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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佳:奥运前的中国真相.216.
发言人: 胡佳, on 9/10/2007 6:21:00 PM 显示/隐藏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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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佳:奥运前的中国真相
今年6月起,中国政府为了准备8月8日的奥运会倒计时,以及未来的十七大和明年的奥运会,反复指责国际社会把北京奥运会政治化。国际奥委会的副主席维尔布鲁根先生也对公开要求人权组织停止对中国的人权压力,以免影响到2008年夏季奥运会的举行。而与此同时,中国政法机关空前的高压降临在各地的维权和上访人士身上,大肆遣送、抓捕、软禁各地的维权人士。实际上,从2001年7月13日我国获得奥运会主办权,中国政府许下“改善人权”的承诺起,所有与此承诺相违背的人权侵害事件都与奥运会有了相关性,甚至很多就是直接借奥运会之名进行残酷“清场”。那么究竟谁才在利用奥运会制造政治事端,我们用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当今时代恐怖主义肆虐全球,自2004年雅典奥运会起,反恐安保措施比从前任何一届奥运会都加强了许多。而中国全面负责奥运安保的国家公安部,却完全超越了反恐范畴,在全世界面前秘密违反奥运会奉行的开放参与模式,制定了所谓《关于严格开展奥运会及测试赛申请人员背景审查的通知》。而这些中国政法机关秘密设置的非法政治化鸿沟远远跨越了奥运安保标准。此非法规定已经在奥运历史上最广泛地剥夺了海内外许许多多合法公众参与奥运的可能性。仅仅举例其中的一条,即不准“对我党和政府严重不满人员”参与奥运会。而现实中中国最大的矛盾就是党民矛盾,或者说是不受权利制约的专制体制与不断受到政府非法侵害的公民之间的矛盾。至少数以千万计的暴力计划生育受害者,失地的农民、被抛弃的中小学教师、国有企业下岗工人、重大水力工程的移民……在此标准下,几亿中国公民都会因政府奥运安保规定而受波及,没有任何可能亲临现场观赏奥运会比赛,甚至根本无法进入北京。而且这些公民将随时或已经受到警方秘密审查或被非法限制言论自由、人身自由权利。但,中国公安部至今不承认有此规定存在。中国政法机关实际上深知此规定本身就违背奥运准则、扼杀奥运精神。那么谁赋予他们权力肆意制造这样违法侵权的暴行,从中国公民到国际社会,能容忍中国公安部门的黑箱操作吗?!
如果按照中国政法系统的做法持续下去,本来属于我们13亿中国人的北京2008年奥运会将因政府造成的人权灾难,而可能超越1936年柏林那界历史上最不光彩的法西斯奥运会,成为集中营中的奥运,炼狱中的奥运。那将是我们许多中国人的失败和耻辱,也是对奥林匹克精神的亵渎。
我们认为奥运会承载着人类和平的希望,证明着人类的力量和尊严。我们认为受到国民以及国际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奥运会能推动中国更稳健和平地走向民主、自由、开放。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机遇。
滕彪博士和我都生于1973年,他是维权律师而我是一名志愿者。我们仅仅是两个普普通通的中国公民。我们爱我们的中国,我们向往自由天空下一届真正属于中国人的奥运会。没有任何人、组织、政党、政权有权非法侵犯公民个体的自由。这份自由也属于达赖喇嘛和六四群体等等那些在海外被剥夺了归国权利的中国人,他们都有权利回家,他们有权来参与奥运。一切就从维护这块土地上每一个人的尊严开始。
没有人权就没有奥运。
胡佳
2007年9月11日
被北京市公安局非法拘禁的第116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还有332天奥运前的中国真相
滕彪 胡佳
2001年7月13日,北京申奥成功,政府官员向全世界承诺“改善中国人权状况”。2004年6月,中国公布了北京奥运的口号:“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
诞生于1896年的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是为了促进人类的尊严与和平。中国和世界人民对奥运会将给中国带来的政治进步充满期待。
那么,北京有没有信守承诺?中国的人权状况有没有改善?
你们或许在奥运会时来到北京,你们将看到摩天大楼、宽敞的街道、现代化的体育场馆和热情的市民。你们看到的是事实,但不是全部的真相;就像你们看到海面上的冰山一样。你们或许不知道,能够看到的这些鲜花、微笑、和谐与繁荣,正是建立在冤屈、泪水、囚禁、酷刑和鲜血的基础之上的。
我们将讲述关于中国的那部分真实。我们认为,直面问题,对那些希望避免奥林匹克运动蒙受羞耻的人们来说,知晓真相才意味着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方政,两项残疾人投掷项目的全国记录保持者;1989年6月4日凌晨,为了营救同学,他的双腿在天安门被坦克压断。因为他的双腿让人想起六四,他被政府剥夺了参加伤残人运动会的机会。[i]2007年4月公安部下发的内部文件规定:秘密加强政治审查,11类43种人不许参与奥运,包括异议人士、维权人士、某些新闻机构和宗教团体等。[ii]而中国警方至今未将此规定通告中国公众和国际社会。
