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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三自”不是教会

第一章

    “三自”不是教会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身处“三自”中的人如此,生长在中国的基督徒面对“三自”现象的认识也经常会产生此般错觉。

   “三自”并不是教会,这是历史告诉我们的真相。许多海外的教会把中国大陆教会一分为二,一为“家庭教会”,一为“三自教会”,这样的错误应该被制止!

   本章内容旨在分析“三自”的历史真相,它是“本色化”的产物,但它在“本色化”的过程中背离了圣经真理,以政治立场代替信仰,“三自”就此沦落为傀儡,而不是基督的教会!

   

   “容这两样一齐长,

   等着收割……

   惟有麦子,

   要收在仓里。”

   (太 13:30)

   一、“家庭教会”、“三自”与“第三势力”的区分

   中国教会的现状实在有些令人担忧,而在这混杂的状态下,“三自”自然是直接的参与者,同时它也是坐享渔翁之利,有的公然反对家庭教会,有的把手伸到了家庭教会之中,尽量作些搅混的工作,因为这样可以轻易地混水摸鱼,自得其乐。

   那么,“家庭教会”与“三自”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呢?除了这两者之外,中国还存在其他形态的所谓的“教会”吗?

   且看如下简单的解释:

   三自:掉进“酱缸”的世俗伪信仰。

   家庭教会:忠贞不渝的基督“新妇”。

   三势:入“罗马户籍”,走自己大路。

   

   什么是酱缸呢?北方人恐怕是最清楚不过了。对“酱油鸡”、“豆瓣酱”等有所了解的人,更应该相信“酱缸”的威力了。柏杨认为:“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像长江大河,滔滔不绝的流下去。但因为时间久了,长江大河里的许多污秽肮脏的东西,像死鱼、死猫、死耗子,开始沉淀,使这个水不能流动,变成一潭死水,愈沉愈多,愈久愈腐,就成了一个酱缸,一个污泥坑,发酸发臭。”

   这是对中国文化的一个很有创意地分析!难怪也有人对中国文化做了相似的评论:

   中华民族是一个奇异的民族,从秦皇汉武到民国共和经过无数战争杀戮,不但没有消亡,反而繁衍增多;不仅消灭了一切外来之实敌,而且同化了所有外来精神、思想、主义。契丹、金人、女贞、满人已被同化;佛教、马列主义已被中国化。

   那么,教会的命运将会怎样呢?

   这样的担忧似乎是于情于理的,今天的“三自”正在积极响应“儒化基督教”,“孔子加耶稣” 等思想的指导,加上“积极引导基督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理论的被推广,“三自”掉进“酱缸”的事实成立了!不仅如此,“三自”已经进入了酱缸的最底层了!酱缸里面的“道德标准与政治标准”成了信仰绝对的标准!

   安希孟对此直言不讳:“我对基督教‘中国化’这类字眼有些毛骨悚然”。 他在文章中继续写到:

   人生保险这类美事,到了中国就有“骗保”发生:妻子给丈夫买巨额保险,丈夫忽然暴死;主妇把保姆化妆成自己,将其撞死,让其家人骗取保险。西安彩票案只能发生在中国。公安局破案为完成“任务”不惜制造贩毒假案,小汽车换上政府机关牌照便可以闯红灯夺路而行。这类“中国化”的例子举不胜举,使我对任何事情都被“中国化”感到吃惊和害怕。基督教这种世界性宗教,到了中国竟成为“三自爱国”的工具……西方任何东西,一传到中国,就被中华染缸浸润,变成中国特色。如果就连人权、民主、选举制度传到中国都走样,那基督教信仰被变成科学革命斗争的利器,也不在话下……中国教会(笔者注:指三自会)大力鼓吹“本土化”、“中国化”,也旨在使耶稣基督成为穿西装的“玉皇大帝”。我的一些朋友鼓吹“中国神学”、“汉语神学”,提倡基督教中国化(汉语化)、处境化,这和民族的革命的大众的文化如出一辙,也仍旧落入旧的窠臼。

   幸好,我们的上帝始终没有掉进过酱缸!“三自”在信仰上的堕落,不表示上帝在中国的失败。反而,上帝在这样的国度中保守了一批人,一批未曾“向巴力屈膝、亲嘴”的人。

   中国“家庭教会”的存在,正是神在中国没有被打垮的证据!

   “家庭教会”是一种独特的教会模式,在使徒时代即有先例;到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信徒为了就近聚会也有在家中聚会的;五十年代初因为不肯加入“三自”的信徒也就在家中聚会;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信徒只能以家庭聚会的方式,秘密聚会崇拜,日后蔚为壮观的“家庭教会”就出现了。

   当时的“家庭教会”虽然弱小,零散,似乎是在夹缝中求生,但她却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她的形成本身就是信仰之力量的明证,她是真正的中国本色化——既在这块土地上生存了下来,又能很好的坚持了神在圣经中的教导。

   后人对当时这些基督徒以及他们所建立的“家庭教会”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他们是中国基督教历史上最经得起考验的一代神的儿女”。

    “当我们参加大陆家庭教会聚会的时候,我们仿佛置身于天堂;当我们坐飞机回到欧洲的时候,仿佛回到了人间”。一位移居欧洲的弟兄如是说。

   可见,“家庭教会”在中国的崛起,还是“受益”于当时苦难的环境的。

   此外,在“三自”与“家庭教会”的立场之外,产生了一批信仰的“投机倒把”者,他们自认为很好的利用了“三自”这把“保护伞”,又恰倒好处地借用了“家庭教会”的“尊严和威望”, 并使两者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而此等人也正是靠这样来发家的。这实在有“挂着羊头卖狗肉”之嫌。关于“第三势力”的情况,笔者要在下文中另外展开讨论。

   二、“家庭教会”与“三自”之争的性质

   有些概念笔者需要在此进行澄清:

   (一)两者的区分不属于兄弟之争

   两者间之所以泾渭分明,是因为它们并不是平常意义上的“兄弟吵架”。假如“家庭教会”与“三自”的争战(区别)是属于“室内操戈”,“煮豆燃豆萁”,那么,这必然会破坏了耶稣合一的心愿。

   (二)两者的区分不属于宗派之争

   假如把“三自”提高到了宗派的地位,那真是太离谱了。用丁先生的话来说,“三自”既不是政府组织,又不是民间组织,它也不是教会,“三自”本身就是一个“三不是”的组织,它是不信派信仰在中国的集合地!

