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新文明论坛
[主页]->[百家争鸣]->[新文明论坛]->[牟传珩:中国邮政蔑视通信自由——信件丢失拒不负责]
新文明论坛
·牟传珩:“街头政治”与公民参与——《解放日报》社论联想
·牟传珩:昂贵仲裁的制度陷阱——中国劳工依法维权困境
·牟传珩:中国别与世界现代化整合主流叫板
·牟传珩:胡锦涛再三忧患为那般?
·牟传珩:透视新“解放思想”谜局 —— 高扬“批判兴国”的风帆
·牟传珩:现代化盘整进程与中国知识分子成长
·牟传珩:我的儿提时代
·牟传珩:党的宣传部长泄愤网络媒体
·牟传珩:难搏被捕事件再启示──兼评中共“三个代表”论
·牟传珩:突破“三八线”的朝韩高峰会晤──力主和解是后对抗时代政治领袖的首要使命
·牟传珩:多佛港移民惨案的警悟
·牟传珩:关于当前我们最需要做是什么的八点建议
·牟传珩:美式民主比中式「民主」更虚伪吗——写在美国第四十五届总统大选难产之时
·牟传珩:只有放弃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也为中共建党八十周年“献礼”——
· 牟传珩:等待春天
·牟传珩:中国新闻监督纸上谈兵
·牟传珩:今年两会“大部制”议题前瞻——中国行政机构
·牟传珩:点击北京奥运前的农民工命运
·牟传珩:胡耀邦未及平反的政治冤案——透视毛泽东早期残酷肃清异己
·牟传珩:中国太子党猖獗的地方缩影 ——谁导演了这桩离奇的诬告陷害案
·牟传珩:点击中南海的信息特权——舆论监督挑战“内参制度”
·牟传珩:政绩工程造假何时休?——也为《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喝彩”
·牟传珩:“三手代表”形象与“橡皮图章”命运——聚焦中国人大制度五大弊端
·牟传珩:给今年中国两会代表、委员出议题
·牟传珩:今年北京两会舆论冲击波 —— 人大代表三吁“阳光法案”
·牟传珩头顶"红色记忆"、脚踏"中国特色"-- 谁让"太子集团"享受特权
·牟传珩:后对抗时代全球化大震荡
·牟传珩:聚焦西藏暴力事件
·牟传珩:温家宝大言"三不足"引发的联想
·牟传珩:温家宝大言"三不足"引发的联想
·牟传珩:两岸统一的障碍在中南海 —— 台湾新一届总统大选联想
·牟传珩:两岸统一的障碍在中南海 —— 台湾新一届总统大选联想
· 牟传珩 :今年两会军费高增焦点——中国军事崛起背后的民生之忧
·牟传珩:点击中共“解放思想”背后的禁区——对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反思
·牟传珩:中国政府创新蓝皮书出笼-- 俞可平大胆颠覆"保稳定"观念
·牟传珩:网络“民主墙”时代的到来——信息革命对中国民主化的影响
·牟传珩:杜世成政绩下的阴影——青岛“PX”维权冲击波
·牟传珩:北京应履行《奥林匹克休战决议》
·牟传珩:中国大汉族情结在发酵 —— 为西藏少数民族权益声辩
·牟传珩:中国大汉族情结在发酵——为西藏少数民族权益声辩
·牟传珩:掀开政府捂着的钱袋——曝光中国财政制度黑洞
·牟传珩:北京“大国崛起”欲望的副产品——民族“新对抗主义”浪潮兴起
·牟传珩:通货膨胀真相还能掩盖多久-- 今后的中国是谁的中国?
·牟传珩:青岛因王千源而自豪——胡锦涛为何不道歉?
·牟传珩:中国“青年节”放假意在何为?--“五四精神”被误导、阉割
·牟传珩:2008——危机在向北京迫近
·牟传珩:2008——危机在向北京迫近
·牟传珩:奥运倒计一百天——北京在微笑吗?
