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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命论/一、性论/2、人性 声明:此文作者禁止复制,如需转载必须经得作者同意。 “天性”在人身上体现出来就是“人性”。在“人性”问题上,中国传统上讨论得最多的是以下两个论点:“性善”与“性恶”。
现代一些学者喜欢把“性善”与“性恶”对立起来看,认为“性善”与“性恶”是两种水火不相容的对立观点。其实“性善”和“性恶”同是人的特性。它们在理论上的区别,只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考察人而得出的不同结论而已。
在儒家传统里,孟子是“性善论”的代表人物,荀子是“性恶论”的代表人物。而实际上,两人并不是在同一层次上讨论问题。孟子讲人性是从天上来,讲的是天性,是天“命”的那个“性”,所以讲“性善”。
“善”就是“完善”的意思。根据象数理论,在天空中的人象是完善的,所与其特性也是完善的。尽管平常人是不完善的,但他“天命”的那个“性”是要他趋向於“完善”。这种天性,表现在一个人的身上,就是对“善”的追求,所以人性是“善”的。
荀子讲人性,是从人的社会性角度讲,所以讲性恶。什麽叫“性恶”呢?荀子在《荀子.性恶篇》里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杨京注曰:“伪,为也。凡非天性而人作为之者,皆谓之伪。”在中文里,“伪”字写为“人”和“为”,也是“人为”的意思。“人为之性”就是人类社会自己造成的“性”。比如说人有爱财之性,钱财这个东西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约定俗成,是人类自己造出来的,不是老天爷给的。所以,“人为之性”就是人的自为之性。
可见,孟子的“性善”与荀子的“性恶”并不是对同一个东西的不同的理解。他们讲的是两个同时存在的东西,所以在他们的“性善”与“性恶”论间,形不成对立。
“性恶”是“人为之性”,而“性善”则是“天为之性”,各人所论不同,而两个东西都是同时存在的。前面我们讲过,人是人和天共同造出来,所以每个人身上自然包含“天为之性”和“人为之性”两个部分。由此看来,讲人性,光讲“性善”是不全面的,光讲“性恶”也是不完整的,“性善”和“性恶”统一在每个人身上。我看,人性的“善恶”之争可以休矣。
当然,现在还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把人性说成是“食欲”、“性欲”,即“食色性也”。这种说法很粗糙,没有多少理论价值,只是由於它与现代西方进化论里把人看成是高等动物的观点相吻合,才有了很大的市场。这一观点的基本特征在於把人身上的动物之性和人性混为一谈,因而把人的动物性当成了人性。这种混乱只要我们剔除了进化论的影响就会被澄清,它本质上与中国传统的人性论没有什麽关系。
那麽我们认识到“性善”和“性恶”同是人性的两个方面,是不是等於获得了一个全面完整的人性理论呢?
并不是。这样的认识只是人性论的逻辑起点。我们不能在认识开始的时候就止了步,认为“性善”和“性恶”是半斤的八两,是“对立统一”。这样的理论似乎是客观,似乎是全面,而实际上是诡辩的,或者说是“伪善”的。
那麽,我们看一看传统上的儒学是怎样认识这个问题的。
董仲舒是第一个把人性的善恶问题与宇宙本体联系起来考虑的人。董仲舒以前,《吕氏春秋》虽然已把有利於万物滋生的阳气划归为生气,把不利於万物滋生的阴气,划归为杀气,但还没有把宇宙论中的阴阳二气与人性论中的仁善、恶戾等问题联系起来。到了董仲舒那里,他直接指出,人性善恶等问题,并不像我们今天所理解的那样,是一个“道德”问题,它实际上是宇宙客观规律的问题。
他在《王道通三篇》里说:“恶之属尽为阴,善之属尽为阳。”这就等於说,人的善恶二性就是宇宙之气的阴阳二性在人身上的表现,它并不是分开的,而是同时统一在一个人身上。
董仲舒并不就此止步。他进一步把“尊卑贵贱贪仁”这些概念与阴阳联系在一起,认为“阳尊阴卑”,所以要“贵阳而贱阴”。
我们知道,“尊卑”观念是儒家表达宇宙秩序的观念。一讲“尊卑”,就要分“主次”,有了“主次”,“秩序”才能建立起来。
由於“尊卑”概念在人性论上的引进,“善”与“恶”就不再处於平等的地位上了。在人性问题上,儒学的观点是很清楚的。类似“善恶”这样的问题,不能因为它是自然规律就要客观平等地对待它,而是要“尊善卑恶”,尽可能的“扬善去恶”。这里实际上涉及到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即人类自身的发展理论问题。也就是说,人类自身的进步只有在不断地“扬善去恶”的追求中才能实现。
人究竟怎样才能通过发挥人性、“扬善去恶”,从而实现进步?这一问题我们留到後面去讨论。在人性论理论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人性的五行生克问题。
中国传统的宇宙论认为,天道由阴阳二性而分为五行之道。在人世间,人最为灵贵,因其得五行之秀气。五行之道表现在人身上,就是五性。人是天道五行之秀气的果实,因而天道的五行生克关系构成了人性上的生克关系。
这个问题虽然重要,但我们认为,中国传统的“五行学说”发展得并不充分,里面疑点尚多,所以我们愿意把这个问题留下,等到今後“五行学说”的发展臻於成熟以后再去讨论,这样就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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