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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飞雄妻子给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诺瓦克的申诉信.113. 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诺瓦克
我是中国2005年曾轰动世界的广东番禺太石村罢免村委会主任事件中,因协助村民罢免村官而遭囚禁四个月的维权人士郭飞雄(杨茂东)的妻子。我丈夫郭飞雄因参与农民维权活动,于2006年9月14日被欲加罪名入狱。现我将我丈夫在被关押期间所遭到的酷刑事实申诉如下:
申诉人:中国公民郭飞雄(原名:杨茂东,因在狱中此报告由其妻张青代诉)
一、被羁押者
姓名:杨茂东
性别:男
出生日期: 1966年8月2日
国籍:中国
居住地: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职业或者从事的活动: 自由撰稿人,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顾问
二、拘捕
拘留日期、地点:2006年9月14日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郭飞雄住宅
拘留罪名:涉嫌"非法经营罪"
逮捕日期、地点:2006年9月30日 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逮捕罪名:涉嫌"非法经营罪"
执行拘留、逮捕的单位:广州市公安局
是否出示了拘留证和逮捕证:出示了拘留证和逮捕证
签发逮捕证或文件的机关: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
三、起诉、开庭
起诉日期:2007年5月15日
起诉罪名:涉嫌"非法经营罪"
开庭日期:2007年6月15日
开庭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法院
目前关押地点:广州市第三看守所
四、被关押期间遭受酷刑的事实
郭飞雄曾为多起维权案例提供法律援助,2005年广东太石村村民罢免村委主任事件中,被村民聘请为法律代理人。太石村村民依法罢免村干部的行动遭当地政府派出警察暴力镇压,郭飞雄在第一时间向外界提供太石村事件进展情况,引起国际媒体高度关注并广泛报道。为此,9月13日郭飞雄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刑事拘留,并被警方抓捕并关押了3个多月,其间,郭飞雄绝食59天进行抗议,2005年12月27日获释。2006年2月、3月和8月郭飞雄曾三次无故遭警方殴打。
2006年9月14日,广州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将郭飞雄拘留,其主要根据是他曾于2001年在辽宁出版《沈阳政坛地震》一书。
郭飞雄自2006年9月14日被拘入狱,因抗议政府镇压维权人士绝食15天。在羁押期间,郭飞雄因不承认有罪而拒绝回答提问,遭到广州公安局预审处警察的暴力对待,审讯人员轮番对他进行疲劳逼供,几天几夜不让他睡觉。今年1月11日,郭飞雄的律师胡啸去看守所会见他后得知,广州市公安局预审处的警察,为了取得郭飞雄的口供,对他采取刑讯逼供,将其手、脚铐在床上40天。为此郭飞雄绝食25天以示抗议。
由于郭飞雄对其遭受的酷刑向狱方进行投诉,预审处的警察对其进行了卑劣的报复。警察甚至将自己皮肤掐出指甲痕迹,反诬被郭飞雄打伤,妄图制造理由对其施暴。自郭飞雄被以涉嫌犯"非法经营罪"拘捕以来,总共被提审讯问了175次。
5月28日律师胡啸再次到广州第三看守会见了郭飞雄。据郭飞雄说,他被转往沈阳期间,曾被押往某秘密地关押并遭到非人的残酷对待。2月12日,审讯郭飞雄的警察将他的手反铐在后,差不多180度的角度吊起来,还给他坐了4个小时的老虎凳。警察用高压电棍击打他的脸部和手,脸和手都被击肿了。还用通电的电棍击打他的生殖器,打耳光几十下。
3月19日,离侦查结束期限只有最后11天时间,警察还没有得到郭飞雄的口供,于是对他再次严刑逼供。警察用电警棍直接猛烈击打他的生殖器,动作凶猛,长达长五、六分钟。
以上是我丈夫自被羁押以来所遭受的非人道酷刑对待的事实,特向联合国酷刑报告员如实申诉。我衷心寄希望于您--联合国酷刑报告员诺瓦克先生,希望您在与中国政府进行讨论磋商之余,关注我丈夫在中国狱中遭到的非人道酷刑对待的案件。此类案件目前在中国还很普遍,正所谓人权以及沉默权在中国还是奢侈品,普通公民无权享受。同时,我以最大的真诚和善意希望您和联合国组织,关注我丈夫的案子,还我丈夫清白,无罪释放。
尊敬的诺瓦克先生,我对您2005年亲赴中国监狱考察酷刑的成果深表敬意。您的考察对改善中国监狱中的酷刑具有重大的意义,同时我也渴望著您能再次来中国进行考察,以促进中国人权的真正改善和民主与法制的健全。最后,无论我丈夫的结果怎样,我都将向您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祝您健康
中国公民:张青
2007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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