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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老枪—— 中 国 蒙 童 大 法 院 布 告
中 国 蒙 童 大 法 院 布 告
——2006【京】刑字第1号
以高犯智成、郭犯飞熊、赵犯昕,此三犯皆无职无业、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住址、籍贯、民族、岁数不详。(此三人因长期以来在外流窜作案,被抓捕后审查期间从不讲真话)该3犯长期以来上窜下跳于北京,到处煽风点火、蛊惑人心、拨弄是非、造谣生事、颠倒黑白、本末倒置、人妖颠倒;向我以中国共产党为首的高等有产阶级及红色资本家大肆抹黑,并与敌对组织《中国民主党》长期相勾结,破坏以江泽民为首的党中央的伟大战略部署——狠狠打压法轮功!唆使李洪志外逃到一个美丽的国家(美利坚合众国),被他国的伪总统小布什包庇和保护起来。(此人已犯包庇罪,正在通缉抓捕中),纵容伪学者郑贻春写出臭书——《九评共产党》,妄图把我伟大、光荣、正确、英明的中国共产党变成全中国人民的公敌和死敌。并狂妄叫嚣中共是一个不推自翻、不打自倒的非法的反动组织;诬蔑中共是邪党、贼党、恶党及全世界最臭的党。大有痴人说梦的心态来消遣我《中国共产党》!
三犯长期以来,试图用绝食抗暴接力维权的方式煽动群众,不断地制造“万人同步绝食抗暴”的大悲壮场面!梦想以此导致学生罢课、工人罢工、商人罢市、农民罢种……迅即制造一个民不聊生的社会现象。3犯实属罪大恶极、十恶不赦的不法分子!是可忍,孰不可忍!
鉴于以上事实,高犯智晟、郭犯飞熊、赵犯佳昕(原名)经我线人、走狗及帮凶长期以来卓有成效的努力,寻找不可漏缺的罪证。三人被缉拿归案后,皆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尚无《中国民主党》人 许万平 先生的志气、骨气、勇气,实属三个小毛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章第102条、第106条、第113条,该3犯皆犯有伟大领袖毛泽东创立共和国时的莫须有的“口袋罪”及极其严重的“颠覆国家政权罪”。为使我既得利益集团长期获得压迫他人的合法权利及永不动摇的地位,为使世界上最大的一个专制暴政的国家不被颠覆,我们已安排线人、走狗、帮凶锁定《中国民主党》是一棵歪脖子树,将给予迅速砍倒并连根拔起,并迅即通知国际刑警组织配合缉拿逃犯王希哲、徐文立等二位国外教唆犯抓捕回国,陆续审判。
我蒙童大法院严厉警告一小撮胆敢挑衅我红色江山的不识时务的狂妄之徒,不要梦想在现实条件下会产生“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历史人物!?因而,即使是多党制人心所向,我蒙童大法院也要时时猛打望天锤!就是你们这些蠢人有翻天之功,我蒙童大法院也要叫你们迅即命丧黄泉!
为此,以上三犯实属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坏家伙,特判处高犯智晟、郭犯飞熊、赵犯昕死刑!大快人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押赴刑场!!立即执行!!!
此布
中国蒙童大法院 大园章
代理院长:胡 锦 涛 签字
中国蒙童大法院超级大法官:罗 干 签字
2006年3月18日执行于北京天安门原六·四杀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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