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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要该出手时就出手! 台湾陈水扁的民进党政府,在出现了一系列贪渎腐败大案之后。自知“时不予我”,来了一个“狗急跳墙”,加紧了推进“台独”的步伐。由教育部长赤膊上阵,先公开反对用中国文化之精华--成语,接下来又修改高中历史教科书要完全割断台湾和中国骨肉相连的血脉!
不过说穿了,台独分子就是要按照胡适的观点(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女孩子),像妓院老鸨打扮并调教拐卖来的女孩子的心情一样--恨不得掘了她们的祖坟。要让年轻人彻底忘记自己民族祖宗的辉煌历史,以为自己本来就是一个没有出处、也不用在乎出身“自尊”的“私生子”,转而崇拜像陈水扁那样“可以无耻、不义,却不能无钱”等“有奶就是娘”的信条!
应该看到(其实台独分子已经看到了),这是极其阴险狠毒而却有效的招数。一些人要趁这些涉世不深、人格尚没有完全定型的年轻学子,在最富吸收能力的高中时代,向他们灌输有目的、有计划而特意编造的谎言,利用当年德国的戈培尔总结出来的“谣言重复一千遍就变成真理”的客观经验规律,争取先入为主地、对这样一个绝对错误的认识,坚持长此以往教育下去,最后习惯成自然地、形成“既成事实”的观念。
但是对13亿(大陆)加上两千五百万(台湾)的全体中华民族来说,这却是关乎自己民族切身的长远利益、没有商量余地的重大原则问题。任何个人(如李登辉、陈水扁之流)或小团体(如民进党、台联之类)都无权进行分裂的宣传、更遑论实际的行动。尤其是在大家(两岸)都宣称要迈向选票决定一切的所谓“民主社会”的时代里,这种相对于13亿选民的“少数人说了算”决定,是极其荒唐、如办“家家酒”般不负责任的幼稚行为。就像民主的美国人,会接受夏威夷州的选民投票要求独立般的不可思议;或设想“独立”后的台湾,会接受台北市的选民投票要独立成“台北国”一样,都只是一厢情愿却绝对办不到的“异想天开”!。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台独”历来就是国际反华势力合伙运作下的产物。其目的就是要千方百计地、阻止中华民族真正的崛起和强大。因为世人尽管口头上一味说中国文化“落后”,但是心底下却清楚地意识到,任何一个民族,都绝对不是由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加工出来的、中国人整体的对手。所以针对中国历史的特点,设计出一套极为阴险毒辣的两手策略。那就是首先争取用武力打开中国国门,强行拿走或破坏一切可以让中国富强起来的软、硬条件;或者就是怂恿、鼓励、支持中国人进行包括内战在内的“窝里斗”;总而言之,就是要让中国人,永远没有团结起来、一致对外的条件和可能。这是起码可以用上朔两百年的中国近代史事实来证明的。而毛泽东创建并领导的新中国在他在位的那个年代里,更用事实证明(绝对没有“全盘肯定”的意思),在国际上一味“韬光养晦”“忍辱负重”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只能给人(其实是高等动物)以“软弱可欺”的错觉,反而会得寸进尺、变本加厉起来的。这台湾陈水扁和民进党的表现,以及中国当前面临的一些国际政治和经济的压力事实,就是典型。
对台湾的“台独”问题,我们为什么不能“以其治人之道,还治其人”呢?它既然可以借区区两千来万人的民意支持,我们却有13亿之多的民意支持(起码在这个问题上的支持是有把握的)。它可以利用立法院修宪来进行“法理台独”,我们也可以用“法理制独”呀。比如:
首先由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将“反分裂法”改成“惩治分裂法”,明确规定,“一个中国”是中华民族未来永远不变的“国策”。所以任何宣传鼓吹“台独(或藏独、疆独)”者,都是违法行为,必要时随时可以加以追究。要是付诸行动的,一律以“反革命叛国罪”论处,而且没有时效和地点的限制;同时,授权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对可能的“分裂”事实,随时(注意!是随时而不是马上)可以采取武力制止的行动,来恢复行使国家的主权。
这才是收放自如地,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最有理、有力而又有节的方式。因为按照国际惯例,像国会、议院般的人民代表大会(人大),是没有直接干预或指挥国家领袖决策的约束权力的。所以人大此举等于是开了一张签过名、可以随时兑现的“空白支票”,交给身兼军委主席的国家领导人和决策班子,任由他们自己来审时度势地,以“民意”的名义来便宜行事。这不仅有绝对长期有效的威慑作用,更是让“友邦”不能或不敢表示“惊诧”的做法,否则他们岂不是就得承认,自己也是忽悠大众皇帝的“假民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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