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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后塘血腥暴力拆迁后面隐藏什么
莆田后塘血腥暴力拆迁后面隐藏什么
公元2007年7月17日,莆田后塘100多家干部钉子户,终于被欧氏集团所拥有的政府打手与黑社会打手,进行胜利的暴力强拆迁。
欧氏集团通过和莆田政府联手,对莆田后塘拆迁户进行的血腥暴力拆迁后,莆田政府匆匆忙忙地极力掩饰血腥暴力拆迁,夸张描绘后塘片区的光明未来,什么再过一年之后,后塘拆迁户将在最繁华的商业区内,长久居住在自己的土地上,拥有自己的美丽、繁荣的新家园。 莆田政府和欧氏集团勾结联手以血腥暴力,施逆民心民意之恶行,实肥自己腰包的旧城改造项目,充分体现了莆田市党政要员进行一场史无前例的官商勾结、官黑勾结的肮脏行径,官员与开发商极力为增鼓各自腰包,不顾平民百姓的死活,进行胆大妄为地公开强行掠夺。
正是这样,后塘一拨又一拨的人被撵出去;正是这样,后塘一座又一座的明清古建筑和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住宅楼被扒掉;正是这样,后塘拆迁片区民众不停地找,不停地问,后塘片区的旧城改造项目,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建设项目?项目后面隐藏什么?!
一、后塘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实际上是毁旧城、造新城的官员政绩工程。
后塘片区项目拆迁总户数约900多户,涉及8000余人,拆迁占地总面积约258.24亩,拆迁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至今,为当今莆田旧城改造涉及拆迁户最多、拆迁面积最大的一次毁旧城、造新城运动。
后塘片区位于莆田市区中心,是城市二级地。官方说,通过旧城改造将“变成繁华一级地”。最特别的是,这里有着莆田最古老的历史和文化积淀。面对着如何拆迁的问题,值得每一个莆田市民以及政府和相关部门考虑,作为文献名邦的莆田,现在还有多少像草舍里、忠巷里、濠浦巷、御史巷这样富有浓郁历史文化含量的老街巷,还有多少像明代府第、文魁、武魁、孝友之门这样的老宅院,禁得起开发商如此无休无止的折腾?让挖掘机、铲车不分昼夜轮番交错地把历史旧城通通毁掉?
欧氏集团作为后塘片区开发商,向世人展示“正荣•时代平面图”,这里将起盖大规模覆盖一切式的多层和高层楼盘46座,其中11层10座,15层16座,18层6座。在楼房空置率,已达到惊人地步的莆田,还有什么必要大建如此众多的高档写字楼、办公楼、住宅楼及公寓、商场呢?还有什么必要大拆一条条由漫长历史积淀而成为历史活化石的老街巷、一座座对于我们是财富而并非破烂的老宅院?与其说后塘片区拆迁,是“旧城改造”,不如说是毁掉旧文化名城,建造无文化底蕴、到处类同、毫无特色的新城,实质说穿了是官员为自己造形象政绩的新造城运动。
莆田政府公示表明:后塘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容积率1.4,开发商印发项目简介是1.83,提高0.43百分点。这样,新增建筑面积(宗地面积20.7421公顷×容积率0.43)8.9万平方米,如果每平方米以3000元售卖,收盘可获2.67亿元。
劫贫济富成了官商勾结的主旋律,让开发商获取最大的牟利,是莆田当政主官的主题。如果在中国每个地方主政的市长、区长们,只考虑自己的政绩,或者形象工程,只知道把握住自己到手的既得利益不放,默许、支持、纵容开发商擅自提高规划的容积率,变更控制性详规来获取巨额利润,全然不顾拆迁户的平民百姓如何买得起高档楼盘的话。那么,各地暴力拆迁的事态,只能继续不断地恶化下去。莆田后塘暴力拆迁不是第一家,更不是最后一家!
二、后塘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实质上是官商勾结,官商共同发财的商业项目。
欧氏集团作为后塘片区开发商,去年4月开始在“正荣•时代”项目简介中称,项目占地25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1.93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6.45万平方米。今年又打出巨型广告称商业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项目分为五个区,Ⅲ区和Ⅴ区规划为独具特色的商业步行街,Ⅳ区以高品位的商品房开发及大型商业形态的商业广场为主。项目建成纯商业购物公园,形成莆田新型商业中心。在其广泛散发的彩印册中,这里将成为“莆田唯一购物公园”,“莆田最优业态商业步行街”,“2007年,莆田城市商业典范”,“2007年,莆田商业新核心”。无论怎么看,它都是个“商”味十足的商业开发项目。
8万平方米高档次、国际级的购物公园和商业广场建成后,每平方至少卖6--12万元,可卖得48---96亿元,扣除1亿元成本,净赚利润47---95亿元之间。
土地是国有资产,私改土地为商业用地,价格会直线飙升,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私改土地使用方式的人,不管是政府或是开发商,都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欧氏“正荣”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借后塘片区旧城改造之名,行商业开发之实,从中获得巨额利润,应补交土地出让金。否则,对当时参加后塘片区宗地挂牌竞买的其他开发商来讲,也有失公平。
比较处罚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是由基准价,参考地段差,并略微浮动而成,即取该地段每平方米6250~8750元浮动的中间价7500元,再乘以8万平方米,可得6亿元。与商业开发后形成的利润相比,补交的出让金还是要廉价得多。也是说补交6亿元出让金,照样可以赢利41---89亿元之间。
2004年11月19日,市国土局发布后塘地块挂牌出让公告,12月8日,又发布该地块面积调整及起始价公告。2004年12月24日挂牌转竞拍,结果号称“全国房地产百强”排名43的民营企业欧氏集团——江西“正荣”置业以1.01亿元竞买,平均每平方米486.93元。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该地块至少价值20亿元以上。
莆田政府非法低价出让后塘片区土地,造成国有资源流失20多亿元;放任开发商擅自提高容积率0.43百分点,让其多赚2.67亿元;分文未补交土地出让金4300万元;未履行监管职责,纵容变更控制性详规,进行“商业开发”多赚15亿元;未追缴私改土地使用方式的出让金6亿元。
总之,莆田政府让欧氏集团在开发后塘片区赚足100多亿!
