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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河殇》说起:中华文明之探索六,家庭经济体的文明化 家庭作为一个经济单位而存在,这并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在人类的故事中,我们几乎可以从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找到它的存在。然而,家庭经济体被儒家学说文明化却只是在中国才发生的。
春秋时期中国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思想。儒家学说跟其它思想的基本不同点在于,它一开始就十分重视家庭内部人与人的关系。先秦时儒家先哲们,如孔子,孟子对他们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事都发表过意见,给我们留下无数关于礼的道德学说,而儒家学说对中国家庭经济体社会的适应工作则是由汉儒完成的。在他们的学说里,先秦的儒家思想被抽象和概括为十分明了的“三纲五常”和“天人合一”思想。
“三纲者,何谓也?君臣、父子、夫妇也”(《白虎通三纲六纪》)。
“五四”以后的中国人是忌讳谈这“三纲”的。它被视为套在中国人头上的三大枷锁,特别是在新文学运动中把它形容为会吃人的怪物。其实它既不会吃人,也没有“阶级斗争为纲”那么血淋淋,它的含义很简单,无非是说在君臣,父子、夫妇这三种关系中君、父、夫处于主导地位而已。这本来是一件用不着说的事,如果人们要在这三种社会中实际存在着的关系中分主次关系的话,难道还能反过来分吗?
曾使我们感到困惑的是,在社会各种各样重大关系中,为什么儒家特别强调这三种十分普遍的关系?
困惑很快过去了。古人十分简练的表达里实际上包含着十分深刻的认识,“三纲”是理解儒家的钥匙。
应该从如下四个方面看:
1、儒家把家庭内部的父子、夫妻关系作为这一学说的基本纲要,说明他们已经认识到当时中国的基本国情:一个由家庭经济体组成的社会;
2、儒家把国家中的君臣关系与家庭内部的父子、夫妻关系并列。说明已经认识到国家与家庭同构这一社会的基本联系点;
3、儒家要求在这三种关系中分别主次,说明它已经认识到家庭经济体的经营目的是发家致富,并给出了能够达到致富目的的基本途径。这一层含义借助汉儒编纂的儒家经典《礼记.礼运》所归纳的“十义”更为清楚。
“十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
做到了“十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注定是和谐的。我们知道,对于在自由条件下进行经营活动的家庭经济体来说,内部关系是否和谐至关重要。家庭经济体十分脆弱,在没有制度化,法律化的社会帮助的条件下,经营的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它是否能集中全部力量。这一点,就是在今天我们也能看得很清楚。
有人曾对本世纪八十年代云南省一个农村中的三十户在致富的浪潮中却负债累累的家庭作了一个调查,作者归纳了五个原因:1、缺乏科学知识;2、缺乏经商勇气;3、离婚;4、兄弟不合;5、分家。这五个原因中。前两个属于智与勇的范畴,智与勇是历代儒家所强调的个人修身的基本内容,后三个则属于家庭内部成员间的关系。中国儒家知识分子很早就很深刻地考虑过这些问题,并给出了很明确的答案。
4、儒家通过“君为臣纲”承认了皇帝对国家的统治权,从而也使儒家知识分子能够直接地走上中国的政治舞台。
但对于这一点,我们不能理解成这是儒家对皇帝的卑躬屈膝或拍马屁,就像林彪的“四个第一”那样。
任何不包含着真知灼见的思想或理论都是不会有生命力的。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自问一个问题;既然皇帝首先只不过是一个最大的家长,中国政府一直掌握在儒家知识分子手里,为什么两千年来,每次旧皇帝垮台了,儒家知识分子又重新创造出一个,并用“忠君”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就连岳飞这样拥有强大军事实力的人也自觉自愿地这样去做,杀头也在所不辞,尽管皇帝十分昏庸腐败。为什么聪明正直的中国知识分子一定要在自己头上放一个皇帝?
