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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杂谈-从聂树彬案看司法中的弊端 聂树彬案直到今天在河北省高院那里还得不到一个明确答复.让所有知道这个案件的人不禁心寒.由这个案子我不禁想起两个案子.一个是1983年严打中,一个高中毕业的男生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一天他的一个女同学去他家看望他,也许一时冲动两个人发生了关系.女方父母知道这个事情后,竟以强奸罪将这个即将踏入大学门口的小伙子告了.结果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个小伙子先是被抓,又被起诉,很快就被执行枪决.还有一个是河北某县,时间也是80年代,一个住在城关的老人,因为一起交通事故被莫名其妙的抓进拘留所.据说对方家里在县里势力很大,由于这个老人宁死不服软,被一直羁押几年.后来拘留原因竟然是怕老人出来报复,因为老人通过别人传话出来,一旦他出来就身绑炸药与害他的人同归于尽.这两个案子一个是滥用法律制造的悲剧,一个是司法中存在的腐败制造的冤情.
聂树彬案件应该说是这个案子翻案对某些司法腐败的触动将产生一些波澜.因为在80年代末,90年代中不断提出的"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就成了某些官员干涉司法的尚方宝剑.司法的不独立,形成了某些官员滥用职权,揽取政绩的现象.对于大案要案快速破案成了某些政法委书记升迁的捷径.要知道某些地方的政法委书记是身兼数职的!
聂树彬的案子中刑事诉讼阶段中的不严谨,典型的严打快办,使的我们司法体系中最终暴露出了这一个旷世奇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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