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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存在必然导致的是社会,不是主义 孙丰:人类存在的必然后果是社会,不是主义,只有人为的才能叫主义
本文以《〈初级阶段〉的批判纲领》为先导。
人的存在所结成的是社会,不是主义
资本主义不是社会的形态,而是社会的正宗
把资本主义做为形态加给社会,是社会主义者的别有用心
只有社会主义才是人心的特别创立,才可算做一种形态
人类存在的必然后果仅仅是社会,“形态问题”无从成立
等进化之后来反观今日的社会主义,就知道--
形态的区别完全是理性误用造成的一种自欺欺人
一、生命存在是因,社会是果
社会的形成后于人的存在,这是人人能够接受的,不会有异议。所以说人
的生命存在是因(并且不需任何补充条件,直接地就是充分原因),社会
是果。社会是生命物质性存在的结果。
从人的生命存在这个唯一因里能产生的只是社会,决产生不出主义。
那么,所谓的形态,即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两个主义中,只有社会主义是人的主观创立。根据于人的主观性。
1、略谈“主义”
凡“主义”必定是主观的,意志的,由人提出,并能使他人所理解,否则
就不能叫做主义。因为人能自“主”,所以才可能形成主义。只有意志能
够自主,“主”就是做出肯定或否定、发动或中止。其实“否定”是对着
被否定者说的,单纯考察心理,也是肯定,只是是做反向的肯定罢了。同
理“中止”就单纯的心理学立场来看也是发动,只是所发动的是行动的中
止。只有人心才能自主,才能产生出主张,比较不同主张,贯彻或废止主
张。毫无疑问,只要是主张、主义,统统都是主观的,意志的,因而是选
择的,它的可靠性就只能是个别的、偶然的,不能是普遍的。
不论什么主义、主张必须是主观的。这是一切主义的固有属性,离开了这
一性征的统统不是主义。
有了这个定义,我们就可以肯定:“社会主义”的确是一种主义,因为它
是由人--马克思、恩格斯用个人智慧创立出来的,在性质上符合以上定
义。这已不需我们来絮叨,那两个大胡子有一大垒书稿,有共产党《章程
》,强制的《宪法》都有明文。我的伏笔不在社会主义,而在下边:
2、资本主义不是“主义”
那它是什么?
资本主义是自然形成的人际联系。试问,在经济运行中那起支配作用的要
素若不是“资本”又能是什么?所以资本在社会联系中的地位不是人主观
确立的,而是进化规律在经济运行上的表现。资本主义不像马克思设计社
会主义那样是主观的创建;相反,它如同人的存在必然要导致出社会那样
,只要社会存在了,社会运行中起主导作用的要素就必是资本--没有第
二种可能。资本主义就是社会主义之前人们所说的--社会。把它看成为
一种“主义”并不真实,又不是人让资本在社会联系中起主导作用的,而
是社会的交换一旦发展到成熟程度,在联系中起主导作用的就非是资本不
可,这是不可抗拒的。问题也就在这里暴露出来--
既不是人故意要社会由资本起作用的,而是不可抗律使它不能不这样的,
又哪来的主义可言?主义得由人主观的创立呀!
马克思创立了社会主义,谁创立的资本主义呢?没有!它是自然形成!自
然形成的决不是主义。那它是什么?它就是一般意义的社会。
一个比喻:呱呱坠地的人都只有四、五十公分长短,后来有的人长来长去
也只有一米六几,可有的人却两米还多,你不能说姚明他爸妈贯彻高个子
主义相爱观,邓小平他爸妈贯彻矮子主义相爱观吧?资本在社会联系中起
主导作用不是那个经典作家的杰出创作,而是人类进化的必然趋势。
资本对社会的作用不是由人提出的,就不是主张,那么“资本主义”就不
是主义,不在社会形态范畴内,社会原本就是以资本为要素的。
3、“资本主义”仅是一个名称,这个名是社会主义者的妄加。
最早的社会主义者想取而代之的不是本国政权,而是人类全部既存制度,
他们的这一要求需要一种对世界任何角落都有效的合法性支持。他们是在
全世界鼓动群众,发动革命,面临着的合法性需求就必须是对全类的。如
此普遍的有效性只能到社会的形态里去建立--只要从形态上宣布既成制
度为非法,一切具体伦理的难题就都不克而服。在从制度的形态性里建立
起自身合法性的同时,也就完成了所要取而代之的前制度的非法性“证明
”--在无产者天然合法的同时是资产者的当然非法。完成了这种命名,
整个既存制度全都陷于非法--无产者没有国界,也不需要国界,革命可
以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来发动,甚至任意杀戮--不管用
