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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文集
·蒙河边的抗争—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一
·“我家亲戚被抓了22口”—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二
·她的眼里没有泪水—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三
·到办公室上课去!—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四
·不扎也得扎!—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五
·学习班—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六
·向人性宣战—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七
·“盯关跟主义”—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八
·人性不曾屈服—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九
·野蛮是如何炼成的?—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十
·后记:
·有谁战胜过真相
·法治中国需要中国法律人的良知及责任—致世界法律大会中国代表的公开信
·从上书到公开信
·是谁在“严重威胁社会秩序”?—关于游行示威权利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致陈光诚的一封信
·用微笑来面对那些制造恐惧的人——和高智晟在一起的一个下午
·2+2=4的自由
·推倒「新闻柏林围墙」——透视中国新闻自由的前景
·恢复收容遣送制度等于开历史倒车
·陈光诚案凸显中国法治的困局
·暗夜里的光明之舞
·中国维权运动往何处去?
·陈光诚是如何被定罪的?(补充版)
·Crusader in a legal wilderness
·China’s blind Justice
·China's Political Courts
·以公民的姿态挺身而出/闵家桥
·“最可贵的是她有健康的公民意识”——关于公民王淑荣的对话
·“阳光宪政”的护卫者/民主与法制杂志
·要让好人走到一起,才能合力纠错——奥美定事件亲历者访谈录/南方周末
·李卫平: 被迫走出书斋的维权者——著名维权律师滕彪访谈录
·太阳城:写在第三期“名家说法”被命令取消之后
·滕彪印象/法制日报
·Rule of Law requires our consciousness and responsibility
·临沂野蛮计生与陈光诚事件维权大事记(2006-11-7)
·耻为盛世添顺骨
·中国时报专访:盼与政府互动 和平维权
·滕彪博士:精神家园的守望者/刘爽
·司法改良和公民维权——学而思沙龙的网谈
·学术、政治与生活——2006年12月17日做客沧海论坛在线交流记录
·黎明前的见证
·看看我们的朋友——致受难中的高智晟和他的妻子和孩子
·临沂警匪暴行录
·临沂野蛮计生事件及陈光诚案维权大事记(五——七)
·中国当代宪政主义者的困境和选择/林泽波
·通过汉语改变中国
·茶人滕彪/萧瀚
·崔英杰案:“慎杀时代”的第一个考验
·死刑、司法与中国人权
·废除死刑的中国语境——在第三届世界反死刑大会上的发言
·司法独立,和谐中国——2007年“两会”之际的公民呼吁/许志永 滕彪
·彻底改革司法才能避免滥用死刑
·崔英杰案,在多重反思中寻找契机
·从“两会”看赎回选票运动
·关于尽快将青岛市四方区政府违法拆迁行为纳入法制轨道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野蛮拆迁:袁薪玉被控放火和妨害公务案一审的当庭辩护意见
·维权书简·戴脚镣的舞者
·被遗忘的谎言——就《成都晚报》事件致中宣部长和教育部长的一封信
·滕彪:可怕的“冤案递增律”
·不是我不明白
·希望之声访谈
·张敏:滕彪律师访美谈中国司法现状与维权
·萧洵:纸包子案记者被判刑引发强烈质疑
·自由亚洲电台:拾荒者遇上联防离奇死亡 孙志刚式悲剧首都重现?
·何亚福 王鑫海 杨支柱等:放开二胎倡议书
·临沂野蛮计生事件及陈光诚案维权大事记(八--九)
·一个案件的真相与两个案件的正义(附:“聂树斌案”到了最危急时刻!)
·滕彪、胡佳:奥运前的中国真相
·郑筱萸案扇了死刑复核程序一记耳光/滕彪 李方平
·“杀害自己孩子的民族没有未来!”
·关于李和平律师被绑架殴打致国务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的公开信(签名中)
·NO FIGHTS,NO RIGHTS——接受博闻社采访谈中国人权现状
·挽包遵信先生
·香港电台铿锵集:扣着脚镣跳舞的中国律师
·那些陌生的人们在我们心底哭泣——推荐一个短片
·关于邮箱被盗用的声明
·《律师法》37条:为律师准备的新陷阱
·保护维权律师,实现法治——采访法学博士滕彪律师/张程
·Six Attorneys Openly Defend Falun Gong in Chinese Court
·李和平 滕彪等: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宪法至上 信仰自由
·面对暴力的思考与记忆——致李和平
·专访滕彪律师:《律师法》2007修订与维权/RFA张敏
·The Real China before the Olympics/Teng Biao,Hu jia
·北京维权律师称梅克尔接见达赖喇嘛对中国有益
·我们不能坐等美好的社会到来
·Chinese Lawyer Says German Chancellor Was Right in Meeting the Dalai Lama
·律师:维权人士胡佳将受到起诉
·胡佳被捕 顯示中國要在奧運之前大清場
·人权的价值与正义的利益
·抓捕胡佳意味着什么?
·关于《奥运前的中国真相》一文的说明——声援胡佳之一
·邮箱作废声明
·关于审查和改变《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部分不适当条款的建议
·Olympics "an opportunity to put pressure on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胡佳的大爱与大勇
·后极权时代的公民美德与公民责任
·狱中致爱人
·奥运和乞丐不能并存?
·滕彪李苏滨关于青岛于建利涉嫌诽谤罪案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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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可怕的“冤案递增律”

