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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与民权主义 一、序论:2,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具有中西两个基点 政治学说,在西方的论著里,那是西方人特有的学问。在美国学者乔治。霍兰.萨拜因所著的经典性的著作《政治学说史》里,开宗明义就指明,“政治学说是西方文化传统的象征”。这句话的意思是说,除了西方文化以外,这个世界上便没有政治学说了。
毫无疑问,对于现代中国讲政治的人,特别是讲民权政体的人,我们几乎都可以从西方政治学说里找到他们的思想源流。孙中山先生也不例外。他自己也说,“中国人的民权思想,都是从欧美传进来的,所以我们近来实行革命,改革政治,都是仿效欧美。”( 民权主义。第五讲)。但如果我们要真正理解孙中山先生思想的价值所在,则不能仅抓住他受欧美影响的一面。
孙中山先生与一般讲民主政治的人不同的地方就在于,他的民权政治学说不仅是建立在对西方政治学说理解的基础之上,同时也建立在对中华民族及其传统文化的理解基础之上。孙中山先生的民权思想有中西两个基础。这一点构成了孙中山先生民权思想与一般中国人的民主思想的分界线。
从这一基点出发,孙中山先生并不认为民权思想是西方独有的。他说:“依我看来,中国进化比较欧洲在先,民权的议论,在几千年以前就老早有了。”(民权主义。第一讲)。其实中国有过的不仅仅是议论,而是一种被明确判定的政治理想。
在儒家学说里,最高的政治理想为“天下为公”。
“公”这一概念,四九年以后共产党在中国大陆搞公有制,讲“大公无私”,弄得今天许多中国人谈“公”色变,要用“私”来代替“公”。实际上,共产党搞的公有制是国有制。在中国传统观念里,国有就是“私”, 是“家天下”。国家就是皇家,皇家私有天下。共产党把“国有”解释成“公有”以后,公私概念便混乱了,让人分不清公与私了。
中国传统观念里的“公天下”是以“家天下”相对的概念。“公”指的是“公众”,即人民大众,“天下为公”就是说天下为人民大众的天下。这便是中国最早的民权思想。
孙中山先生说,“所以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孟子,便主张民权”。他们“在那个时代,已经知道君主不必一定是要的,已经知道君主一定是不能长久的,所以便判定那些为民造福的就称为『圣君』,那些暴虐无道的就称为『独夫』,大家应该去反对他。由此可见中国人对于民权的见解,二千多年以前,已经早想到了。不过那个时候,还不能做到,好像外国人说乌托邦,是理想上的事,不是即时可以做得到的。”(民权主义。第一讲)
当然,尽管我们看到孙中山先生的民权主义具有中西两个基点,但无论如何都得承认,西方民权政治对孙中山先生的影响依然是主要方面。
西方现代民权政治,基本上是两个东西。一是以“天赋人权”说为核心的民权学说,二是民权政体。前者是建立现代民权政体的意识形态,后者是为保障基本人权而组织的政治形式。就是这两个东西对孙中山先生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但由于孙中山先生的思想有着中西两个基点,因而他对民权的理解完全不同于在他之前的所有中西学者。
本文拟就从以上两方面来阐明孙中山先生的政治思想。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孙中山先生接受西方学说的态度完全不同于中国的“五四新青年”们。那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态度:不管西方的东西被说得怎样好,都以事实来衡量,以理性批判并加以改进的方法来接受。这是近代中国知识分子伟大人格的真实体现。正因为这种人格在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群中少之又少,才让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孙中山先生的伟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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