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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论/二、“中和规律”/1、人类的居住环境是“中和规律”的体现声明:此文作者禁止复制,如需转载必须经得作者同意。
“中和规律”是生命界的根本规律。
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中和”是我们所赖以生存的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学问。在这样一本小书里,我们没有能力把中和规律全部展开,而只能就其主要的方面,做一些提纲似的讨论,以期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在讨论“中和规律”之前,这里还需要区分两个概念:“宇宙观”和“世界观”。 “宇宙观”是人对宇宙的总的看法。在中国人的宇宙观里,宇宙是由宇宙空间和宇宙天体组成。宇宙天体在宇宙空间中结成诸如银河系、太阳系等各种各样的结构,其中天地结构是宇宙的本质结构。元气和精气是这个宇宙的最基本的存在。它们孕育了宇宙天体及其各种结构。宇宙的统一性在气,所以我们称这一宇宙观为气一元论的宇宙观。
“世界观”是人们对世界的总的看法。它考察的是天地形成后,世界上人与万物的基本关系及其规律。
在宇宙的天地人结构中,“天”在上,为“上界”,地在下,为“下界”,人与万物在中间。中间叫“世间”,所以中间这一界也叫“世界”。世界就是生命界。我们讲世界观,就是讲对中间这一界的总的认识。 当代中国知识界所熟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在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里,世界的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辩证唯物主义是一种由西方思辨哲学与社会进化论相结合而发展出来的革命理论。它强调的是斗争与转化,对立就是斗争,统一就是转化,所以这一理论把“对立统一”看成是世界的基本规律。
然而,对立和转化虽然是物质运动的重要现象,但这些现象无论如何也构不成生命界,或者说不构成世界的规定性。事实上,生命体的规律是排斥对立与斗争的“中和规律”。世界离开了“对立统一”仍然是生命界。或许我们可以说,假如没有对立、没有斗争,生命在世界上会存在得更美好。
讨论“世界观”,首先要讨论世界的基本规律。所谓基本规律,指的是存在的基本规定性。宇宙中的任何一种具体的存在形式,都有一个基本的规定性。一旦这一规定性受到破坏或者消失,这一存在形式也就不再存在了。比如说人这一存在的基本规定性为生命现象在人身上的具体形式,一旦这一生命的具体形式不存在了,诸如停止了心跳和呼吸,停止了思维和语言,停止了行为和反应等等,这人也就不再存在了。今天我们所熟悉的进化论则没有把这一基本规定性弄清楚。所以,进化论者们把人的骨头当成了人,把猿的骨头当成了猿。然后再拿人的骨头与猿的骨头进行比较,得出一个人由猿变来的结论。
人和猿的基本规定性都是生命。离开了生命,就没有人也没有猿。要想证明猿能变成人,只能在他们的基本规定性上去找。因此,要想证明猿能变成人,就只应该在活猿和活人身上去证明。让一只活着的猿变成一个活着的人,那才有价值。
离开了他们的基本规定性,就已经不再是原来想要证明的东西了。当然,这也就不是唯物主义的进化论者所能做的工作了。在人类的各种尝试中,只有中国的道家表现出有试图解决这方面的问题的倾向。关于这一点,我们留到后面再去分析。
是“天地”孕育了以人为代表的生命。那么,“天地”孕育生命有没有规律呢?
这就是我们在这里要讨论的“中和规律”。
“中和”是儒学里的重要概念。现代中国唯物主义的知识分子最讨厌儒学的地方之一,就是儒学讲“中庸”。在他们看来,“中庸”就是没有立场,就是“不偏不倚”,不讲原则,不讲斗争。当然,这一偏见只能归结为轻信了唯物主义和进化论或者羡慕西方的民主与革命而造成的无知。
“中庸”就是“中和”。“中”是宇宙间表示秩序的基本形式与能量,“和”就是它表现出来的和谐状态。因为有“中”必有“和”,我们就叫它“中和”规律。在儒家学说里,“中和”和“中庸”这两个概念本质上是一个意思。“庸”是“和气”在人身上的面部表征。讲“中庸”是从宇宙规律在人身上的表现讲,讲“中和”是就世界论讲。儒学强调人是世界的本体,所以“中庸”概念对儒学来说特别重要。
人世间的“中和规律”来源于宇宙间的“中正规律”。它们的统一性则在一个“中”字上。说到“中”,它所体现的力量自身,从两方面表达了其在宇宙中的主导地位:第一,从宇宙存在的秩序看,它表现为“中心”,即宇宙秩序的基本规定性;第二,从生命体的角度看,它表现为气的阴阳平衡,即“中和”--生命存在的基本规定性。
“中和规律”是由宇宙间的“中正规律”转化而来的。当宇宙间的能量以“中正”的形式表现出来时,就能造成和谐的效果。正因为有着这一特性,“中正规律”最终在生命界表现为“中和规律”。
关于“中和”对于生命的意义,我们可以从以下两点来认识:
(1)人类的居住环境是“中和规律”的体现;
(2)生命自身是“中和规律”的体现。
1、人类的居住环境是“中和规律”的体现
生命存在的基本条件是怎样体现了“中和”呢?
