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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胡錦濤總書記的萬言書--莆田民眾冤难申
致胡錦濤總書記的萬言書--莆田民眾冤难申
尊敬的國家主席胡錦濤先生閣下:
福建莆田市官場腐敗,以言治罪、上訪有罪,動用國家機器制造黑獄,制造冤案;莆田政府官商勾結、官黑勾結,強行征地、暴力拆遷、民怨沸騰;莆田政府官商勾結,掠奪國有資產上百億;央視、新華網、人民網、半月談、等全國性輿論媒體多次曝光、譴責,卻長期被掩蓋、被捂蓋……
敬請長期關注弱勢群體、平民百姓生存的胡總書記、溫總理認真過問,徹底查一查莆田的腐敗,揭開莆田腐敗的蓋子!!! 下面是綜合歸納起來的莆田市腐敗十個大的主要方面:
一、福建莆田司法腐敗。干部舉報市、縣委書記貪腐有罪;失地農民代表上榕、晉京上訪有罪,許多人被毆打、拘留、勞教、判刑……經新華網、人民網、半月談、法制日報、工人日報等國家級媒體曝光,至今仍得不到的申冤!
●“以言治罪”。莆田梧塘鎮黨委書記林國奮舉腐,以 “誹謗領導”罪,判六年。
1案由 1996年,福建莆田梧塘鎮黨委書記林國奮,向中央等有關部門舉報市委書記、縣委書記買官賣官、貪污腐敗等事實,附上當地老百姓反映其腐敗,並廣為流傳的民謠順口溜。正是這些廣為流傳的民謠順口溜,便成了當時臨如大敵的重大政治案件來查辦。在市委書記指揮下,市政法委、國安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紀委等部門組成強大的專案組,大批人馬查“廣為流傳的民謠順口溜誹謗案”團伙,對寫舉報信“嫌疑人”排查、盯梢、跟蹤、查筆跡、查向北京通電話記錄、監聽電話等,最後逮捕了林國奮。莆田當局撇開事實上存在的買官賣官、貪污腐敗,竟以 “對現實不滿,用民謠順口溜誹謗縣、市領導”,並強加上“貪污、受賄、擾亂社會秩序”等罪名,判刑6年。當時刑訊逼供、涉案株連數十多人。這是轟動一時的福建莆田“誹謗領導”案,可載入開創現代中國“以言治罪”文字獄先河史冊。
2端倪 莆田歷來譽為全國舉報、上訪之鄉。一連串惡性大案,驚動了中央。1996年11月中紀委由劉麗英率隊到莆田查案,根據莆田一連串腐敗案,建議福建省委盡快把市委書記免職。很快,林國奮舉報的一個主要人物----莆田市委書記許開瑞,在1997年6月18日被免職。林國奮舉報的另一個主要人物----莆田縣委書記鄭海雄,在1999年底與其子一道突然離職,賣掉莆田所有豪宅,舉家離開莆田。據說,當年莆田市許多賣官、貪腐案顯露出端倪。劉麗英由於莆田查案干擾、阻力太大,沒能揭開莆田的大黑幕。
3公開 出獄後的林國奮多次晉京上訪。在中共誕辰八十周年的2001年7月,莆田的“誹謗領導大要案”冤情得以公開。全國許多報刊《半月談》、《人民網》、《工人日報》、《天訊在線》、《法制日報》、《法制文萃報》、《法制日報網絡版》、《解放日報》、《報刊文摘》、《民主與法制》、《檢察日報》、《中國警務報道》、《中國職務犯罪預防網》、《河南報業網》、《湖南在線》、《榕樹下》、《公之平誠信先鋒論壇》、《洛陽晚報》、《法律空間》、《法律人社區》等等全國數十家新聞媒體,給予廣泛披露、公開的報道和轉載,刊登大量的各種評論文章! 但是,這個典型的“以言治罪”莆田版 “誹謗領導”案,莆田當局至今拒絕平反。
● “上訪治罪”。莆田延壽村農民黃維忠,維權上訪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判三年。
1起因 2003年5月始,福建莆田地方政府數次以城市建設的名義征用農民的土地,單就城廂區延壽、溪白等十個村至少兩千多畝農田被違法征收。官員為謀取私利,在有關土地征用程序和手續、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上侵犯損害村民的權益,他們以每畝2800元人民幣補償,占用黃維忠所在的莆田郊區延壽村及附近十幾個村子的土地,然後以每畝9萬2千8百元的高價賣給開發商,興建豪華住宅區。這樣,嚴重影響10村1萬余人村民的基本生存。黃維忠和村民要求政府提高土地補償,保護自己的權益。
