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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陈希同有利形象不利反腐 处理陈希同,有利中国改善形象,不利反腐
[新闻评论] 当年处理陈希同,有利六四后政府挽回民心,中国改善国际形象,但不利反腐
当时处理陈希同,对于六四天安门事件后政府挽回民心,在国际上改善中国的国际形象,帮助较大。因为陈希同对六四天安门事件卷入很深,民愤很大。处理陈希同,老百姓感到出了一口气,国际上也认为中国屠城派势力受压,中国势必将走向开放,开明,人权将有所改善,与国际社会将比较融洽。
但是处理陈希同对于反腐败,毫无意义。因为反腐败不是靠杀人抓人将人判刑就能反腐败的,反腐败是靠制度建设,靠政府透明化,靠权利制约,靠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等等。
像贪污罪,在任何现代化国家都不是死刑。一般判个几年而已。
现代化国家,大多数都废除了死刑。 少数保留死刑,但是只对一级谋杀罪使用。贪污罪不适用死刑。
但是任何现代化国家都比中国廉洁,因为他们的政府透明操作。反对党监督,媒体监督,非政府组织监督,公众监督,新闻自由,言论自由,政府官员无法贪污。
所以陈希同判刑16年之后,中国官场腐败之风不减。证明重判贪官不能阻止腐败。
正确的反腐败方式应当是开放言论,开放新闻自由,开放出版自由,权利制约。再也不要说什么”加强中央权威“,而是要说”依法办事“,老百姓要依法办事,中央自己也要依法办事,和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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