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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由经济与贫富分化 声明:此文作者禁止复制,如需转载必须经得作者同意。 汉代实行的是“自由经济”政策。
《史记.货殖例传》这样描绘西汉政权建立後的“自由经济”形势:
“开关梁,驰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
所谓“自由经济”,就是把全国的资源都开放给私人去开发经营,国家不加限制,经营所得除了给国家上税外,其它的都归私人所有。
在贵族时代,贵族们以“井田”的方式,把已开发的土地分给人民去耕种,山林湖泽属国家所有,只是定时开放,所以生利很少。由战国时代起,贵族制度逐渐崩溃,贵族社会对山林湖泽的禁令也被打破了,许多私人入山林湖泽开发经济,或开矿或煮盐,形成了一个私人自由开发的趋势。这个趋势一直沿袭下来,从而为以後的皇帝制度的出现打下了一个“自由经济”的基础。在这一基础上,发展起了一个社会化的“大生产”趋势。
与“自由经济”相伴随的必然是“商品经济”。以後在中国发展起来的具有所谓“自然经济”性质的“男耕女织”生产模式,并不像今天许多学者所断言的那样,是“注定要被商品经济所代替的落後的生产方式”,而是一种从“商品经济”中诞生的,并不排斥“商品经济”的特殊的生产模式。甚至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具有“自然经济”性质的“男耕女织”生产方式是“商品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这一点我们从西方的历史中看不清,而至少在中国历史中是清楚的。
以上论点,我们在前几章已进行过分析。在这里,我们把我们的注意力集中於在“自由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另一个经济趋势,即“社会大生产”趋势。
战国时期,社会化大生产所需要的各种技术条件都已经形成,诸如以高利贷为特征的资金市场以及劳动力市场等都已经形成。战国时著名的孟尝君就是一个大高利贷者。当时社会上的商人们通过贱买贵卖和“长途贩运”,已经发展出很强大的势力。
据《管子》说,当时齐国的商人在财力上已经敌过国君及政府。甚至,当时的大商人们也像今天的资本家一样,把手伸进了政界,比起今天来,做得有过之而无不及。秦始皇的老师兼秦国宰相吕不韦就是通过商人手段而打进政界并左右国政的。
当时中国的“自由经济”的条件,催生了一批“周流天下”、积蓄了巨万财富的富商大贾。他们在其经营活动中,实际上采用了劳动力集中的“大生产”的经营方式。这些人开始袭断了国家的开矿、冶炼、制盐等重要工商业部门。
除了工业方面出现劳动集中的趋势外,农业方面也出现了大面积耕种的大生产形式。《汉书.食货志》说,那时“富者田连阡陌”。所谓“连阡陌”就是大面积耕种的土地。秦商鞅变法“开阡陌”,把整块土地按产权分成小块小块的让私人占有。而汉代的富人又把小块土地买下,把土地间的分界线铲平,让它们连成大块的土地,所以叫“连阡陌”。这些情况都说明,当时在中国大生产方式已经形成,并已造成一种经济发展的趋势。
“大生产”是一个现代经济概念。但我们没有理由说,“大生产”只是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实际上,只要是政治上有“自由经济”政策作保证,社会经济以私人开发和经营为基础,大生产就一定会出现。中国汉代出现的“大生产”趋势与今天的“大生产”所不同的只是,今天的“大生产”是以机器的采用为特征的,是机器大生产,而除了没有用现代机器这一点外,其本质都是一样的,都是讲劳动力集中地、大规模地进行的生产。 这种生产在中国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通过经济“兼并”而形成的。“兼并”就是“自由竞争”的古代形式。“兼并”实现了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力的集中。这样一种社会生产方式可以借用我们今天经济学上大家所熟悉的概念来表述:“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
其实,从战国时代开始,中国就有了劳动力的集中趋势。《史记》说吕不韦家“童”有万人,卓文君家有“童”千人。这一趋势发展到汉初就更为普遍。这些“童”当然是用於生产劳动的。若是用於家庭服务的佣人,无论其家怎麽大,也用不了那麽多。成千上万的劳动力集中在一个私人的名下进行生产劳动,这样的生产方式相对单家独户的生产方式来说,实际上就是“劳动密集型”的大生产了。
当时的“童”出卖其劳动力大概也是自由的。不过很可能不会像今天一样,以小时来计算劳动时间。汉代在经济上实行低税收政策。这对於地主家庭来说是件大好事,但对於家产微薄的小家庭来说,还是没有吸引力。许多人情愿把田卖掉,然後卖身去为别人打工,加入一些大的集团,从而创造更多的发财之路。现代史学大师钱穆先生很形象地把当时这些属於富商大贾的私人工商集团称之为“发财集团”。【10】
实际上,这些出卖劳动力的人如果遇上一位好的主人,还是有财可发。当时有一些能干的商人就能“与用事童同苦乐”。【11】在生意上讲“同苦乐”,就是有财大家发,破产大家担。
汉代有个叫刁闲的大商人,专选用些别人不敢用的狡猾的奴隶,让他们去经营鱼盐买卖,让他们坐自己的高级马车去交结地方官,也让他们发财。结果这些奴隶为他赚得几千万。当时流传一句话,“与其去求官爵,不如去做刁闲的奴隶”。【12】
但是,集中化的大生产的发展趋势,使社会上的大量自由民变为雇佣劳动者(“奴隶”)。这一自发的趋势给中国社会带来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那就是贫富悬殊的问题。社会两极分化严重,富的越来越富,穷的越来越穷。
这种社会现象引起人们的日益不安,也受到了儒家知识份子的强烈批判。
董仲舒是汉儒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他是这样发表他的意见的:
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或耕豪民之田,见税十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之食”。(《汉书卷二十四.食货志》)
汉儒的批判集中起来就是说,自从商鞅变法,破坏了贵族制度下的以“井田制”为特征的平均地权之法後,自由经济得以确立,从而导致了集中化的大生产。这种集中化的大生产的发展,在社会上又导致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富者占有的土地越来越多,贫者却丧失了他们赖以生活的生产资料--“土地”,这就使得无地的穷人不得不去租种地主的土地,而地主的地租是收获量的百分之五十,这种剥削实在是太重了,因此使得社会上的贫困人民只能过牛马一般的生活。
--透过这些批判,我们可以看到,当儒家知识份子刚刚在中国政治舞台崭露头角之时,他们已经把很大的注意力放到了社会最下层的贫困人民身上,而不是要考虑如何发展生产力,如何提高经济效益,使富者更富,贫者更贫。这才是中国知识分子应有的惊天动地的精神。
下面我们将展示儒家知识分子们是如何解决社会贫富悬殊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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