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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乃是“阳谋” 孙丰:“以人为本”是“阳谋”
----对《十七大政治报告初稿》批判
毛泽东反右是一种“谋”,谋说的是主观用心,就是要整人,有打算,借杀鸡来吓所有的猴。整人是他的设计,但他不说,还设着法子引人上当,上当的人上当了,也晚了!才看清毛始皇原来是谋,谋总是预先的,所以属阴,阴即先藏着掖着,并引诱。毛自调侃为“阳谋”,其实已暗含了“我不是君子,我就是坏蛋,就是想整人,你有啥招?”--这是他农村流氓的自招。胡锦涛一伙提出“以人为本”不属于毛始皇一类的预谋,实属个人智慧没上升到分析水平,这帮人不会做分析,所以遇事就胡乱综合,不知“以”与“是”在理性上有本质区别,实践上必引发天壤之别。我是从对实践后果评价上说“以人为本”犯的是“阳谋”错误的。
官方报载:中共已研拟完成十七大政治报告初稿,将突出“以人为本一个轴心、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两个轮子”,并把维护“公平正义”放到突出位置。我对这个报告的批判从三方面入手:无论以人为本的这个“轴心”,还是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这两个“轮子”,统统是胡说,根本就不成立。我的结论不是妄断,我的上篇文章叫做《何为理性?就是坚持真理的可证明性》,我这个人,只要拿起笔来就是要去证明,证明某个理--因那个理来自综合,需把它拆开一一剖析,才能使其自明。好几个人问我文章的特点,我能说的只是:我的叙述全是分析,当然呈现出清晰的自明性,而大多文章只是在自然地综合。他们的出发点不建立在分析上。就如胡锦涛十七大这“一个轴心两个轮子”吧,全是因没受过分析的训练,任着自然地支配滥竽综合。我批判这《十七大报告初稿》的三个方面是:
一、在“以人为本”背后,还有一个主语,由于此句是省略主语句,使人看不到这个“本”是宾语,“本”就成为事实的客体;狗大欺主,“狗”让你据于“本”吗?
二是科学是有形的,相对的,实验的,是操作活动,因而属于形而下;而“观”呢?是先验的,不能选择的,是关于人生境界的,即如何求至善的,因而是本己的内感的修养问题,属于形而上学。所以“科学发展观”就是文理不通的蹩句。科学是操作性硬件,而观是内在心修养的软件,“科学发展观”就相当于把钢锣丝插在“观”的软帽里。或者是大米粥里煮钢豆的烂把戏。说的难听点是钢D插海蜇B。
第三是:“和谐”说的是模样,它就相当于漂亮、俊美、受看,描述秩序的状态。什么东西的秩序呢?社会的。所以和谐只能修饰社会,不能修饰主义。
再一点是和谐是果不是因,它需要原因的支撑,它的原因就是正义。只要社会平台的支点是立在人性或正义上,社会平台上的诸力量就非围绕着支点来旋转不可,你想恶也恶不起来,所以社会秩序就必然和谐,根本不须求。把和谐设定为秩序的原因,那可就糟了,那相当于把儿子设定为父母的原因。
本篇只来完成对“以人为本”的批判。
一、这“以人为本”是笔糊涂帐:
在“以人为本”里,人要成为本就必须依靠谓词“以”的恩赐,因为人是“是”自已的本,不是被当成自己的本,因而人也就是社会的本。它不是被“以”才成为本的。这里的差错出在对“是”和“以”混同上。胡锦涛这个提法初出炉时,在下就曾指出这命题错了,我那徐兄弟还批评过我,他认为对“人本”不论怎么提只要提就比不提为好,事过三年半,中国的人权状况有丝毫的好转吗?不仅没有好转反而还更严重恶化。所以“以人为本”这个提法是个严重错误,不只是本末颠倒,而且是变主为奴,是狗大欺主。对这个问题的揭示很容易,一看就明白:
胡锦涛命题的错误就是把“是”偷梁换柱成“以”。
