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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杂谈 几次上街,都遇见城管在抄路边小摊。地铁里的流浪者乞讨者也经常被民警赶走。似乎这些在我们某些人看来是在净化城市的黑暗角落。然而我们的国家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限制人们可以不乞讨,不可以路边摆摊。我们的社会发展当中必然有些人为了生计如此。强制限制就是限制了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权,为了城市和谐发展我们当然要有些规矩,但也应该考虑到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利。比如摆地摊的可以限制在某些地点,某些时间,这样即方便了弱势全体的生存收入,也让老百姓感到方便。以暴发户的心态对待弱势群体将损害社会中固有的利益联系。最终是培养起民众对我们政府的敌视。我们不是还在讲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吗?我们的执法行为如果不在这上面靠拢,我不知道我们的社会将向哪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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