三、后塘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实质上是官商勾结,未经项目立项批准的违规项目。
2004年9月28日,莆田市政府未依照法定程序履行收回土地职责,便以莆政土(2004)180文“批复”,同意莆田市国土局以毛地挂牌出让后塘片区宗地17.76公顷。因之,引发数年来,一起又一起,一波又一波的暴力强拆强迁类似湖南嘉和事件。
对照2004年6月6日国办46号文件,此种以政府文件代替法规确定的拆迁许可要件是违背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的。国办46号文件明确规定:“严禁未经拆迁安置补偿,收回原土地使用权而直接供应土地,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如果政府一开始就注意依法依规这个问题,即从项目的源头依规、依法,则后面的拆迁悲剧就是可以避免的了。
2006年6月23日,莆田市政府又违规违法作出莆政(2006)46号“通告”,声明后塘片区土地证书全部作废。该通告未送达原土地使用权人,导致了比以上情况更严重的“一地二主”。
本来,按照2003年8月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告知制度,莆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依该法令第36条,“行政许可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益关系人”。然而,官方在作出立项、规划和批地的行政许可之前,从未遵守这个告知制度,以至该后塘片区的业主睡了一觉醒来,浑然不觉中发现自己的房屋,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签字情况下,以分文未曾取得补偿的方式,连同他们脚下的土地都被政府以毛地形式卖给了开发商。这对他们来说,当然是关乎人权、居住权、生存权、房产权的大事,用一句“怒不可遏”来形容也不为过。
况且,按照“行政许可法”第47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是,后塘片区拆迁迄今两年有余了,莆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从未召开后塘片区住民,再三、再四请求的“听证会”,这说明了什么呢?如果连最起码的听证会,政府都不敢召开,只能说明后塘片区拆行这个项目,不是光明正大的 “合法”项目。
事实上,后塘片区断断续续暴力拆迁,至今一年多,莆田官方从未出示过任何合法手续。“城市规划法”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必须持有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一书两证”),方可进行。那么,莆田市相关职能部门,为什么无法出示国家对该项目的批准文件呢?
市委机关报载:后塘片区旧城改造项目面积达20.7421公顷(含军事捆绑出让土地3.53公顷),项目容积率1.4;规划建筑28.5294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0亿元(另有一说法是投资16亿元)。
2000年12月,福建省发改委印发国内投资房地产项目办理程序,再次重申国发(1995)13号文规定: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或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高档房地产项目,由国家计委审批。
显然,后塘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建筑面积和总投资均大大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额标准,毫无疑义,其项目必须报经国家计委(即发改委)审批。但是,莆田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向上呈报,更没有经过国家发改委项目立项批准。如果我们莆田市依法的话,后塘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根本不能称之为“项目”,充其量只不过是个没有“准生证”的不合法的违规工程。
直到后塘片区拆迁动员大会召开的当天,即2006年4月19日,莆田市发改委才匆忙造个莆发改审(2006)14号文,5月10日又造个15号文,不惜冒着违反国发13号“不得采取化整为零、分期分块等手段越权审批”的规定,故意将所谓“项目”分割为“正荣•时代广场”(后塘片区Ⅰ、Ⅱ、Ⅴ区)、“正荣•时代华府工程”(后塘片区Ⅲ、Ⅳ区),而每个分项目被肢解为投资2亿元以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以此来对抗、化解中央相关的政策规定。但是,即使这样乱搞,按照国发13号文,也必须由福建省计委(发改委)审批,并报国家计委(发改委)备案,莆田市发改委根本是无权批准的项目。
四、后塘片区旧城改造项目, 实质上是官商勾结、渎职侵权、多发高发的违法项目。
在后塘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中,莆田市委、市政府机关及其某些主要领导,利用一言九鼎不受制约的权力,挥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高度滥用权力、失职渎职。列举如下:
1、越权审批土地。2004年9月28日,莆田市政府未经项目立项批准,未取得“一书两证”,未曾召开“听证会”情况下,无视国家宏观调控在城市建设方面的要求,越权审批后塘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宗地17.76公顷。之后,又由市发改委弄虚作假,泡制莆发改审(2006)14号、15号二个所谓“立项”文件,故意将项目分割为二,以此来对抗、化解中央相关政策规定,欺上瞒下、渎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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