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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命论/二、“命”论 /1、“命数” - “生”的问题 声明:此文作者禁止复制,如需转载必须经得作者同意。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命”的问题。
前面我们说过,命指的是物体存在在时间上的长短。而命在人身上讲,简单说就是个“生死”问题。
“生死”问题是气论的问题。从气理论的角度看,气为宇宙的本源,它遍布於天地之间,为天地万物创生的元素,因而人的生命也来源於气。一个人生成後,它在人身周体流行,死後则复归於虚空。所以,人的生死,就是气的聚散。
汉儒王充在这方面讲的比较多。他认为“万物之生,皆禀元气”,然後“含气而长”,死则是“气绝而死”,所以“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死而精气灭。”王充说:“人未生,在元气中”,是说人象在元气中;“既死,复归元气。元气荒忽,人气在其中。”意思是说元气为宇宙生命的本源,也为人的体气。
1、“命数” -- “生”的问题
从气论和象数论上来看人的生死问题,最古老和吸引人的命题是《论语》里提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命题。
这一命题在今天的中国,被学术界视为是中国传统的宿命论观点,因而是被完全否定的。
把这一命题看成是一种类似西方的宿命论观点,那是对儒家学说进行的支言片语的理解带来的偏见。实际上,这一命题从象数理论上来看是合乎逻辑的。因为一个人的“生”,是根据虚空中的象在变数中进行的,因此,“象”成“命数”就基本定了。当然,这是一个过程,不是一次完成的。因为“天”参与人的生命是每时每刻的,伴人终生。
这一理论与人的生活经验也基本相符合。事实上人不能选择自己的种族、民族、母语和出生地等等,在同一国家里,人也不能选择自己家庭的社会地位。这些因素都只能归结为“天给的”,都是“命数”,无法改变。由於这些“命数”的不同,的确会给人带来不同的境况和机遇。如中国现代社会,一个出身於高干家庭的人和一个出身於山区农民家庭的人之间,他们虽然都是人,却会有着不同的生活境况和机遇。这些都是生活的现实,理论没有办法回避。
对这些问题的解释,我们自然可以从社会科学方面进行探索,如西方学者马克思所做的那样。但人既然不仅是社会的产物,同时也是自然的产物,所以仅从社会科学的角度去探索是不够的。现代西方自然科学还没有开始着手这方面的探索,而中国的传统学术很早就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总之,不能认为现代自然科学还没有做的事就不是事,还没有探索的领域就不该探索。
然而,在中国传统的理论里,似乎过分强调了“贫富贵贱”由“命”而定的一面。我们可以理解,过去中国的传统社会处於“家天下”的结构里,这是一个不同於“公民社会”的社会结构。在这一社会结构里,“贫富贵贱”是最醒目的社会现实。理论家们要解释当时的社会现象,也必然要强调“贫富贵贱”。
历史的局限性有时会把理论弄得不太严肃,或者说会使理论“过期作废”。因为在我们今天看来,我们所感受深切的“贫富贵贱”现象,其主要原因是来自於“社会制度”,而不是来自於“天命”。比如说,在一个均富平等的社会制度里,“贫富贵贱”现象就不会很突出。但这并不等於说,“命数”问题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
我们前面说过,象数是虚的规定性,它不像物体存在那样直观,很不容易观测。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有许多人就通过观测星相来间接地推测一个人的“命数”。这无疑算是一个办法,它使人们联想到许多大宇宙与人体这个小宇宙的联系之处。但在传统中,由於历史的局限性,这一方法经常地被用去测算人的富贵贫贱。
如果一个人命中的富贵贫贱真的取决於所禀自然之气的宇宙来源,那麽人要认识它,其中间层次就会很多,所需的知识量就会很大。这是一个难度相当高的尝试,仅凭现在那些星相学家的那点知识,就认为可以通过观星相而看出某人的“命数”,这就很难让人信服。因为宇宙是无边无际的,而人所能观察到的星相,无论是用肉眼的方法或是通过射电望远镜等科学手段,在无限的宇宙中都是很有限的,我们怎麽能根据一些不完整的知识来断定某星就是某人之象呢?
我们相信,象数这一虚空中的规定性一定能够通过各种人能确知的信息表达出来。人也是靠这些信息来识别象数的。星相的确传达了某种宇宙信息。人是天造的,而天造人与造物用的是同样的规律,由此通过观察某些外部的运动,可以获得某种人和人类社会运动相同性质的信息,这应该是说得过去的。
而如果认为可通过观星相而知某人所禀的天命,那麽从星到人,这一过程里存在着许多中间层次。在这些中间层次没有弄清楚以前,就轻率地认为通过星相可以观人之命,这多半是骗人的。
骨相、手相、面相的道理也是一样的。它们都是人体信息的表徵,无疑表达了人的命数的某些方面。这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现在这些研究都还没有走上正规的轨道,也没有形成理论和规则,仅凭目前人们对星相、骨相、手相、面相等知识的支离破碎的一知半解,我们还不能在理论上说,这些知识可以给人算命。
人们能不能通过星相、骨相、手相、面相等方法而测定人的命数,目前任何结论都为时过早。
在这里有一点我们必须要说清楚,尽管儒学认为“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但这与我们今天说的“宿命论”完全不是一回事。
“宿命论”讲的是人完全受命运的支配,人在命运面前是无能为力的。而儒学的道理却完全相反。在象数理论里,虽然讲人的“命数”是人的“命”的规定性,但具体人的“命数”是从变数里出来的,它本身就是变数。所以,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
而且,在儒家的性命学说里,“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这样的命题只是作为认识的前提而存在,这一理论真正要展开的是“修身”学说。“修身”才是儒学的精髓。
“修身”就是人如何改变自己的“性”和“命”的学问。儒学的辩证法是:正因为人被规定了,所以人才大有作为。这一点,我们待後面讨论“修身”时再去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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