利,王正廷先生並奉命兼任魯案中日聯合委員會委員長,經過中日聯合委員會多次會議,討論青島地方行政事務及膠濟鐵路接收事宜,協商細目,釐定步驟,至十二月一日,魯案第一部細目協定簽字(青島部分),十二月五日,魯案第二部細目協定簽字(膠濟路部分),公署人員遂於是月八日赴青島,辦理接收事宜。時北洋政府於青島設立膠澳商埠督辦,特派山東省長熊秉琦兼任督辦。是月十日熊秉琦會同王正廷向日民政長秋山接收青島行政事務。並另派徐祖善爲膠海關監督。至是膠濟鐵路局,則派朱庭祺爲局長。王正廷因接收竣事,而膠澳商埠及膠濟鐵路,均已有人負責,遂回京覆命,旋即出任外交部長並兼代國務總理。孔祥熙先生原兼中日聯合委員會郵電分會主任委員,主持郵電部分交涉,至是乃暫就膠澳商埠電話局長,安置所用一部分接收人員,旋亦回京,我即留在電話局爲文書組主任。
民國十二年秋,王正廷先生出任籌辦中俄交涉事宜督辦,復聘孔先生爲駐奉代表,我亦承孔先生函約,辭去電話局事,隨往奉天,爲其祕書,但僅數月,中俄交涉停頓,督辦公署取消,我即返回關內。
民國十三年春,我去青島,後被凌道揚先生約掌文書,時凌先生爲膠澳商埠農林事務所所長,高秉坊先生在該所任科長。這年冬天,凌道揚先生創辦青島時報,請高先生幫他計畫組織,我遂改就該報編輯。
民國十四年三月,國父逝世,孔祥熙先生爲親承顧命之一人,曾簽字於遺囑,除主辦治喪事宜外,國民黨同志以其爲北方人,後公推留平,擔任護靈事宜。時值王正廷先生又出任督辦中俄會議事宜,請孔先生爲公署坐辦,我復受孔先生之約,前往北京爲其祕書,後因中俄會議未能順利完成,督辦公署於次年五月結束,孔先生旋去美歐等地遊歷考察。我則赴昌平暫代友人負責清理旗產事務。
三、實業部與工商部的祕書職
民國十五年十二月,北伐軍已進抵長江一帶,孔祥熙先生受蔣總司令的電召回國,接任廣東財政廳長,兼理財政部事務(時財政部長宋子文在上海)。當時廣東一省的收入,須維持整個革命的需要,支應調度,煞費周章,孔先生乃電召高秉坊先生和我去廣東。我到廣東稍遲,在財政部、財政廳均無名義。只爲孔先生個人祕書。至民國十六年四月三日,孔先生又就任實業部長,遂發表我爲該部專任祕書,高先生則以財政部祕書,兼實業部祕書。
是後,孔先生爲調解蔣汪合作,前往上海,財政職務,暫由祕書李承翼先生代理,因爲清黨事件發生,廣東中央政治分會主任委員李濟琛,把孔祥熙先生和宋子文先生一起排斥,並把李承翼扣押,另以古應芬爲財政部長兼廣東財政廳長。我乃回上海,在孔先生公館助理公事,高秉坊先生與其他幾位同事,則仍留廣東,至九月間將實業部事務結束,高先生亦回上海。
民國十七年三月,孔祥熙先生任國民政府委員兼工商部長,我和高秉坊、溫萬慶俱參加工商部的籌備工作。是月二十七日,工商部在南京成立,當時並無次長和祕書長,只發表了四個祕書,即高秉坊、溫萬慶、嵇鏡和我。不久嵇改就外交部事,遺缺乃由汪漢滔遞補,我並兼機要科長。高秉坊先生因參加戰地政務委員會(主任委員爲蔣作寶),出任該會工商處長,隨軍北去,我則一直留在南京。
五月間,孔先生奉命去北京省視總理靈柩,準備北伐成功,祭告國父及迎櫬南下奉安之事。孔先生後在北京患盲腸炎,入協和醫院開刀,出院之後,又回上海休養。當孔先生將離京時,各部組織法已略有修改,工商部增設總務處,我又被派暫兼總務處處長,汪漢滔則代理祕書長。部內公事,汪以祕書長名義先核,我則以機要祕書名義後看,兩人同意會簽即發,國務會議則由陳參事匪石代表出席。這樣,大家協力維持部務三,四個月。一切均照部長指示,順利進行。
是年十二月,因工商部組織法修改,設政務,常務兩次長,以鄭宏年爲政務次長,並取消祕書長名義,改總務處爲總務司,穆湘玥爲常務次長,我奉調爲祕書處主任祕書,高秉坊調總務司長,汪漢滔調參事。到了民國十九年冬,農礦部與工商部合併,改組爲實業部,孔先生仍任部長,我亦繼續任實業部主任祕書。民國二十年十二月,蔣先生以國內對抗日意見不一,辭去國民政府主席及行政院長職務。孔先生亦隨同辭職,陳公博繼爲實業部長,我於此時辭去主任祕書職務,隨孔先生到上海。時孔先生只任國府委員,我乃任隨從祕書,在孔先生公館辦公。
四、做了財政部「參事」
孔先生辭去實業部長以後,即以考察歐洲實業特使的名義,遍訪歐洲各國並向德、意祕密洽購飛機、軍火。民國二十二年四月,孔先生回國,接長中央銀行總裁,同年十一月,復接任行政院副院長兼財政部長,我才做財政部參事。
我在財政部參事任內,很少做參事法律方面的事情,尤其在孔先生任財長時,我常隨孔先生公出,參事廳就沒有我的辦公桌。一般參事都按部就班做法律方面的事,我好像什麼都做,我看的公事不限於財政部,有中央銀行的,有行政院的,也有中央信託局的。有時我也負責對外聯絡,我曾數至濟南與韓復榘接洽過,也兩至平津,與宋哲元、蕭振瀛、張自忠、秦德純等接洽過,平時我與他們亦常有電報往來。
我因常隨孔先生到各處去,時人多知道財政部有個李參事,但一般只知道李青選,不知道李毓萬。上海某報(申報,抑新聞報,已記不清楚)某日同一版上登出兩則消息:一個說財政部參事李青選由平返滬,一個說財政部參事李毓萬由滬赴平,鬧了一個笑話。
民國二十二年以後的幾年,我隨孔先生經常來往於京滬之間,每週二次或四次睡在火車上。我的身體素弱,最初常常傷風,帶著阿司匹靈上火車,過了半年才習慣。二十三年夏,孔先生爲廢除苛捐雜稅,帶隨員三十餘人去華北巡視,由我任領隊。從南京到北平、天津、太原、西安、開封等地。許多同事,只到太原,便乘火車或飛機回京,我則陪孔先生由太原飛西安。當時陝西省主席楊虎城招待孔先生,並請孔先生聽秦腔,應酬到夜裡一點,始得休息。次農四時,楊虎城請孔先生閱兵,閱兵後請吃早點;上午九時,楊復召集各界民眾大會,請孔先生講演;午間,又飛開封,河南省主席劉峙請我們吃午飯;午飯後,孔先生又參加了兩場講演,於下午四時飛回南京。孔先生當晚又趕往上海,我則留在南京,沒有隨他同去。此種生活,現在看起來已沒有什麼稀奇,但民國二十三年,我國交通尚不發達(當時是乘坐蔣委員長的專用飛機),這種情形卻很少。一日之間,西安早餐,開封午餐,南京晚餐,在我個人歷史而言,可說是一件很有意義的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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