奥运工程投入巨资、黑箱操作,由于没有透明的财政公开,纳税人无法有效监督400多亿美元奥运投资的使用,贪污和受贿现象严重而普遍。奥运会建设总指挥、前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就因为巨额贪污而移交司法机关。因奥运场馆建设,家住北京的叶国柱、叶国强兄弟的房屋被强行拆毁,兄弟二人又因为上访维权行为被判刑;叶国柱在狱中多次被铐手铐脚镣,绑在床上,并遭电棍殴打。在奥运会倒计时的这一年中,他将仍在天津的潮北监狱里遭受酷刑。据报告,有125万人因为奥运场馆建设而被迫迁离家园,到今年底估计会达到150万。40万流动人口在没有正式安置计划的情况下被拆迁,20%被拆迁家庭将陷入贫困或更加赤贫。[iii]青岛市以奥运会帆船赛为由,强行拆除居民房屋,并将多名居民或维权代表逮捕或判刑。[iv]沈阳、上海、秦皇岛等奥运分赛场,都有强制拆迁的情况发生。
政府以树立文明城市形象的名义大量阻截、关押、强迫遣返上访者、乞丐、流浪者,将其中一部分人超期关押在所谓的“救助站”,或者直接投入劳教所。城管人员以野蛮的方式没收街头摊贩的生存工具,并常常动用暴力。2005年7月20日,经营蔬菜的56岁江苏农妇林红英被城管人员打死。[v] 2005年11月19日,修理自行车的54岁的吴寿清被无锡城管打死。[vi]2007年1月,上海访民段惠民被警察殴打致死。[vii]2007年7月1日,上海上访维权人士陈小明由于被长期关押,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去世……。[viii]2008年8月5日,奥运会倒计时一周年将来临之际,北京抓捕200名上访人士。[ix]
中国继续羁押迫害人权捍卫者、异议人士、敢言作家记者。曾被《时代周刊》评为全世界最有影响力的100人之一、最近刚刚获得“雷蒙•麦格塞塞奖”的人权捍卫者盲人陈光诚,因揭露计划生育中的强制堕胎、强制结扎、滥用酷刑,被政法部门构陷刑事罪名判入狱四年零三个月。政府拒绝亲友把盲文书和收音机带给他。而这个双目失明的公民,前不久在山东临沂监狱里遭到殴打。[x]2007年8月24日,他的妻子袁伟静准备去菲律宾马尼拉领奖时,在北京首都机场被山东国保警方暴力绑架。[xi] 2007年8月13日,黑龙江维权人士杨春林因为代表数万失地农民发起“要人权不要奥运”签名,而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正式逮捕。[xii]中国一直在制造文字狱,被关押的记者和作家居世界之首,据不完全统计,1989年以后累计就有数百名之多。目前仍在狱中的中国记者有35 人,作家有51人[xiii],90%以上是在2001年7月申奥成功以后被拘捕或审判的。比如,记者、诗人师涛因向海外网站发送一封电子邮件而被判刑10年。牛津大学博士徐泽荣因为研究朝鲜战争而被以“非法向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刑13年。作家清水君(黄金秋)因在网络发表文章而被判刑12年。(仍在狱中的记者作家名单见附件)[xiv]一些作家和异议人士被禁止出国,另一些被禁止回国。[xv]
每年数不清的国内网站被关闭,数不清的公民博客被删除、取缔,含有敏感词汇的任何文章均被过滤[xvi]。在大陆,很多外国网站无法浏览,收听收看外国的广播或电视节目受到干扰或严厉禁止。虽然政府许诺在2008年10月17日奥运会结束之前的22个月里开放外国记者采访[xvii],但驻华外国记者俱乐部(FCCC)的调查显示,有40%的驻中国外国记者在北京和其它地区从事新闻采访工作时,都有过被骚扰、拘禁或被官方警告的经历,还有的记者反应,他们以及他们的工作人员多次受到暴力驱逐。更严重的是,被采访的中国公民可能处在危险之中。[xviii]2006年6月,傅先财因接受德国媒体采访而被打成颈部以下瘫痪。[xix]2007年3月,郑大靖因接受英国电视台采访而被殴打关押。[xx]9月7日再被绑架回湖北刑事拘留。
政府继续压制宗教自由。北京基督教牧师蔡卓华,因为印刷《圣经》在2005年被判刑3年。[xxi]新疆家庭教会的周恒牧师,仅仅因为接到几十箱《圣经》,就被政府以非法经营罪名指控。[xxii]2007年4月至6月期间,中国共驱逐了100多名来自美国、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涉嫌传教活动的人士,其中包括在华达十五年以上的英语教师、人道主义工作人员。这次代号为“台风五号”的大规模驱逐外籍宗教信徒的运动,目的在于打击海外宣教机构藉奥运会的时机传福音。[xxiii]2006年9月30日,71名西藏人准备由西藏逃亡到尼泊尔,中国边境人员向他们开枪,一名17岁的尼姑被打死,一名20岁的男子受伤。[xxiv]在许多国际目击者在场的情况下,中国警方甚至仍声称他们是在受到袭击后的还击。时隔一年,中国对藏传佛教的控制变本加厉,从9月1号开始在西藏地区实行一项新法令,要求所有喇嘛的转世都要经过政府部门的批准。公然粗暴干涉藏区沿袭数百年的活佛转世制度。[xxv]并依然阻挠藏区宗教领袖、享誉世界的和平主义者达赖喇嘛返回家乡。
从1999年以来,许多信仰受到官方禁止的宗教教派的信徒,比如法轮功、三班仆人,遭到了极其残酷的、有计划的迫害,不少人被迫害致死、遭受酷刑而致伤、或被折磨成精神病。仅仅因为他们不放弃信仰、藏有宗教书籍、制作光盘或者写文章揭露迫害真相,就会遭到判刑或劳教。[xxvi]
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死刑数字被当成“国家机密”。但据专家估计每年大约8000到10000人,包括暴力犯罪和经济犯罪。在被执行死刑的中国公民中,甚至有一些完全无辜者。比如聂树斌、滕兴善、曹海鑫、呼格吉勒图,他们仅仅因为非常偶然的原因才被证明是无辜的。[xxvii]陈国清、何国强、杨士亮、朱彦强、黄志祥、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八位无辜的农民,在警察极其残忍的酷刑之下屈打成招,法官明知被告无罪而故意判处死刑(死缓),目前被分别关押在河北和景德镇监狱。[xxv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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