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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与民族主义 - 一、民族主义救中国 孙中山先生所处的时代是这样一个时代:本世纪初叶,中国国运衰敝,被世界列强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分割得四分五裂。国内军阀混战,民不聊生。中国正处于民族的生死存亡关头。中国的仁人志士必须站出来救中国。
而要救中国,首先就得对当时中国的社会现状有一个准确的认识,然后才能找到有效的办法。面对这样一个社会现状,当时一些学者把中国称之为『半殖民地社会』。这一观点以后发展成了学界的正统观点。绝大多数论述中国近代史的书籍都以此观点为出发点。
而对于这—社会现状的概括,孙中山先生说的更为有趣,也更为深刻。
他说:“但是中国究竟是哪一国的殖民地呢?是对于已经缔结了条约各国的殖民地。凡是和中国有条约的国家,都是中国的主人。所以中国不只做一国的殖民地,是做各国的殖民地。我们不只做一国的奴隶,是做各国的奴隶,比较起来,是做一国的奴隶好些呀?还是做各国的奴隶好些呢?如果做一国的奴隶,遇到了水旱天灾,做主人的国家,就要拨款来赈济,以为这是自己做主人的义务,分内所当为的;做奴隶的人民也视为这是主人应该要救济的。但是中国北方前几年受了天灾,各国不视为应该要尽的义务,拨款来赈济,只有在中国内地的各国人,来提倡助赈灾民。中国人看见了,便说是各国很大的慈悲。中国不是他们的义务,这和主人的国家对于奴隶的人民,便差得很远。由此便可见中国还比不上安南、高丽。所以做一国的奴隶,比较做各国的奴隶的地位是高得多,讲到利益来又是大得多,故叫中国做半殖民地,是很不对的。依我定一个名词,应该叫次殖民地。”(《三民主义,民族主义第三讲》)
今天大陆理论界之所以坚持把当时中国社会说成是『半殖民地社会』,是为了留下另一半空间给『半封建社会』,也就是说要留下一半的空间给马克思主义。
我们这里暂且不去对『半封建社会』这一概念进行学究式的推敲,诸如『半封建』究竟是指不完全的封建社会还是指完全的封建社会还剩下一半之类。我们直截了当地把『半封建社会』理解为中国完全的封建社会形态。这样一来问题就很清楚了。
从时间上说,『封建社会』是一历史范畴,指的是中世纪的社会形态,与现代社会是对立的。既然如此,『封建社会』就应该被彻底否定。但是在中国,『封建社会』又是现实的社会存在。而既然我们否定了我们赖以生存的那个社会,还有民族主义可言吗?即使有,也必须加以摈弃。因为封建社会只能产生封建的民族主义,对此当然只应列入摒弃与否定之列。
关于用封建社会论来解释中国传统社会究竟适合不适合中国历史,笔者已在另一篇文章里作过探索,这里不再重复(参见《从河殇说起一一简论中华文明》)。这里要指出的是,孙中山先生的民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是相悖的。有了马克思主义,就排挤了民族主义:坚持民族主义,马克思主义就难以成立。孙中山先生是伟大的民族主义革命家,他的立场当然是坚定的民族主义立场,不容在理论上留下一半的空间给马克思主义。
从民族主义出发,孙中山先生把本世纪初期的中国社会概括为『次殖民地社会』,这既是对现实的准确描绘,又在更深的层次上揭示出当时中华民族由于帝国主义列强的凌辱和压迫所受的灾难,从而更进一步激起中国人的民族主义情绪。
从民族主义的立场来感受中华民族所受到的灾难,这种感受是最强烈、最直接的,所唤起的民族图强的信念也是最有力的。
为了证明中国人在次殖民地社会里所受的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孙中山先生从政治、经济、人口三个方面给我们引证了大量的材料,然后指出,正因为中国同时受到世界列强的政治力、经济力和人口力的共同压迫,所以中国人所受的苦难是一般殖民地国家所不能比的。他说:“如果再没有办法,无论中国领土是怎样大,人口是怎样多,百年之後,一定是要亡国灭种的。我们四万万人的地位是不能万古长存的。试看美洲的红番(印第安人——笔者注),从前到处皆有,现在便全数灭亡……故为中国民族的前途设想,就应该要设一个什么方法,去打消这三种力量。”(《三民主义,民族主义第二讲》)
为了寻找救国的方法,孙中山先生分析了古今世界强国起家的道理,认为他们都是靠民族主义起家的。所以他说:“鉴于古今民族生存的道理,要救中国,要想中国民族永远存在,必要提倡民族主义。”(《三民主义,民族主义第一讲》)
很明显,孙中山先生所找到的拯救中华民族命运的主义就是民族主义。简言之,民族主义就是救国主义。
孙中山先生这一思想无疑是很独特的。关于救国,近代以来,中国人找出各种各样的办法,诸如人们所熟知的『实业救国』、『科技救国』、『民主救国』、『社会主义救国』、『马克思主义救国』等等,在这诸多思想中,孙中山先生的『民族主义救中国』便完全独树一帜。
(作者晏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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