2案由 莆田制造出大量失地農民問題,是對社會穩定和諧造成空前的挑戰。大量失地農民,基本生存沒有保障,只好向各級政府部門信訪。2004年向省、市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2005年申請游行以法抗爭。各級政府、法院拒不受理立案,也不批准游行。福建省高院收下行政訴狀後,壓案兩年不辦。農民們多次去人或打電話催問。到去年十月省高院指令福州中院受理,但中院至今還是不立案,也不駁回。 為保護土地而帶領村民與當地政府和開發商抗爭的農民維權人士黃維忠的案件敗訴。莆田當局把游行申請人、農民代表黃維忠以莫須有的“擾亂社會秩序”罪判刑三年。至今仍在獄中。
3救助 莆田農民被強行征地後,失地農民為了生存和生活,希望通過行政及司法救助方式-----訴訟的途徑來解決問題。然而,莆田的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肆意限制公民正當權利的行使,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許多公民權利在現實生活中難以實現。這種行政與司法救助方式,非但沒有效果,反而產生惡果,讓百姓普遍對政府、法制現狀表示懷疑和不信任。
4顛倒 農民黃維忠自學法律,義務為農民提供法律幫助,受到眾多農民信任,委托他代理行政復議和行政訟訴,這是社會進步,是農民法律意識提高的表現。黃維忠初為維護自身利益訴訟,後受眾多求訴無門群眾委托共同訴訟。莆田當局認定黃維忠以676名訴訟代理人的身份與眾多的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是聚眾行為,是構成“擾亂社會秩序”罪。要知道,現行中國法律沒有對委托人的人數限制。黃維忠代理目的是為使被人為阻止的訴訟權利得以恢復,使自己的訴訟請求得到最終裁判。現在,黃維忠因676名失地農民委托人訟訴代理人而獲罪。就全國來說,實是莆田一大發明,可申請惡法專利,並載入開創現代中國以“上訪治罪”冤獄先河史冊。
● “上訪治罪”。莆田上訪農民林金典、吳元斌、陳雄京等人,都因上訪維權獲罪判刑。
1上訪獲刑。 莆田市三個上訪人林金典、吳元斌、陳雄京被分別判刑。2004年1月6日被市公安局拘捕,罪名是:“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2004年8月13日荔城區法院作出的(2004)荔刑初字第86號刑事判決書分別判處:林金典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現在泉州監獄五大隊二中隊服刑);吳元斌有期徒刑兩年,(於2006年1月5日釋放回家);陳雄京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現在泉州監獄服刑)。
2上訪獲罪。 莆田市上訪人林秀玲、陳愛玉、郭梅貞、鄭秀梅等人被分別拘留、勞教。2004年5月份林秀玲(又名朱秀連)、陳愛玉、郭梅貞、鄭秀梅等十多個老上訪人上北京上訪被接回,處與十五天的拘留處罰。
2004年7月1日,荔城區人民檢察院以“積極參加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向荔城區法院起訴,7月28日荔城區法院開庭審理,因遭到其他上訪人及當事人家屬的堅決反對,開庭審理流產。上訪人林秀玲、鄭秀梅已被處以一年的勞教。請看,林秀玲(又名朱秀連)的《勞動教養決定書(莆市勞教[2004]109號)》就足以說明:罪一,2004年1月7日,因擾亂機關單位辦公秩序被治安拘留15日;罪二,2004年5月14日,因擾亂機關單位辦公秩序被治安拘留15日。罪由:2002年至2004年間朱秀連多次在省委省政府機關門口進行圍堵上訪、攔截省領導的座車、擾亂了省機關的正常辦公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3上訪無用。 在莆田大批的上訪者中:有因“控告村官違法遭打擊,以違反計生,不繳罰金為由,被拘留、關押、毒毆”難得伸張的林金典;有因“控告法官絢情枉法和瀆職”氣憤難消的吳元斌;有因“舉報村、鎮干部變賣村財,利用計生受賄”氣憤難消的陳雄京;有“兒子光天化日之下在莆田鬧市被黑幫人打死,夫討公道又遭害”難得伸張的陳淑蘭;有因“丈夫在大街上被黑社會綁架致命而得不到公正處理”的黃妹英……長期以來,莆田有成千上萬冤民奔波在省城、京城之間上告、上訪,為何起不到作用呢?