   (三)两者的区分乃属于信仰之别

   “三自”与神的教会乃是在信仰上的分道扬镳!根据吴耀宗和丁光训两位“三自”领袖的信仰告白得知,他们所信的“上帝”与真基督徒所信的上帝不同(他们的上帝是“想象”出来的),他们的“基督”与真基督徒的基督不同(他们的基督仅是一个能改善人格的圣人),他们的“目标”与真基督徒的目标不同,他们的“天堂”与真基督徒的天堂不同……他们的“永生”在共产主义实现的时候也将梦想成真。

   这就是信仰之别!

   三、从本色化看“三自”两个字的历史意义

   了解“三自”,还得从“三自”这一理念的最初意义说起。

   (一)中国教会“自立”与“本色化”的历程

   最早提出中国教会要走独立之路的不是别人,乃是宣教士。宣教士所倡导的“三自”设想,主要体现在中国教会需要自立,需要从婴孩哺乳阶段进入成长自立阶段,并且能独立发展壮大。但这些设想,对于尚处于初级阶段的中国教会来说,似乎是一个登天之梦。

   在宣教士们的精神鼓舞之下,许多中国传道人开始了自立的艰辛之旅。无论是外籍宣教士,或是本土的传道人,他们的设想都是伟大的。

   到了民国初期,“非基督教运动”大大刺激了当时一些知识分子基督徒,他们自觉地树起了“本地化”的大旗,这无论是出于对传教策略的延续,或是在强大的儒学传统面前的权宜之计,总之,本色化的课题被更大范围的推广。

   下面,笔者简单扼要的把这历史性的“自立”之路罗列如下:

   1862年,美国传教士打马治提议中国教会需要实行自立,以华人为主的自立闽南大会宣告成立。

   1864年,何进善 在广东佛山成立自立教会,1870年完全由中国基督徒捐款、捐工建造了第一座教堂落成。

   1873 年,浸信会最早期的自理运动肇始人陈梦南,基于一种民族本位的立场,在浸信会华侨信徒和广州本地会友的支持下:连同溤活泉、张观照等,创建“华人宣道会”,是最早的浸信会自理教会。

   1876 年,香港伦敦会的华人基督徒,订立会章,提名华人执事和长老,成立教会,并命名为“华人自理会”,实行自治、自养、自传。

   1877年,在全国传教士会议上,宁波长老会的白达勒(John Butler)提出,成立自主、自养、有本地牧师的教会,是使基督教植根在中国的最大保证,同时中国人对基督教是洋教的抨击也会减少。会议定下了中国教会三个自立的阶段,即:宣教士领导和植堂的阶段;教会半自立,地方教会自行按立牧者;教会自立,宣教士的支持全部撤出。

   1881年,山西内地会长老席胜魔 在邓村创立福音堂,是内地会最早的自立教会。

   1890年,在传教士会议上,中国教会的自养问题已成为会议讨论的重要主题之一。

   1903年,上海的谢洪赉,俞国桢首先发起“中国基督徒会”。面对教案四起的局面,他们认为“中国信徒宜在本国传道” (该会致力于自立的运动)。此后,该会得到香港,北京,天津,宁波,徐州,长沙,太原等地响应,并于1908年成立了山东布道会。

   1906年,上海闸北长老会堂俞国桢 牧师发起并组织了“中国耶稣教自立会”。该会以完成华人自理、自养为目标,各地基督徒纷纷响应,要“为国家争人格,为教会争人格,为基督徒争人格”。 至1920年,全国有16省共189个自立会的会所;并于同年6月,召开第一次“中国耶稣教自立会全国联合大会”,会议产生了“中国耶稣教自立会全国总会”。自立教会发展至顶峰时期共有600多间教堂;但因国内政治动荡、经济困难,在30年代逐渐萎缩,至1935年仅剩下200多个会堂。

   1907年,福音进入中国“百周年纪念大会” (即中国宣教士第三次大会)在上海召开,其主题即“如何建立一个名副其实的中国教会”,会上已有两位中国同工参与,会议通过了传教士最终要建立一个完全有自主权力的自治及自养的中国教会的决议案。

   会议上,在汕头宣教30多年的汲约翰作了《中国的教会》的专题报告,他承认民教纠纷和教案的发生是传教士在中国培植西方基督教的结果,在中国民族主义意识大觉醒的今天,中国教会也不愿意再受外国控制。这时期中国教会已有少数信徒提倡“自治、自养、自传”,组织了若干不受外国差会人力、财力资助的教会。汲约翰从改变教会形象,更有利于传播基督福音的角度出发,提倡教会实行自立。关于自治,他认为中国教会目前还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传教士必须积极为教会训练人才;关于自养,他认为中国信徒多为农民,难以负担教会的资金,因此要建立“宣教基金”;关于自传,他提出组织中国信徒四处布道的方法。汲约翰希望逐渐减少宣教士在中国教会中的作用,把精力转到教育、出版和神学方面。这是第一次在传教士大会上提出中国教会的“三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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