人是“是”自己的也是社会的本,这是一个判断命题;
而“以人为本”是一个祈施命题。
各位注意:在“以”前有一个主语,这是省略句式把主语省去了。“以”是行为,不能自身发生,它是那能“以”者的“以”,“以”者就是主语,因而就是主体,在这里做为“本”的人只是宾词,待依靠主语把它放在“本”的位置上。它再“本”也低于主语,也是被支配。这个命题在胡锦涛时代被提出来是鉴于两点:一是国内的人权状况带来的危机,社会失去秩序;二是国际社会的压力,特别是联合国两公约的压力。胡时代是为维系秩序寻找借口而采纳它的。而他之所以说“以人为本”而不说“人是社会的根本”,不像毛泽东反右那样是出于明确的预谋,他是被动的、盲动的,是被形势推着走。他们在理性的进化上还未达到对“是”与“以”做出理性辨别的水平,不知“人‘是’社会的本”是个判断命题,“是”做为判断联项就从根本上摆正人与社会的关系;而“‘以’人为本”是祈施命题,便颠倒了人与社会的关系--是那个能“以”的力量在“以”,那“本”并得不到被“以为本”的机会。他们这样做倒不是出于预谋。那八九条汉子(中常委)玩“阳谋”老辣有余,办真事却就成事不足了。他们根本就不懂“是”做为判断联项在理性活动中的地位,它的功能是揭示,能暴露事物联系的本质,具有普遍有效性,指出的是事实的真值,能保证社会平台被支到人性上。而“以”是主谓句,它的功能不是揭示,而是施予,隐含着一个高于人本的主动力,一进入实践,这个力量就因处在“以”的地位而自行替代了“本”。
这两种句型在实践中所起的根本不是一种作用,人“是”社会的本是由于人的自身,它揭示了社会对人的从属关系--只要人存在了,就非与周围环境发生互相作用不可,互作用就非发生对脑物质组织的刺激不可,刺激就非留下痕迹--造成条件反射不可--一条件反射人就非形成意识机能不可。只要有意识机能的存在物存在了,世界就非是联系的不可--社会就是由联系所造成并用为调整联系的职能。它根据什么来调整呢?它由什么所造成就以什么东西的本性来做调整的准则--社会没有丝毫任意的权力。而“‘以’人为本”却是依靠了一个能“以”的力量来“以”的,那能“以”的只能是主语,即便不出于故意,它也是主动者,主宰者。要害是“本”在句子里是宾语,宾客在什么位置上不全凭主语的按排吗。
共产党和胡锦涛说“以”人为本,在“以”这个概念之前隐含的主语力量是什么呢?从逻辑上分析是社会,但事实上社会归共产党领导(这已明文在宪),所以即使“以人为本”也是共产党来“以”,它“以不以”人为本,本是什么,处何地位,怎么个“以”法,还不全凭共产党那张嘴说横就横,说竖就竖,说党的关怀与温暖就是老虎橙加电棍,我们又有啥尿?他们东抓人西捕人,咱不是拿它没办法吗?任何事物的本与末都不是“以”来的,而属于事物自身的联系,是不是本是个本己问题,只可做判断,不能下命令,人只能用诚恳和正派去求证--知所先后才能接近真理。
你孙丰既反对“以人为本”,那这个思想怎么来表达?
其实西方发生的是--人本主义进程,“人本主义”与“以人为本”差别可大啦。
《网路文摘》的老板徐某人那套理论叫《新人本主义》,不叫“新以人为本主义”,人是自己的本乃永恒命题,长新不衰,不须加新字,但加了也无妨。徐某人那套人本主义在立论上是完全站住脚的。他那套玩意不叫“以人为本”。
其实宪法不需要写这句话,只要在总纲里写上“人人生而自由,权力不能让渡”什么问题也都一了百了了。凡违背“人人生而自由”的话,咱统统把它赶出宪法。
“人人生而自由”就是人类公法!人类的总宪章!是一切国家宪法是否合法的总根据,所有的内政都得在这个“公政”之下取得合法性
我的叙述的每一句话都有证明来支持。共产党若不服咱过过招。
此文于2007年08月06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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