4欺上瞞下。 莆田許多官員壞事干得太多,但是欺上瞞下有術。如貪官鄭瑞錦自從梧塘鎮長,笏石鎮長、書記,湄洲灣管委會副主任等職位上,撈足錢後,當上市政府副秘書長兼市政府信訪局長以來,更是擅長坑蒙拐騙訪民冤民,精通欺上瞞下之術。為此,競獲得2006年度全國信訪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最近又要升遷為莆田市規劃局局長。
從2002年12月到 2003年2月28日至3月6日,林金典、陳雄京及其他莆田上訪人員二次共計二十余人到北京上訪,被莆田市政府派出的接訪人員接回,並向中央有關部門保證:回來一定依法解決他們的問題!後來據說,中央有關部門電話追查,莆田市信訪局還向中央有關部門謊報上訪人的問題60%都解決問題了!實際上到現在為止,沒有一個上訪人的問題解決。這多年來,莆田冤民上訪的親身體會是,莆田各級貪官欺上瞞下有術!
莆田各級制造大量冤案,禁止含冤民眾上訪、上告。莆田規定:凡參加上訪者交由司法機關嚴重懲處。凡發現赴省、進京上訪抓回、拘留,屢屢上訪者判刑。更惡霸的是,直接雇用黑社會打手對上訪人進行殘無人道的毒打。
莆田各級政府以壓制控告、舉報、上訪為政績。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權謀私、以情代法,比比皆是。莆田司法機關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疑罪重判,不審而判,限制上訴,濫用強制措施和執行權,虐待被監管人,侵犯人權等。
莆田民眾冤案多如牛毛,含冤者成群結隊、接三連三地赴省、進京請求解決,有許多冤案千辛萬苦得到重視,中央批復下文,但到了莆田如同廢紙一般。
苛政猛於虎。面對自已大量制造出來的怨民冤民,莆田市政府不得不每日加派十幾名公安保門,禁止上訪人進入市委、市政府。莆田政府的種種行徑,必將會把有冤無處伸的民眾迫上絕路。
中國之怪,莆田之最!莆田之黑,中國聞名!無處訴冤,罪在舉報?罪在上訪?!
二、福建莆田暴力征地。政府非法征地,釀成東郊11.11慘案,村民受傷40多人,其中重傷17多人,案發後全世界都知曉,至今仍得不到的查處!
●起因 “莆田電業局220kv新度變電所項目”,征用良田30畝。沒有任何合法手續,便於2006年8月25日強行開工。村民無法忍受,8月25日集結起來,現場阻止開工。
●村況 莆田市荔城區新度鎮東郊村人口 873 人,耕地良田380 畝,屬於“糧食自給工程示范片”項目,由省財政廳投資180萬元建設。
●事態 2006年11月11日早上,新度鎮政府依仗權力,在沒有村民參加的情況下,自個兒開工測量。村民與之說理,竟然部分老人小孩被打,聞訊趕來的村民與之講理,後吵起來雙方發生打架。鎮政府竟雇傭百多人社會打手,對村民進行血腥鎮壓,個個手持棍棒,把村民往死裡打,老人、小孩和旁觀者都殘遭毒手。有的被打昏地裡,有的打成腦震蕩送醫院,有骨折的,有屁股開花的,有耳朵斷裂的,有頭破血流的,有全身創傷的,有面目全非的,連79--83歲老太婆、老頭子都不放過。當場受傷人員有40多人,17人送莆田市醫院搶救,其中4人生命垂危,13人重傷。至今花了十多萬元,二個月了還有8人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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