·牟传珩:汶川地震考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牟传珩:解放思想还是统一思想-- 北京真理标准讨论30周年悖论
·牟传珩:奥运圣火中止奔跑——国旗终于低下了高贵的头颅
· 牟传珩:揭开新华社的“舆论”面纱——从“记者无国界”被攻击谈起
·牟传珩:北京脸谱“新气象”——官媒借国外舆论歌功颂德
·牟传珩:灾后中国凸现“六四纪念日”——让“被扭曲的历史集体记忆,摊开在阳光下”
·牟传珩:汶川大地震凸现“类化”意识——党性价值走向末路
·牟传珩灾后中国能有多大改变-- 北京会“告别过去”吗?
·牟传珩:“文化太监”余秋雨——中国御用文人的一面镜子
·牟传珩:中国板块大纹裂——"5、12"汶川地震撞击政府责任
·牟传珩:谁能决定东海油田“共同开发”——台北当局何不发声?
·牟传珩:谁能决定东海油田“共同开发”——台北当局何不发声?
·牟传珩:揭秘中国特色政府职能——聚焦安监局"经营性"盖章
· 牟传珩: 北京奥运前的民众上访难局
·牟传珩:荡漾在胶州湾的绿色幽灵——奥运青岛海藻爆发
·牟传珩:新华网救灾中“加工敌人”
·牟传珩:“谁来保护警察安全”——央视在灌输什么主题?
·牟传珩:"周老虎真相曝光"掩盖权力黑幕
· 牟传珩:透视当今中国媒体文化生态
·牟传珩:邓小平第三次复出韬略轨迹——否定“两个凡是”与坚持“四项原则”
·牟传珩:贵州瓮安"欢迎采访"谜局-- 最新版的"中国特色新闻监控"模式
·牟传珩:中国特色的“言塞湖”在哪里——“汪洋激流”能否冲开言禁?
·牟传珩:官民冲突召唤宪政变革
·牟传珩:官民冲突召唤宪政变革
·牟传珩:北京奥运:人民担不起的政治工程——大众支持率在迅速下降
·牟传珩:必须给"大警察权"套上笼头
·牟传珩:解读北京奥运“西红柿炒蛋”——让世界目光接受红色文化洗礼
·牟传珩:谁在制造北京奥运神话 —— 中国人会变成“世界公民”吗?
·牟传珩:重读米洛斯人的千年追问——寻找“政治正当性”的脚印
·牟传珩:北京奥运官员的阿Q心态-- 指责少数人到中国"挑毛病"
·牟传珩:中南海的“北京主义”奥运梦 ——从“北京共识”到“中国标准”
·牟传珩:走近中共“左王”柯庆施
·牟传珩:奥运走了梦难圆——中华百年追求在宪政
·牟传珩:杨佳案锁定俞正声政绩污点——上海司法黑幕千夫所指
·牟传珩:“言者无罪”剑指哪里?
·牟传珩:“五四精神”的世纪误读
·牟传珩:京奥绚丽焰花背后的焦虑——“谁逼死了中小企业”?
·牟传珩:“三鹿”事件引爆中国“三特”:特色、特权、特供
·牟传珩:“周老虎”又回来了”——“祝咏兰”的“谎”撤大了
·牟传珩:腐败屁股的“高度”解读——“红颜祸水”来自“红色记忆”
·牟传珩:宪政视角中的公民社会——寻求权利与权力的对治
·牟传珩:中国“警民冲突”局势观察
·牟传珩:产品不能免检,新闻应当免查——谁是“三鹿”的主要责任者?
