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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养”正解 2006年,一向落寞的诗坛出奇地热闹。年末的时候有“评论家”就此 评论道:这是个好现象,说明大家都开始关注诗歌了,希望这种现象 能持续下去。然后就果真持续下来了。2007年才过了两月,先是某位 诗人在博客上扬言要闭关写作一年,结果刚过八天他就猴急开了,我 推测此诗人大约是金庸小说看多了。紧接着一位据说富婆级的作家 (真不知道这到底算个什么级别?)又在博客上公开,自己欲与一位 落魄诗人签订一年的“包养协议”,以帮助他实现自己的文学理想。
我看到,对于闭关写作的那位,大家都当笑谈一笑了之。对于被包养 的这位,则在嘲笑之余更多了愤怒,无耻!太无耻了!的确,在无数 贪官污吏和暴富者们的不懈努力下,“包养”已成了个让群众们痛恨 万分的词汇。但我觉得这就有点一耙子全打死的嫌疑了,对“包养” 这种事情我们也应该区别对待。
“包养”事件,古已有之,且源远流长。比如孔子他老人家周游列 国,上得了台面的目的是想推销自己的学问,台面之下的目的则是希 望同时能找到个“包养”自己的主儿,以结束自己风餐露宿的苦日 子。结果非常不幸,也非常万幸,没有哪个主儿看得上他的学问,他 又非帅哥或美女,台面上、下的目的就都破灭了,然后他就专心致志 地跑到杏坛为人师去了。当然史上也有比较成功的“包养”事件,比 如旷世奇书《吕氏春秋》与《世说新语》其实就是由一群“被包养 者”完成的。
上面这些“包养”事件中,“包养者”与“被包养者”其实是一种合 作关系,我养你,你给我著书立说,双方各取所需,对社会不但无损 反而有益──我称这种“包养”为市场经济式的“包养”。它并不无 耻,而且值得提倡。大诗人杜甫的名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 寒士俱欢颜!”,其实就是一种欲为“包养者”的心态。由此可见, “包养”还可以是一种高尚的行为呢。
读史论今,回到富婆与诗人的“包养协议”上。首先我忍不住要对这 二位所具有的法制观念拍手叫好。现在是法制社会,即使对“包养” 这种尚处法律边缘的事件也应依法对待,决不能含糊!这是值得我们 每一个人来学习的。如果我们都如他们二位一般认真,则中国离实现 真正的宪政民主不远矣!
其次我们来分析一下,富婆未嫁、诗人未娶,双方“包养”自愿,不 存在包办或强迫。“包养”之后富婆出名、诗人衣食无忧地搞文学( 至于能不能搞成功,那就得看他自己是否真有才华了),双方各取所 需。由此可见这件事既未危害社会也未违反法律,是一种市场经济式 的“包养”,并不无耻。共产党的官吏们用纳税人的钱来搞“包 养”,这才叫无耻!已婚者搞“包养”(俗称包“二奶”或包“二 爷”),这才叫无耻!当然这种传统观念现在也有异议者了,比如性 学家李银河,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至于未婚者用自己的合法 收入搞“包养”,即使目的并不象富婆与诗人那般“高雅”,我觉得 也无可厚非,因为这其中同样存在着市场经济式的平等交易关系,既 未危害社会也未违反法律。“包养”与否那是当事人的权利──“包 养”权!
提到李银河我想起在《自由圣火》看到王人龙君的文章《作家想被人 包养是件可耻的事》。他为论述自己的观点竟然举了王小波的例子。 这可就有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因为当年在李银河赴国外留学 时,王小波曾做过“陪读”。那段时期银河老师担心小波累着,不让 他出去打工,全靠她的奖学金生活。而那段“衣食无忧”的日子也正 是小波创作的高峰期!还有最近频频露面的王朔,在媒体面前坦言自 己现在没钱,住的房子还是徐静蕾给买的。批评者借机说,王朔承认 自己被包养了!“我的钱当年都捐出去了,现在谁退给我我抽 谁!”。这就是王朔,即使被“包养”也要坦坦荡荡。与形同闹剧的 “包养协议”相比,他们就是另一种境界了:不但不无耻,而且高 尚,高尚得让人尊敬。
当然,与市场经济式的“包养”相对应,还存在着另一种“包养”, 那就是极富中国特色的计划经济式的“包养”了。比如咱们的作家协 会,这才是真正的无耻!与这台祸害人间的专政机器相比,富婆和诗 人的“包养协议”不知要高尚多少倍!
民主论坛 上载:[2007-02-09] 修订:[200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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