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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河殇》说起:中华文明之探索四,中华文明不产生阶级和阶级斗争 对于任何理论的接受都不能超出时代人所能理解的经验范围。阶级和阶级斗争在西方工业文明社会里是十分清楚的:社会由社会化企业构成,资本家和雇佣劳动者则又构成企业内部的两极。劳资间的关系十分简单﹕资本家付雇员工资、雇员为资本家工作。在劳动过程中,双方的利益和兴趣完全不一样。资本家关心的是如何降低成本,如何提高劳动效率,从而获得更大的利润;而雇员关心的则是增加工资,改善工作条件和缩短工作时间。双方都有道理,但二者的要求却是对立的,因而形成斗争。这种斗争是通过双方自己的组织和正常来实现的。他们都拥有着自己的合法或非法的斗争手段。在传统中国则完全不一样。人的组织不是通过社会化企业集中起来,而是通过家庭经济体分散开来。每个家庭经济体都具有同样的独立经营权,同样的经营致富目标,因而也就具有同样的道德标准和社会意识。家庭经济体内部成员处于亲属和类亲属的亲和关系中,不具有雇佣关系的冷漠。尽管实际上许多家庭经济体都使用着买来的奴婢以及类似雇佣劳动的长工和短工。但这些奴仆和长工以几个、十几个、几十个的数量级分散于各个家庭经济体中,相互间毫不相关。这样的一群人自然不可能构成阶级。
由于阶级在传统的中国不是一种社会存在,因此古代的知识分子们没在这方面给我们留下任何意见。
那种认为传统中国存在阶级失阶级斗争的观点,经常是由于混淆了阶级和贫富这两个概念所导致。在传统中国,贫富现象十分突出。这本是十分自然的。因为家庭经济体都以致富为其经营目标,而这一目标却不是每个人都能达到的,其中有成功有失败,贫富现象就自然存在。
地主占有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在中国都只是贫富现象,而不是阶级现象。因为农民在失去土地后并不变成靠工资吃饭的雇佣劳动者,而是变成佃户。这时他们仍具有独立经营权,致富仍是他们的经营目标。如果经营成功,可以变为佃富农,在永佃制的条件下还可以成为二地主。佃农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雇长、短工。同时,由于多种经营是家庭经济体的基本特征之一,在地主的土地上干活也不表现为佃户们的全部经济活动。
总之,家庭经济体在丧失土地这一生产资料时并不改变其性质。阶级是阶级,贫富是贫富。不能因为存在贫富就说是存在着阶级。在西方工业文明社会里,既存在着巨大的公司,也存在着度日十分艰难的小公司,他们之间的贫富悬殊是十分巨大的,但没有人会说西方存在着一个大公司阶级和一个小公司阶级,因为他们都具有同样的结构。
贫富是没有界线的。贫的可以富,富的可以贫。我们研读历史,“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富儿更替做”这类说法不乏于史料。
中华文明并不产生阶级,她却充满着斗争。她缺乏社会化保障,也不给人提供一个铁饭碗;她没有细致的社会分工,但也不把人变成一部机器的零件,一成不变。这个文明里实际上是存在着能让人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机制的。但也是相当严酷的。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生存而竭尽全力。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这个文化中养育出来的中国人会是聪明的原因。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传统中国不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那么怎样解释中国历史上无数的农民起义呢?
如果我们在考察历史时不有意去套那些现代的时髦观点,事件就会十分简单。起义就是起义。天下 “多行不义”就会有起义。
中国国家机器的职能在于保护家庭经济体的存在和安全,如果官僚国家机器局部腐败了,地方官过多地侵犯了老百姓的利益,那么就是“官逼民反”,这时的起义就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如果整部国家机器都腐败了,社会上大量的家庭经济体破产,人人自危,而国家却不能履行它的职能,或反其道而行之,与人民为敌,这时的起义就是全社会各色人──知识分子、官吏、穷人、富人都参加的大起义,是“替天行道”,要改朝换代了。不幸中国的国家机器却是一部不可能不腐败的国家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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