·牟传珩:解读“郝劲松黑伞”
· 牟传珩: 来自民间的耳光转赠了谁?——阎崇年最新回应泄天机
·牟传珩: 中南海突围 “改革”困局信号——“三中全会”幕后解读
·牟传珩:中国政治腐败难守耕地红线 
·牟传珩:中国官办工会的“性”无能
·牟传珩:兵团岁月的知青记忆——“樱桃园驻军四连”
·牟传珩:杨佳悲剧凸现“尊严”意识
·牟传珩:周永康要律师“三个至上”——中国唱响“党的利益高于天”
·牟传珩:追问“选择性”信息公开幕后 —— 政府已陷入谎言海啸
·牟传珩:追问“选择性”信息公开幕后 —— 政府已陷入谎言海啸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牟传珩:中国邮政蔑视通信自由——信件丢失拒不负责

    通信自由也称通讯自由,属于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范畴,是公民通过信件、电报、电话、邮件、包裹等形式表达意愿的权利。事实上,保障通信自由,就是保障通信秘密与传递畅通。通信自由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任何个人或组织非依法律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任何非法扣押、审查、监视、窃听、出版私人通信的行为,都是对通信自由的侵犯;二是只有依据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才能干预个人的通信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然而,中国国内的异见人士从来没有享受过完整意义上的通信自由。最近以来,笔者的通信自由又一次在无形之中被非法剥夺,且长达三四个月收不到任何信件。我的信件多是从不同国家与地区向同一个地址寄来的,但却一封也收不到,明摆着原因肯定是在到达地,而不可能在发信地。这已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偶尔丢失信件,而是一种由国家邮政具体实施的,对公民不可递减的通信权利的长期非法剥夺。对此我已向当地邮政交涉。他们承认笔者常年海外邮件频繁,自今年以来未再给我递送任何邮件,但声称“原因无法查清楚”。依据事理分析,邮政在如此长时间不送任何邮件,无非有两方面原因:一是邮政自身原因未投送;二是被“有关部门”查扣。
   
    首先我们来分析第一种原因,即国家邮政自身的原因。这种可能并不能排除。此据《西安晚报》报道,家住西安市北郊的徐先生一个月前寄出的信件,对方迟迟没有收到,到邮局询问,得到的答复却是:平信无法查询,也不负责赔偿。这让徐先生纷纷不平:凭什么花钱邮寄的东西被邮局弄丢了,自己连索赔的权利都没有呢?另据去年8月30日《新京报》报道,从河北廊坊等地寄往全国各地的近万份邮件,却落到了北京通州一家废品店里。近日通州区某派出所民警例行检查时将这批邮件查获。据估计,这大批未送达的邮件价值近10万元。商贩称,他们是从一辆面包车上以2000元购得的。然而,近万份象征着公民通信自由邮件被当作废品贱卖,流入废品店——这是国家邮政对宪法尊严与保障人权的何等蔑视?另据报道,前年四川绵阳邮局也发生过200万封邮件卖给废品收购站的恶劣事件。如此时间为何能屡屡发生?公民的邮件为何会被当作废品贱买?其中的直接原因就在于中国邮政毫无人权意识;就在于以国家名义强行制定的“丢了不用赔”的国家邮政霸王条款。《中国邮政法》第34条规定:平常邮件的损失,邮政企业不负赔偿责任。什么是平常邮件,也就是用户平时邮寄的信件、印刷品、邮包、报刊等大都属于所谓的“平常邮件”。这种邮件涉及千家万户,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特别是弱势群体,如贫困者根本无力经常性支付高价挂号资费。然而,国家法律却欺强凌弱,强制性规定:“平常邮件”丢了倒霉。既然邮局对此不负责任,那么这些邮件的邮发状况很大程度上就完全取决于邮政企业及其邮递人员的原意与否。邮件用户不能查询,不能索赔。这在本质上就否定了消费者对企业的监督与制约的权利。由此以来,邮政丢了不能查找,不能索赔已成为法律维护的特权,那些平常邮件被当废品卖反能为邮政企业或个人创收获利,岂不就顺理成章了吗?正是当今中国这种国家邮政专营的垄断体制,才可以借助于“丢了不赔”的霸王条款,如此欺负公民,侵犯人权。
    近年来,中国大陆邮政资费一涨再涨,一封平信的邮资从几分到几角再到现在的一元多,接连翻了十几倍,人们日常生活离不开通信,平信累积的资费已是一个不少的数目。虽然相对于挂号信、特快专递等邮政服务,平信的收费仍要算低的,但低廉毕竟不是免费,那怕是消费者付出了一分钱,也是在用这一分钱购买一种服务。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受国家宪法、民法,现在更加入了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凭什么中国邮政就可以置身法律之外,如此蔑视公民权利与合法财产?为什么公民个人邮寄的合法邮件,就毫无法律保障呢?

