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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应该关心老百姓的生存权利、老百姓的住房权利 大家应该关心老百姓的生存权利、老百姓的住房权利
最近一段时间,我多次到了我的朋友王志新家,王志新家住北京市崇文区东花市,他那里正在面临拆迁。在他家,他让我看了当地老百姓写的几篇文章。通过看这几篇文章,我感到我们普通老百姓在住房问题上的感受是相通的。
我是个40多岁的医生,1999年以前我一直和父母住在一间九平方米的小屋里。1999年自己花5000多元钱翻修了原我妹妹居住的房间,有十几平方米,变成两间,现在我妹妹住在里间,我住在外间。我的工资一千多元,而租个一居室也要一千多元,用工资租房根本不可能。
面对自己和我们老百姓的住房困难,2001年2月20日,由我牵头,我和一些朋友共同给全国人大和北京市人大写了一封信。2月25日下午3点到26日下午5点,我被警察传唤到派出所,并被关在地下室里26小时。在这个26个小时内,有个保安对我说:“你是一个医生,多好的工作,工资也不少,你好好工作、生活多好,没事给人大写什么信。”我对他说:“你说的很对,我正是为了能好好工作、生活才给人大写信的。”
我今年41岁,做为一个人,我没有享受到做为一个人应有的基本权利。多年来,我只想有个自己的房子,有个自己的家,有自己的妻子、孩子;有一个可以看书学习的地方,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得以提高,使自己能更好地为病人服务。可是人人都应该有的东西,在我这里成了永远得不到的奢望。
面对自己的艰难处境,面对老百姓的艰难处境,我们不可能无动于衷。我们信仰上帝,我们心是热的,心是软的,面对老百姓的苦难,我们的心在流泪,心在流血。我们北京的朋友,如王志新、杨靖、钱玉民、严正学、高玉祥、刘凤钢、高峰、马强等愿意牵头在住房问题上为老百姓说话做事。我们希望更多的朋友都来关心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即使不为老百姓,也应关心北京的拆迁问题,因为大片大片的四合院拆了,胡同拆了,老北京的特色没了,老北京的旧城风貌没了。
2001年2月28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根据这个公约,我们应该关心老百姓的生存权利,关心老百姓的基本生存权利。中国人大还没有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即使批准这个公约,我们也应该把关心老百姓的基本生存权利放在首位,放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之前。现把这几篇文章转给朋友们,望朋友为老百姓尽自己的能力。
徐永海
2001年6月24日星期日
王志新的电话:67144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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