伦理的眼光来判断是孬人还是好人,只要你被罩上“资产者”身份,一切
理由,魏晋就统统不必论了。
社会主义在形态上争得自身合法性的同时,资本主义这个名称也便顺理成
章地造了出来。这就是资本主义名称的来历,这个来历并不能支持它是一
种主义。主义不仅必须是由人主观的创立,还必须是用于未然的,但资本
主义做为支配原则却是先已形成,在实施了很久之后才被赋予名称,可见
这个名称就不是对它的固有性质的概括或揭示。
从封建的壤里,产生出最初的平民,平民做为社会的一个等级已经是完备
的,为什么要将之演变成资产阶级呢?这种演变里必定先于暗设了心理上
的某种要求--为证明自身绝对合法,就必须赋予给前社会以非法性--
社会主义革命的正当性才能成立起来。社会主义者要把自己区别于以往全
部制度,就只有通过对社会做出形态的区分,自己占有合法戳记的同时,
把非法性戳记强加给原本意义的社会--其实社会主义根本不是与资本主
义相并列、对等的形态,社会主义可以做为一种主张,形态,资本是社会
的普遍要素,若硬要说它具有的形态性,那么它是关于社会的,不是属于
主义的。因为自然而然形成出来的社会也确以资本为主导要素,直观地看
去是具有形态性。马克思忽略了的是--并不只是主义才有形态,自然形
成的制度也不能避免形态性。
在现阶段,由于共产党的主导,不仅教课书和辞源学上把社会当做类概念
,把制度看做社会的一个外延,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当做社会的子概念
。其实不妥,资本主义与类概念的社会完全等价,所以说资本主义不是主
义。只有社会主义才是主义--只有社会主义才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而
依赖于人的主观创建。由于它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因而孙丰有充分理由
说社会主义是不正当的,是非法的。
法是什么?法自然!只有自然而然形成的社会才是正当的和合法的。
4、温家宝的文章负错了责任
本节的批判要完成的是:做为政府首脑的温家宝,肩负的是国民的日食住
行和社会发展,那么“政府首脑”这个资格就是所以由他而不是由别人提
出“历史件务”的合法性所在;是否与“国民的日食住行和社会发展”相
符合又是他的政策是否合法的根据。此外就不再有,因而也不需从别处寻
求支持。“历史任务”只能从“国民的日食住行和社会发展”里所派生,
因而“历史任务”也只能还原回“国民的日食住行和社会发展”--就是
说“历史任务”在任何条件下都只属于社会而决不许属于社会所呈现的形
态。这一立论的正当性是自明的。但他的文章却不是把笔墨用在对历史任
务的阐释,而是用在历史任务对社会主义相符的证明上:他得借用“初级
阶段”这个环节才能使历史任务还原进社会主义,通过“初级阶段”的过
渡,使历史任务成为社会主义包含的一个成分。这就看出社会主义实在是
对人的一种凌驾--存在在温家宝心中的责任明明只是有胳膊有腿的人,
但转换成肩头上的承担后怎么就变成了社会主义呢?谁能说这不是一种输
入与输出的错位?--那导致出社会或政权的原因是物质的人(这是温家
宝责任的输入),可他实际所担的(这是实际的责任履行)却是社会主义
,难道这不是种瓜收豆吗?方针、政策(即历史任务)是否正当只应到人
的日食住行、七情六欲里去求证,怎么能以与社会所呈现的形态是否相符
为合法性的根据呢?人的日食住行、七情六欲所促成的后果只能是社会,
决不会是社会的主义。
所以说“历史任务”在任何时候都只是属于社会,根本不关主义(不管什
么主义)屁事!温相却根据着社会主义的阶段性来证明自己所提任务的合
法性,他岂不是答非所问吗?
这样我们才结论说:温相的文章负错了责任!
温肩上担着的是人,人的存在所构成的只能是社会,决不是主义,因而他
理当的责任仅仅是社会,决非社会所呈现出的主义。他化那么多笔墨(通
过“初级阶段”的环节来转换)才使他提出的任务被主义所容纳。
可并不须任何转换历史任务天然就是社会的。
温家宝的文章就陷于为什么非要在自明的(自明即天然的)、合法的责任
外包上一层并不合法的外衣,然后才在社会之网上赋予它合法性?他的阐
述也就是我们这个现实社会所以深陷危机的暗道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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