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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理尽性至於命/3、人为什么能进步 声明:此文作者禁止复制,如需转载必须经得作者同意。 根据象数理论,具体人都是在变数中生出来的,因而都是有缺陷的,不完善的,而人的“天性”却是完善的,“天命”是不息的。我们前面讲过,人身上有对“完善”的感应和辨别机制,即所谓人的“善性”。这在中国传统里被概括为“仁义”。通过“仁义”这两个机制,有可能造成了“人性”向“天性”的靠拢、“人命”向“天命”的靠拢的趋势。这个趋势不断地展现,就形成了人的进步。
这一进步的前提,是基於“人生而有缺陷”这个论点。如果一个人生来就是“完善”的,也就无所谓进步了。
“人生而有缺陷”这一论点与基督教所说的“原罪说”很接近。这也再一次使我们感到,西方基督教神学所包含的道理是很深刻的。
“原罪说”认定人生来就是有罪,所以基督教要求人忏悔。人在不断忏悔的过程中,实际上收到净化自己的德性的效果。但“原罪说”终究是神学,要把它当成一种进步理论,还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原罪说”的来源是神话,它是从亚当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园的禁果的故事里来的,本身还没有上升到人类理论的层次,所以只能把它归於神学的范畴。
另外,“罪”是一个与“法律”概念相联系的概念,而“法律”概念经常又与国家政权相联系(这一点在现代社会里表现得最为明显),因而就社会而言,它是被强化了的道德观念,经常让人望而生畏。
人生来并不是“有罪”的,而是“有缺陷”的。这种缺陷表现为生理和心理的不完善以及知识与技术的不完善。总括地说,就是表现为“性”与“命”的缺陷。正因为人有缺陷,所以就有进步的要求。
进步是人类自身一种内部能量的表现。一般来说,善恶为阴阳二气,每人都有。它们都表现为人体内的能量。这种能量,善养则为善,恶养则为恶。但如果在一般情况下让人自由选择的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善。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呢?就因为人体内存在着一种叫“良能”的本性。
“良能”作为哲学概念是孟子提炼出来的。“良能”是人身内一种促使人在行为中选择善而不选择恶的能力。它在日常生活中表现为人的道德品质和才能。
这里需要进一步弄清楚一点,人的道德品质和才能的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是通过教育而後天获得的,而“良能”并不是道德品质和才能的具体内容,而是人体内的一种能量。它是老天爷给的,是天生的,并不是通过教育而後天获得的。有的人不表现出来,并不是说明他没有,而只是他把它们藏了起来。
正因为老天赋予了“良能”这种天性给人,人才有可能自觉立足於天德本性,通过修身而不断接近完善,才能最後通晓天的神奇的造化。所以,“良能”概念是中国的进步观念的基础。因为有了良能,人才能不断进步,不断完善自身,最後达到以“天地叁”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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