    再以网上披露的《县域经济论坛》邮件大量丢失为例。该论坛为不断丢失邮件,特此开辟了一个专栏,向读者询问邮件丢失的情况。这个论坛的负责人说,他们每个月至少要丢失20份。记得前年3月31日《工人日报》有篇题为《乌市一市民状告邮局:平信不能丢了白丢》的报道,说的是“家住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的马女士日前因两封平信的丢失跟邮局较起了真”,马女士“要将邮局告上法庭,讨一个公道。”这篇报道中还引用律师意见:“从合理性来说,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的制定,都应该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邮局得到了享受寄件人邮资的权利,就应当尽到将邮件传递给收件人的义务。如果确实因为邮局的原因没有履行传递义务,又没有相应的赔偿规定,致使权利与义务发生不对等,对客户来说显然是有失公正的。当然,这需要有前置条件,即能证明客户与邮局之间确实发生了业务关系及存在丢失这个结果。从邮局方面来说,虽然平信的传递不同于有据邮件,但邮局具有经营自主权,一旦出现问题,不承担责任是说不过去的。贴了邮票就是一种委托,哪有有偿委托只收邮资,而不负任何责任的?这显然对用户是非常不公平的。说到底,这种国家邮政与客户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现实,是由中国社会“官本位”“轻民权”的整体国家意识造成的。
    现在我们再来分析第二种原因,即邮件被“有关部门”查扣。毋庸讳言,在中国大陆异见人士的邮件被“有关部门”非法检查、扣押已是见怪不怪的事情,大家都有这样的经历。这类侵犯人权的事情较之把他们送进监狱的强度要轻得多,所以也多不为媒体所关注。应该说这个问题的主要责任在“有关部门”。但对国家邮政来说,应有义务向用户做出合法、合理的交代,也即有个说法。因为用户面对的是邮政,而“有关部门”一贯是躲在幕后的。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5条规定,用户交寄的邮件、交汇的汇款和储蓄的存款受法律保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第7条规定,“邮政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服务,保障用户使用邮政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负有保护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和邮件安全的责任;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邮政业务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所禁止的活动。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法对通信进行检查外,邮件在运输、传递过程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检查、扣留。”第8条又规定,“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需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检查、扣留邮件,冻结汇款、储蓄存款时,必须依法向相关县或者县级以上的邮政企业、邮电管理局出具相应的检查、扣留、冻结通知书,并开列邮件、汇款、储蓄存款的具体节目,办理检查、扣留、冻结手续后,由邮政企业指派专人负责拣出,逐件登记后办理交接手续;对于不需要继续检查、扣留、冻结或者查明与案件无关的邮件、汇款、储蓄存款,应当及时退还邮政企业。邮件、汇款、储蓄存款在检查、扣留、冻结期间造成丢失、损毁的,由相关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负责赔偿。”由此可见,这类检查、扣留、冻结应是依法有据的。邮政部门完全可以言之有据,正大光明地向用户做出交待,将躲在幕后的那只手推上前台,与当事人直面。而决不能以所谓“原因无法查清楚”等说词推卸责任。否着“黑锅”就只能由自己来背。通信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擅自检查、扣押信件是对公民权利的严重侵犯。
    以上分析可见,两种情况无论属哪一种,国家邮政都撇不开责任。邮政在长达三四个月之久不向用户送达任何邮件,这不仅属严重违反宪法行为,且已对当事人构成了实际上的权益侵害。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