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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河殇》说起:中华文明之探索七,家庭经济体的社会组织 家庭经济体是弱小的,它需要社会的保护。首先能给家庭经济体
提供保护的是国家。而由于国家经常“与民争利”,它所能提供的保护
是有限的。于是,家庭经济就有联合的要求。
在西方工业文明中,政党是联合人的主要形式。而在中国,家庭
经济体所能找到的最早的也是最自然的组织形式是家族或氏族。
中国历史上,家庭经济体的联合程度取决于国家力量的强弱。当
国力昌盛,国家能有力地保护社会时,家族或氏族的联合就十分松散;
而当国家衰落,社会动荡时,家族或氏族的联合则十分紧密。东汉末
至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社会动荡最厉害的时期,所以魏晋时期,家族
制也发展到最高峰。唐代国家有能力通过法律手段施行“均田”来保
护家庭经济体。这是国家实力强大的表现。“均田”加强了家庭经济体
的独立性和稳定性。这时,氏族的荫户制也随之消失,家庭经济体得
到全面发展。
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政策等因素,造成以城市为主体的经济中
心的不断转移,加上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唐宋以后,以逐
利为目的家庭经济体的流动性明显增大。这种流动的趋向古今都是一
致的,什么地方好赚钱就向什么地方流去,什么地方战乱灾荒就从什
么地方流出。家庭经济体的这种流动使新的经济中心不断被组合和构
成。在流动中,需要稳定环境的家族组织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它
的有效性。宋以后的经济发达时期,以共同方言为依据的同乡组织形
式成为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如明代在各地设有会馆的徽商和山西商等。
这一组织形式一直沿袭至今。在今天世界上,只要有中国人群居,
并有共同利益需要自我保护时,首要的组织形式就是"同乡会"。它把
中国人联合起来,同时又按方言分割开来。这一组织形式是十分有效
的,它使个体弱小的家庭经济体在整体中看到自己的力量,同时又能
使家庭经济体在异样文化海洋中保持着自己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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