--我们先从宇宙的“天地人结构”看。
在天地人结构里,元气和精气之轻清者上扬而为天,重浊者下沉而为地,则有天地二形。王充在《论衡.自然篇》里说:“天覆于上,地偃于下,下气蒸上,上气降下,万物自生其中间矣。”天为阳气,地为阴气,天地阴阳二气的中冲为和的“和气”就是人世间,就构成了生命生存的条件。
从世界观上讲,生命界既不表现为阴,也不表现为阳,而表现为阴阳和。这些认识与人的生活经验是相符合的。就拿我们所生存的太阳系来讲,人为什么不生活在太阳上,因为那里只有阳气和阳性物质。人为什么不生活在月亮上,因为那里只有阴气和阴性物质。在太阳系里,人只能生活在地球上,就因为地球之气的特性是“阴阳和”。
在我们所赖以生存的这个地球上,由于有那个我们称之为“大气层”的地球之气的保护,因此地球就不那么冷也不那么热。它不像太阳系的其它行星那样,昼夜温差变化很大,生命不能生存。不那么冷也不那么热,就是“中”所做出的功、发出的能。在阴阳平衡的环境里,生命就生生繁荣,而生生繁荣就是“和”的效果。
由此,我们可以对宇宙间的“天地人”结构做出进一步的界定。
天是虚空,虚空是元气。元气处于不断的阴阳变化运动中。同时天上还要有以精气形式表现出来的元气的阴阳二性:太阳和太阴,以及代表了相生相克规律的五行之精。由此可见,我们对天的最基本的要求是,必须要有主变化的阴阳二性,同时还要有主物性的五行之精。至于这个天是不是像我们的太阳系一样,有九颗行星,或者多些少些,太阳或者是个普通的恒星,或者是一个双星座,太阴或者是一个卫星,或者是一个黑洞,这些都不要紧。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算是一个合格的“天”。而“地”必须是处于“中和规律”作用下的天体才能算是合格的地。
有了合格的天和地,人就必定能生存于其间,从而构成一个“天地人”结构。
由此可见,“天地人”结构可以出现在宇宙的任何可能的地方。它是宇宙的本质结构,是宇宙对于人的意义之所在。
回过头来再来看地球。地球上为什么会发展出以人为代表的生命?
今天的科学知识让我们知道,地球上之所以会有生命,是因为地球表面有一层厚厚的大气层,它减弱了太阳的辐射,使地球上的气温适合于人的生存。同时,地球表面有百分之七十的水,水是生命的温床。由于地球上有合适的温度和水,所以太阳光的光合作用能在地球上孕育出生命。地球上有了简单的生命以后,它就开始了演化的历史,逐渐进化成了人。
这些认识的前半截与中国传统的“中和”认识是相吻合的。在中国人看来,地球之所以能成为人类的居住地,就因为它本身符合于“中和”规律。后半截是唯物主义者独有的观点。
而从总的方面看,这些认识与中国传统的天地造化人说相比,属于一种就事论事的道理。也就是说,它所企图解释的只是在茫茫宇宙中的小小太阳系里,地球上的生命是怎样来的。
而中国的“天地人”结构要想解决的问题是,宇宙中以人为代表的生命是怎样来的。这个人和生命可以是地球上的人和生命,也可以是在宇宙中任何一个角落里存在着的人和生命。总之,宇宙不是为地球人而存在的,宇宙规律是普遍的,也不是仅为地球人而生的。
关于生命的起源,今天最有势力的学说是生物进化论。
这一学说认为,陆上的脊椎动物起源于原始鱼类。它由古总鳍鱼进化为古两栖类动物,两栖类动物进化为爬行类,由爬行类中分化出鸟类和哺乳类,哺乳类中的古猿则进化为人。而地球上的植物则是从水里的藻类进化而来的。这无疑是一幅极富想象力的图景。
但是,就目前古生物学本身提供的材料看,它们仅仅是一些孤立的化石标本,还不足以构成以上这幅进化图景。实际上,真正支持生物进化论成为科学的,并不是进化论本身所提出的种种论据,而是地质学。也就是说,由于地质学家们对地质年代的划分,使各个地质年代里出土的本来并不相关的生物化石在时间上被联系起来,成了生物进化的标志。
我们今天所知道的地质学只是研究人类所居住的地球的学问。地球是一个具体的星球,它和一个具体的人一样,会有生成、成长和死亡的过程。我们并不知道现在的地质年代的划分是否已经很成熟,至少我们知道,如果按照进化论者所理解的那样,把宇宙中的生命现象仅仅与目前的地球联系起来,那么人和生命就是与地球共存亡的。有一天地球死亡了,人也就应该在宇宙中消失。
实际上,我们现在经常都能听到一些科学家用科学的语言谈论人类的灭亡,如与其它星球相碰,冰川降临等等。这本身也是符合今天的科学逻辑的。
应该明白,我们讲“天地”结构时的“地”,与地质学讲的“地”有性质上的区别。地质学的“地”实际上只是地球这个星球的存在状态和存在历史。而在“天地”结构里讲的“地”,则是把它当作生命及人类生存的环境看,而不是作为一个星球看。这时,“地”对生命及人的重要性,首先不是“地”作为一个星球的物质成分是何时构成,而是它的“中和规律”如何形成。
从“性命学”的观点看(这一学说我们将会在后面的专章里展开),讲地球的生死是讲地球的“命”,而讲地球的“中和”条件是讲地球的“性”。正是在地球的“性”上,才构成了人和生命的生存条件。具体的“命”是要死的,而“地”的“性”本身就是宇宙自身的“性”,所以是不会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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