我们的解释是,儒家学说是为了维护家庭经济体这一文明而诞生的。皇家是按照家庭经济体的共同原则创造出来的:儒家知识分子把它捧到天上,让它拥有最多的财富,最大的权利,让他吃喝玩乐,拥有最高的享受,就是为了让他成为这个社会的巨大坐标,让这个社会按照它的原则不断复制出新的家庭经济体,同时让十分脆弱的家庭经济体随时能够感到有一个跟它同样结构的大家庭经济体在坚固地存在着,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安全感。
这种活的形象模型传播出的信息,其力量甚至比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还要大得多,因为它能最真实地使人感到皇帝的存在,从而这一文化的存在,从而让人感到自己的存在。
正是靠着这一方式,儒家知识分子使中华文明得以世世代代延续下来。这就是董仲舒用极玄乎的语言竭力论证的“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真谛所在。
这个天,可以说就是家庭经济体的形而上原则。
我们再来看看“五常”:仁、义、礼、智、信这“五常”从它一出现以后,就成为中国人最高的行为标准。
对人的行为的抽象思考,由于东西方历史发展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内容。西方的工业文明是从中世纪的封建制中走出来的。在启蒙运动时期,西方人抽象出“自由”、“平等”的行为标准,这些标准是西方封建制不平等、不自由的对立物,是直接为新兴市民阶层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为开拓市场服务的。而中国的‘五常’标准则在商品经济已经充分发展、家庭经济体已经获得杜会所能提供的平等和自由,而激烈的竞争和兼并已带来大量的社会问题时抽象出来的,因而它是为了消除商品经济中各种有害因素,建立健康社会秩序的行为准则。它的含义比“自由”“平等”的含义更为广泛,层次也更高。这些原则能引导利益互相冲突的家庭经济体在剧烈的兼并和政治冲突中行为趋于合理,又能引导家庭经济体在竞争中取胜。
“五常”原则中具有抑制社会恶势力的功能,这一点跟西方从基督教文明中抽象出来的“真善美”的最高道德原则有接近的地方,而“真善美”是对精神和灵魂的抽象,它像天国一般纯净,层次又太高:在日常行为中很难实践,这方面世俗的“五常”则表现出它的适用性来。
“五常”对中国人的行为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至今仍是中国人判断好坏的最基本的标准。如具有治国治民的宏材大略的周恩来,他本人并没什么个人的思想被人学习,也没有什么历史性功劳冠于他个人名下,他一辈子都在操劳着,勤勤恳恳地做着什么,执行着什么。但中国近代没有一个政治家能像他那样在中国人心目中获得如此完美的形象而一直被人敬爱着,他的行为不正是符合了“忠”与“义”吗?他不正是—辈子在实践着“礼、智、信”吗?
在中国,谁超越了“五常”,无论他功劳多高,本事多大,都会受到舆论的谴责。相反,如果中国人丧失了“五常”,其行为就会像野兽一样,变得野蛮。文化大革命不正是在社会丧失了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下,一场中国人性丑恶面的大汇演吗?!
儒家的发展基本上与家庭经济体的发展相适应。唐宋以后,中国家庭经济体向小型化方向发展。这时的儒家演化为宋明理学。理学家对家庭内部的秩序要求明显比过去严多了,如程颐主张寡妇不应再嫁,应为亡夫守节等。当然这种说法在理学里只是极个别的例子。我们不能由此简单地判定儒家为反人性。“改嫁”在中国传统社会是极大量又极自然的行为,根本不可能被禁止。儒家知识分子把这一行为与“节”、 “孝”等概念联系在一起,通过道德力量限制这一行为,无非是为了维护家庭经济体的独立性,不让其破产。
跟现代西方经济学家一样,儒家知识分子为了维护中国社会的稳定,用尽了一切办法,今天中国人却不能理解他们的苦心。
中国的传统哲学发展到宋明理学,给我们留下了“太极”(理之最高境界)和“气”两个东西以后,再也没有向前走。 “大极”与“气”当然与我们今天所知道的现代科学知识毫无关系,但它意味着什么?究竟给中国或世界带来了什么?这些都有待于人们去探讨和认识。今天的中国人还没有能在认识上超过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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