   
   傅先财等三峡移民因为政府允诺的补偿款一直没有到位而上访,不但问题没有解决,多名参与者还因此被拘留、判刑。傅先财因接受德国媒体采访而被打成瘫痪。
   
   青岛四方区开发商勾结政府官员,动用黑社会手段,对河西村几百处房屋进行非法拆迁,村民反映无果,公检法联手又把保护房屋的村民投入监狱。
   

   福建建阳的郭姓公民被监狱路过时被监狱警察和劳改犯打残,他的哥哥因为来北京上访,也被当地警察把腿打断。
   
   襄樊民女高莺莺死在宾馆洗衣房顶,事后警方认定跳楼自杀,而高莺莺的父母及亲属却认为是他杀。当地出动武警抢尸体、市委工作组威胁其亲属强行火化、办案程序漏洞百出,民众普遍认为这是一个典型的冤案。沉冤未洗,警方又把反映问题的高莺莺父母抓起来,襄樊市襄城区法院竟认定高莺莺的父亲高天虎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在世人瞩目之下又公然制造了一起冤案。
   
   山东临沂当局实施野蛮计划生育,非法拘禁、刑讯逼供、强制堕胎、强制结扎、滥罚款,受牵连者50多万人,一时人人自危、民怨沸腾。给村民提供法律帮助、向外界披露真相的盲人维权者陈光诚,却被投入监狱。他的妻子被地方政府长期软禁,并被多次殴打。支持陈光诚的村民被绑架、关押,并遭受残酷的刑讯逼供。为陈光诚和被羁押的村民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多次被殴打,多部照相机和录像机被抢走。声援陈光诚和北京律师的胡佳、杨在新等人又被软禁、被警察野蛮殴打。冤上生冤,一个事件至少带出五层冤案。
   
   ……
   
   这就是我们在中国看到的怪现象。一个冤情出现了,非但得不到纠正和解决,反而继续打压反映问题的当事人、报道真相的记者、试图解决问题的维权者,造成新的冤案。无以名之,姑且称为“冤案递增律”。访民因冤情上访,因上访而被劳教;其亲属又为此而上访,因上访又被殴打;更多的亲属继续反映问题,又被殴打或劳教。起初的不公正事件像一个磁铁一样,把越来越多的人吸到更大的不公正之中。
   
   “冤案递增律”是中国政治体制的综合并发症。首先,由于缺乏对公权力的有效制约,大量的权力寻租现导致民权被普遍侵犯。征地拆迁、计划生育、企业转制、司法滥权,各个公权力领域都出现了官民纠纷,引起了民众的不满。其次,各种解决争议的途径缺乏公正性。在现有的政治构架下,政府的调解、人大的监督以及信访等方式往往无法公正地解决公权力和私权利的矛盾。再次,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也失去了保护公正的能力,甚至丧失了维持公正的意愿,公检法联手侵犯民权的现象屡见不鲜。事实上,大量上访群体的存在正反映了中国司法体系是一个失败的体系,它失去了生产正义的能力,司法不独立、司法专横和司法腐败导致的大量冤假错案,使司法机关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民众的信任。最后,其他可能的救济途径往往也被堵死。国内媒体被严格控制;互联网被过滤和封杀;国外媒体被指为反动势力;集会、游行、示威等激烈地表达民众意愿的途径在事实上被禁止(宪法规定的集会、游行、示威权利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肆意侵凌,又在具体行政机关的实践中被剥夺殆尽);组织工会、农会或其他政治团体被定为非法。——几乎所有解决危机的渠道、所有的紧急出口都被堵死了,于是民怨越积越深、冤情越攒越多、小纠纷酿成大悲剧。重庆万州事件、湖南永州事件都是如此,一次街头纠纷、一个客车涨价都能引起一场数万人参与的群体性抗议或者社会骚乱,这种政治体制的愚蠢和无能可见一斑。中国社会所蕴藏的深刻危机也不能不让人忧虑。
   
   用制造冤案的方式来解决冤案,用引起更大危机的方式来处理危机,用更多的不公正来对付不公正,这成了政府对待社会矛盾的规律性的做法。“冤案递增律”之所以成为规律、定律,因为政府官员无法跳出这种思维模式,无法跳出自己深陷其中的利益网络和关系网络,更无力去改变制造冤屈和不义的制度结构。
   
   “冤案递增律”是可怕的。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会使一些人不但失去和平解决问题的理性、失去对司法机关的信任,也对法律制度产生绝望、甚至形成对整个社会的仇视。
   
   62岁的甘肃村民钱文昭对民乐县法院关于婚姻纠纷的处理结果不满,他的儿子在法院执行司法拘留的过程中死亡,于是绝望的钱文昭老人在法院引爆爆炸物,造成5人死亡,5人重伤,17人轻伤。
   
   农民工王斌余因父亲腿被砸断急需用钱,便找老板多次讨要工钱,未果;此后他找劳动部门、找法院,都无济于事。极度绝望和愤怒之下,他连杀4人,重伤1人,之后被判死刑。
   
   一夜之间枪杀14名村干部及其家属的山西村民胡文海,在被判处死刑之后居然赢得了当地多数百姓的同情。这起特大凶杀案的起因是他代表该村121名村民向有关部门举报该村干部的贪污受贿和雇凶杀人等犯罪行为,但公安、纪检等各个政府部门对其举报一直置之不理,胡文海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才最后选择了这种极端做法。
   对钱文昭、王斌余、胡文海等人的行为仅仅加以谴责是远远不够的。他们是杀人者,但也是受害者;甚至可以说,他们首先是受害者。
   
   “冤案递增律”如果不加以解决,这个冤屈、苦难、不义、绝望和仇恨的飓风迟早要把我们卷进去。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20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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