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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献田其人其事及我们的时代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物权法(草案)》,却在最后时刻遭遇了“难产”,一切都是因为这个似乎很不合时宜的人——北大教授巩献田。事情一下子变得很热闹,有人说他是罪人,有人说他是英雄。争论了近一年,今天官方媒体终于放出消息,这个已被搁置的草案有望在明年3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并表决——不知届时,巩教授是否会将马克思的大腿抱到底呢?
其实我对巩教授这个人还是颇有“好感”的,因为我所修的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教材就是他编写的。按理说学生都应该很痛恨这类课程才是,但我却非常喜欢,因为学这类课程根本就不用劳神动脑子,合着眼哇哇地背就行了。当然也有一点是需要心领神会的,那就是如何才能恰到好处地抱住老马们的大腿,抱的方式、抱的力道、抱的部位等等。这就跟按摩一样难做,不好领会,但有如此专业的巩教授的指导,学起来还是会容易很多的。我不得不说,除了在法学方面,这位法学教授在其他方面真的是,太专业了!
有人认为巩教授如此为之只是想捞点钱,“让所有的中国人知道法学界还有他这么一位兢兢业业的老教授”。巩教授主动驳斥了这种“恶意揣测”,“我自己就是既得利益者”,这封公开信并非为找回利益受损后的平衡。据记者采访,这位在北大教了十几年书的“既得利益者”,生活并不宽绰,每月工资“能拿到5000块钱就很不错了。”有一年的津贴评级,他被降至副教授一级,“就是少了500块,也没什么”。然而,较之法律圈内的一些教授,巩教授5000元的月收入显得颇为微薄。当被记者问到为何在1997年《法理学三论》之后,近10年来再没著作出版时,他隐隐道出经济上的原因:“从2000年起要付22万元房款,手中也没太多钱,现在出书需要自己投钱的,没几万块钱不行。”……巩教授告诉记者,2000年前后他的法理课程差点被取消,在他力争之下才保住。但一位上过该门课的学生在BBS上分析道:“被逼上老巩课的研究生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投其所好,考虑的是现实利益,比如学分,尤其是提交论文时观点必须政治正确,再多加一些吹捧的华丽辞藻,那拿高分是没有问题的;后者就是很有个性的人了,正面交锋,当场辩论,愤而出走!”……早年留学南斯拉夫。他自嘲道,有人说他僵化、保守、古板,教的那套东西过时了。尽管如此,去年他还让他的博士生做了一项研究,统计分析改革开放到2005年某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引用马克思主义著作的情况。(整理自网络采访稿)
据说当年在改革开放如火如荼的时期,时任上海市长的小江为取悦于老邓,曾率先拿这个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说事。结果却适得其反,在“不管黑猫还是白猫,只要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邓小平那里碰了一鼻子灰。他老人家亲自批示,这个问题“暂不讨论”。邓小平是个聪明人啊,他知道共产党现在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呢。今天同学们也会为拿到学分而去听老巩一干人的课,“提交论文时观点必须政治正确,再多加一些吹捧的华丽辞藻”。我想即使那些“愤而出走”之人,在学分面前也肯定是暂时个性不起来的。所以我们都是聪明人,唯独巩教授不是聪明人。我还看到一些法学家在驳斥巩教授的观点时,旁征博引地论证物权法不但不违背社会主义精神,而且恰恰是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的,是以马列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我就觉得这事情特别好玩。
有左派人物撰文支持巩教授的“英雄壮举”,大意是说,在这个资本主义腐朽思想迅速渗透的危机时代,我们欣喜地看到一些像巩教授这样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主动站出来捍卫社会主义事业……我想起前段时间,确实还有个叫刘忠德的前文化部长站出来大放厥词的。“历史会证明,马克思主义是对的,共产主义在全世界迟早会代替资本主义。我们给下一代的崇高和忘我的精神太少了”云云。当时我在评论文章中写道,“这种维护信仰的精神在专制社会中是助纣为虐,在民主社会中则是权力制衡的根基。在民主社会中,刘忠德这种人充当着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反对党!不知刘老有没有想过,如果他发表这通言论时的身份是一个民主社会中的不同政见者,还会在网上招来这么多冷嘲热讽吗?大家还会把这当成笑谈吗?”
上面这段话当然也适用于刘老的阶级弟兄,巩老。老头们坚持着自己的信仰、立场与原则,这种坚持显然与新生代“红小兵”们的坚持迥然不同。在后者眼里只有利益没有立场,他们是真正的不知廉耻的既得利益者。“红小兵”们也心知肚明,姓“资”还是姓“社”现在根本就不是个问题。但他们自知自己没有邓小平的胆识与影响力,也不敢更不想把这层关乎自己利益与小命的窗户纸捅破,所以当有这么个较真的老头硬拿它来说事的时候,他们也就不得不心存忌惮,把它当个“事”说一说。当巩教授被千夫所指的时候,当智者与人民千呼万唤的时候,当御用法学家们论证出“物权法不但不违背社会主义精神,而且恰恰是是维护社会主义制度,是以马列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时候,物权法的通过也就顺理成章了。而“巩老上书”事件则只是这整个过程中,一个有趣的小插曲而已。
所以我说巩献田教授并非不合时宜,而是“生不逢时”啊!他不是罪人,也不是英雄,他只是这么个人而已。余世存先生在一篇文章中写道:“按我国执政党的论述,改革开放的历史是我国上下同心抛弃极左路线的历史。历史学家们都以为这一历史是重新接回鸦片战争以来现代转型的历史,是回归世界和人类文明主流的历史。李慎之先生、余英时先生等中外大家都论述过‘总体性社会’的发条松动之后的历史进程,将是完成现代转型的历史。”巩献田这个人其实就是“总体性社会”(即毛共极权时代)的“遗老”。新生代“红小兵”们则是在当今“后总体性社会”时期里,扭扭捏捏地掌着权的“遗少”(或者说是后极权时代的极权者)。“遗老遗少”们导演的这场物权法风波,其实就是“发条松动”所必然发出的震响。从另一方面讲,它更反衬出了“遗老遗少”们的这个“遗”字。
余世存先生这篇文章的题目是《我生有事愿无穷——关于“七六年”生人》,他接下来写道:“这一代人出生之际,正是神一样的毛泽东去世前后,是‘总体性社会’的发条松动、‘党天下’解体之际,因此,并不理性地猜测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在于终结‘总体性社会’、彻底告别极左或专制路线、完成现代转型,也许仍是有道理的……任何一代人,在社会进化的历史里,如果不能主动地创造或幸运地遭遇历史性事件,那么,他们的代际意识、代际效用、代际使命很难现身。”宽泛地说,这场物权法风波难道就不是个历史性事件吗?还有那持续一整年的打狗风潮。我们确实看到在驳斥巩献田的人中,年轻人的声音虽还无法跟贺卫方、季卫东等资深法学家们一样理性与深邃,但却是更加响亮与彻底的。在维护自己的养狗权的时候,年轻人并非刻意地就做出了件惊动海内外的事情来。
我们期待着有人能站出来,捅破这层扭扭捏捏的窗户纸,把这个“暂不讨论”的问题彻底解决掉,将巩献田一干扭捏作态的“遗老遗少”们清扫进历史的垃圾堆里。而这也许确实是需要一群人甚至一代人,来完成的历史使命。“我生有事愿无穷”。“遗老遗少”们的革命先导曾在黑暗年代大声疾呼:“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而这也是我欲对这群兴风作浪之人呼喊的。
2006年12月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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