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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论/ 一、祖宗制度/1、祖宗与大宗、小宗声明:此文作者禁止复制,如需转载必须经得作者同意。
我们今天社会的基本组织单位是“家庭”,而在周代的贵族社会中,还没有形成像我们今天这样的“家庭”结构。那时,贵族及其后裔们夫妻间的私生活是在“室”里进行的。而“室”不构成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那时社会的基本组织单位是“宗族”。
“宗族”是贵族们联系他们后代的组织方式。每一次分封,在贵族与他的后代间就产生一个“宗族”。因而,它既是一个政治集团,也是一个亲属集团。它所体现的关系,既是政治关系,又是亲属关系。
“族”这一概念来源於箭簇,取相貌相同之意。它大概是对上古社会早期血缘集团的称呼。以后发生了“以氏聚族”的情况,从而形成了规模要大得多的一种社会集团。这种社会集团就叫“氏族”。
在贵族制度中,“氏族”这一组织形式相当古老。周武王克商後,赐鲁公以“条氏”、“肖氏”、“索氏”等“殷民六族”。这些都是以“氏族”为单位组织起来的“民”。他们大概是旧朝贵族封地上的居民群,应是具有相当规模的地缘集团。不过,这种“氏族”与我们这里将要研究的周代以“父、子、孙”三层关系为基础的“宗族”显然有较大的区别。
周代贵族的“族”的组织方式是以“宗”为核心而形成的,所以叫“宗族”。“宗族”不同於古老的“氏族”,它在周代政治里是一个新的东西。要明白为什么周代要以“宗”来组织“族”,就得要了解当时所施行的“祖宗制度”的真实含义。 1、“祖宗”
我们今天所读到的关於“祖宗制度”的资料,主要存在於礼书中。从礼上看,“祖”为一个封地的开创人,所以要为他立“祖庙”,“宗”为其继承人,所以要立“宗庙”。有许多学者把这一制度简单地理解为中国古老的“祖先崇拜”传统。而这一制度所要表达的真实含义,其实是一种特殊的政治继承制度。
类似周代“祖宗制度”的现象在我们今天的生活里也大量存在。这就像一个大学的首创者,他等於就是这个大学的“祖”,这位首创者以后一任又一任的校长,就是这个大学的“宗”。在校庆的时候由现任校长(“宗”)来宣读纪念文章,纪念本校的首创者(“祖”),这就是“礼”。
周代的“祖宗制度”尽管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而基本上所要表达的也是这个意思。“祖”是一块土地、或者一个事业的开创者,“宗”是这一事业的继承者。因为有了“祖”,才有了一项事业,所以要“祭祖”。而“宗”则一定要继承这一事业才能叫“宗”。假如“宗”不去继承这一事业,而要去开创另一个事业,他就不再是这个事业的“宗”,而是另一事业的“祖”了。
周代政治制度是既承认历史又相当重现实的。这种“重现实”的特性就表现在当时把政治的重心放在“宗”上。对“祖”虽然要尊敬,但他终究是历史,而“宗”则代表着现实,所以要以“宗”来作聚“族”的中心,而不是以“祖”为中心。
《礼记.大传》说:“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
这段话把“祖”、“宗”、“族”的关系说得比较清楚,从“尊祖”到“敬宗”,最後由“宗”来“收族”。这个由“宗”收起来的“族”就叫“宗族”。由此可见,这时的“宗族”已经不是古老的“氏族”,而是一种新创造的“族”。我们来具体考察一下周代究竟是怎样利用“宗族”来组织贵族秩序的。
2、大宗、小宗
贵族政治里有一个最明显的特征,那就是实行“世袭制”。没有“世袭制”就没有贵族制。这里我们涉及到的实际上是贵族的政治继承制。由於一个官员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实行的是独立负责制,一个领地或官位也就是一个贵族的封号,他们的领地和官位就像他的贵族封号一样,也可以传子,形成“世袭制”。
在全世界任何形式的贵族组织里,“世袭制”这一特征都是一样的。而细看下来,周代的世袭制还是具有其自己的特点。这一特点主要表现为周代的“宗族”被分为“大”、“小”两个类型,即“大宗”、“小宗”。
对於贵族来说,所谓“世袭继承”,指的就是领土和权利的“世袭继承”。对领地和权位的世袭,就形成了“特权”。所以讲“贵族社会”就要讲“特权”,离开了“特权”就无所谓“贵族社会”。周代的“大小宗”制度从贵族的角度讲就是贵族“特权”的两个继承系列。
对一个受封贵族的尊号--“姓氏”及其领土和权利的世袭就构成了“大宗”系列。如:
......
鲁隐公
鲁恒公
鲁庄公
......
