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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父亲胡静之贪污的是工资股息之外的钱 胡锦涛父亲胡静之是私方人员,有领工资和股息。他的贪污罪行是指他的工资和股息之外的贪污所得。贪污所得不包括工资和股息。他被戴上贪污分子帽子是他贪婪的罪有应得。
螺杆好象对大陆情况不熟悉,很多概念搞错了。
螺杆所说“大大小小资本家,不管是爱国的还是不爱国的,大部分都被栽赃成“贪污分子””,这也错了。事实上大陆资本家无论大小, 一般都不会被戴上贪污分子帽子。有过一次针对资本家的“三反五反运动”,也没有给资本家戴贪污分子帽子,而是评个“严重违法户”,“一般违法户”,“基本守法户”之类。 股息有时被称为“剥削”,而不是称为“贪污”。
至于螺杆说资本家被划成“坏分子”,也不对。“坏分子”帽子一般不是为资本家准备的。 就拿1057年时好多人被戴上“坏分子”帽子来说,他们不是资本家,而是工人。当时工人和资本家说了同样一句话被整,工人会被戴上“坏分子”帽子,或者说“混进工人队伍中的坏分子”,资本家则被戴上“右派分子”帽子,被称为“资产阶级右派”。
另外,“黑五类”不包括资本家。要“黑六类”才包括资本家。
螺杆评论胡锦涛父亲胡静之的贪污案件时,好多概念还没搞清楚。我在这里特作如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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