这是鲁国的例子。
这些贵族的称谓表明了,在“世袭继承制”下,一个贵族的长子继承了其父的“姓”(“公”)及“氏”(“鲁”)以及他的领土和权利,因而他代表“大宗”。“大宗”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也就是说,如果不发生意外的话,它所包含着的特权可以一直传下去。这也就是礼书上所说的“百世不迁”之宗。
在“大宗”周围还围绕着一些“小宗”。这是因为在一个贵族的数个後代中,只有一个能够继承原来受封的土地与权利。一般来说是嫡长子来继承王位。这时王的其他子孙也需要有新的受封。而继承王位者的实际领地一般只是都城。同时,贵族的其他的後代在国土内也有同样的权利,可以分到一定的土地与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继承王位的儿子们就获得一个叫“王子”的贵族称号,王子的後代又获得一个叫“王孙”的称号。这个称号的获得,也使他们获得了相应的封地和对封地的治权。这就是“小宗”的几个类型。
“小宗”是在“大宗”继承序列周围派生出来的新的贵族继承序列。如“王子”、“王孙”、“公子”、“公孙”都是从“王”和“公”这些贵族头衔里派生出来的新的贵族头衔。因而“大宗”只能有一个,“小宗”则可能有几个。在贵族政治里,“大宗”体现出来的政治原则是贵族特权的继承,而“小宗”所体现出来的政治原则是每代贵族特权的再分配原则。
这些“大宗”、“小宗”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宗族”。这时“宗族”里已经开始有可以初步分析的亲属关系,即“父”、“子”、“孙”关系。当然,我们还不能把“公”、“公子”、“公孙”这些称呼当做亲属称谓来看。它们只是贵族称谓,但我们能通过这些贵族称谓看出他们之间的血缘联系。这样,“父子孙”这三代贵族就构成了一个“宗族”。他们之间的亲属关系也叫“宗亲”。
“三代宗亲”的形成,是由於世袭制与分封制间存在着的一个矛盾造成的。这个矛盾就是,任何一个贵族的土地和权利都是有限的,而贵族的後代则可以是无限的,但他们不可能被无限地分封下去。这也就是说,贵族特权是不可能被无限分配的,到一定限度就分不下去了。
我们可以把贵族对其后裔的特权分配一般限於三代宗亲之内这一历史现象,看成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一种尝试。所以,一般来说,三代之外就没有了专门的贵族称谓。另一方面,导致贵族们在三代宗亲范围内的分封,可能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大约那时人的寿命比较短。就一般情况而言,一个贵族在有生之年所能看到的只是三代,不像以后“四世同堂”、“五世同堂”的情况经常可见,所以“宗亲”的“认亲”范围一般也只能是在三代之内才是有效的。
可能有个别的情况,三代以下还有子孙,但这时只能用祖父的名或字为自己的贵族称号了。如鲁孝公之子叫公孙展,公孙展之子叫公孙夷伯,公孙夷伯的两个儿子便以其祖父公孙展的“展”字为自己的贵族称号(姓),叫“展无骇”、“展禽”。这些三代以后的贵族后裔还能不能从他的曾祖那里得到封地,这一点我们并不清楚。大概可以说,他们可能被授以新的权利和封地,也可能没有。这要视情况而定。宗主贵族势弱了,再没有多馀的土地和权利分给他的後代了,自然就只剩下一个空的贵族称号了。
但就一般而言,贵族特权的分配止於三代,这是比较明显的情况。因而三代构成一个“宗族”。这也就是说,贵族特权的分配并不是无限的,而只是在三代的范围内进行。
以上的分析让我们看出,“大宗”这一系列表达的是贵族特权的继承,“小宗”这一系列表达的是特权的再分配。每一代“大宗”派生出二代的“小宗”。
正因为在周代贵族制里,特权的继承制和分配制是结合的,所以分封不是一次分完,而是每一代都有新的分封。受封的“小宗”在自己的封地里又成为“祖”,他的继承者又成为“宗”。就一个诸侯国而言,有自己的“祖宗”,就一个彩邑而言,也有自己的“祖宗”。假如说一个贵族领地还可以分的话,就又会有新的“小宗”产生。因而“大宗”、“小宗”是相对而言。绝对的情况则是:每一次分封就形成一个“宗族”。“宗族”也就成为周代贵族社会中相当重要的社会组织。
当然,我们不能把周代的分封制理解为贵族在血缘後代中的权利分配。实际上,周代所封诸侯分为“同姓”、“异姓”两大类。这也就是说,周代的封建制并不是一种亲属分配特权的制度,而是一种叫“德政”的特殊的政治制度。
在这一政治制度里,就贵族特权的分配而言,存在两个系统:“任亲”与“任贤”。这两个系统在贵族政治里各自发挥着自己的特殊功能。它们之间的是非成为了春秋战国时代思想家经常争论的焦点之一。这也就是我们今天政治上经常讨论的“任人唯亲”还是“任人唯贤”问题。
实际上,在贵族政治的框子里,无论是“任人唯亲”还是“任人唯贤”,都只是特权贵族产生的不同途径而已。宗族只是发生在贵族与其後代间的一种介乎於政治制度与亲属制度之间的社会组织形式,也就是说,是从“任亲”这一系统中发展出来的形式。由此而言,今天中国史学界一般地把周代制度说成是“宗法制”,看来是有问题的,至少是不全面的。
“宗族”制度真正有意义的地方并不在贵族阶层里,而是存在於贵族後裔群里。 由於周代贵族特权的继承权一般只在三代以内有效,三代以外的大量贵族後裔就会自然失掉特权。贵族如果没有了领地,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平民了。这些贵族後裔只有通过表现出自己的能力而重新受封以后,也就是说通过“任贤”这套系统,才又有可能成为特权贵族。
如鲁孝公的後代“展禽”被重新受封。这一重新受封使得他必须改变他的贵族称号。这时,因其封邑有柳,他改称“柳下惠”。这一改名,标志着“展禽”变成了特权贵族,“柳”就是他的封地。今天的展、柳二姓皆出自展翁之後。
又如战国时著名的改革家商鞅,他原有一个贵族的姓“公孙”,表明他是贵族後裔,叫“公孙鞅”。他在卫国居住时叫“卫鞅”,到魏国居住时叫“魏鞅”,这都是当时的一般老百姓改名换姓的习惯。只是到了秦国立了功,被封在一个叫“商”的地方,他的正式名称才叫“商鞅”。这一正式名称标志着他成为一个新的特权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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