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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社会秩序必须破除政治专制》
吕洪来:《重建社会秩序必须破除政治专制》
《新的思维重建社会秩序——孙立平访谈录》是一篇非常有建设性思想的文章,但是很遗憾的是作者没有将文章的思想和观点完整的的展开,这可能与作者所处的环境有关,对于读者来说一方面理解作者所处环境,另一方面对于这样一篇立意新颖深刻的文章没有能够完整充分的表达出思想主题而深感惋惜。
一、稳定是被动的,秩序则是主动的;稳定是静态的,秩序则是动态的;稳定往往是与活力矛盾的,而秩序则是与活力兼容的。可以说,在新的发展阶段上,用新的思维重建社会秩序是社会建设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 在美国攻打伊拉克的时候,曾经有几百万人上街反对布什的政策,但没有人会认为美国要天下大乱了。为什么我们在和平时期,几十个农民工讨要被拖欠的工资,就会被看作是不稳定因素?关键是我们的制度容纳冲突的能力太低。因此,增强制度容纳冲突的能力,应当是我们制度建设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容。
对于目前已经处于不可治理状态的问题,首先要使其进入可治理状态。怎么进入可治理状态?关键是基础制度或基础秩序的建设。一个社会的基础制度出了问题,社会的秩序就无法保障。可以说,我们现在许多问题的症结也就在这里。
文章在总体上的确让读者感受到是一种新的思维模式,遗憾的是作者一直到文章的最后也没有说明重建的社会秩序的性质和基础,因此也就让人无法感受到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秩序。
中国社会是一个政治专制社会,专制社会存在的本身就必须用政治压力来维系,不打破政治上的专制,如何能够重新建立一种新的社会秩序?
二、作者说:“在利益时代,利益矛盾、利益冲突、利益博弈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在现代社会中,社会矛盾和冲突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我们应当认识到,基于利益的冲突是理性的冲突,是可以用谈判、妥协、讨价还价的方式解决的,演变成足以导致大规模社会动荡的因素是很少的。因此,我们的任务不是要消灭这种现象,而是要为这种现象的发生设立规则,要为这种问题的解决提供制度化的方法。好的制度不是消灭冲突,而是能够容纳冲突和用制度化的方式解决冲突”
作者的这种设想本身是非常的理想化的方案,问题是专制社会本身就是一个非正常的社会,一切正常的社会现象在专制制度下都会变的不正常,一切理性的社会冲突在专制社会都会演变成非理性的社会冲突,一个很小的社会矛盾都可能引发大规模的社会动荡!这是由专制社会的政治性质所决定的!
专制集权社会是一个高压社会,它容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方式就是不断的增加政治压力。随着社会矛盾增多、随着社会冲突加大,它就必须用更大的政治压力去容纳这些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结果只能是社会的政治压力越来越大。
如果一个社会能够容纳冲突和用制度化的方式解决冲突,能够将利益矛盾、利益冲突、利益博弈视为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可以用谈判、妥协、讨价还价的方式加以解决,这么一个理性化的社会只能在民主制度下才有可能存在!
专制社会就是社会的基础制度出现了问题。专制社会制度下存在的社会问题,在解决社会基础制度问题之前是不可能得到解决的。专制社会制度本身不可能以制度内容纳的方式来解决它自身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它只能以制度内的压力来压制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因为任何不增加政治压力的制度性容纳,就意味着专制社会制度自身的爆炸!
三、作者认为:“我们应当防止将一般的社会矛盾与威胁稳定的政治社会危机混为一谈”
问题是这在处于政治高压下的专制度下是不可能做到的。
专制制度由于其本身就是一个政治高压社会,因此一切社会矛盾和冲突,不论其规模大小和性质如何,如果不采取压制的方法,都有可能引发社会整体性的爆发效应,都有可能引起社会矛盾的总爆发。因此专制社会的一切社会矛盾和问题,不论规模大小和具体性质,都是和政治稳定密切相关的,即使是一般的社会利益矛盾如果压制不住,也一定会影响到社会政治的稳定,引发社会政治危机,因此也就必然会和社会的政治稳定紧密相关。
专制社会制度本身就是在不断的制造新的社会矛盾,就是在不断的制造新的社会冲突,否则它就不是专制社会了。专制社会本身就是在不断的积累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为专制制度的消亡不断的积累和创造条件。
要实现专制社会的秩序重建,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建立民主自由法制的社会新秩序!
四、作者说:“在现实中,人们往往有意无意将社会的利益冲突其与社会动荡相联系,地方政府也往往要求将这类社会冲突消灭在萌芽状态。”
“政府对此类事件的敏感,往往高于事件本身所具有的政治含义和敏感性。”
其实问题恰恰相反,在这里专制统治者头脑是清楚的,他们自己充分的认识到了这些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对他们统治制度所构成的潜在威胁,认识到了这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严重性,应当说他们更知道怎样的去处理和解决这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问题是他们的制度本身决定了他们不能那么做,他们只能选择将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消灭在萌芽状态,即使他们知道这样做本身不过是在掩盖矛盾,压制冲突,他们也只能选择这样的方式,否则的话他们就必须放弃专制制度,而这对于他们来说,确实万万不可能的。
专制社会中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解决和释放,即社会的容纳,实际上就是要逐步的放弃专制和独裁,逐步的加大社会的民主与自由度。
五、作者提出以“中央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解决暗箱操作为政治改革的突破口”
这个建议不可取!什么政务公开、信息公开?这不过是花架子和表面文章,是当局的政治秀!没有公民的参政,没有公民的监政,谁能保证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不会流于形式?又用什么来防止“暗箱操作”?如果执政者真的要推行政治体制改革,真心要实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真想解决暗箱操作,只要真正兑现宪法中,中国公民的参政权和监政权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解决中国公民的参政权和监政权是解决当今中国一切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基础!
六、作者认为“现在中国的一些腐败行为已经是天不知地不知,只有你知我知,怎么去发现?”
这个判断是没有道理的,问题是恰恰相反!
现在腐败问题是既存在着隐秘化,更趋向公开化,在特定的范围和圈子内腐败是公开的秘密!
之所以很难发现、很难解决,绝对不是因为腐败太隐秘,而是因为现在的这种政治制度本身就是产生腐败的温床和根源!在现行制度下的反腐败,不过是大腐败反小腐败,越反越腐败!根治中国的腐败问题,最关键的是解决中国社会的政治制度问题,只有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和法制社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社会的腐败问题!
七、作者认为“目前我们社会中的某些问题已经处于不可治理状态”
这个判断非常正确!切中了中国社会问题的要害,但是应当说明的是造成中国社会问题已经处于不可治理状态的根本原因,绝对不是因为问题本身越来越复杂,而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制度和方法越来越迂腐越来越落后!
八、作者指出“我们的反腐败措施并不比西方国家更为粗疏,相反,有的甚至更为复杂和严密。但问题在于就是不起作用”
这绝对是事实!是中国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的症结之一,虽然这只是一种现象,问题在于作者指出的这种社会现象证明了一个最为重要的结论:就是没有比社会制度和措施本身不起作用,更能证明中国社会问题的根本症结就是政治制度问题!
(lvhonglai@gmail.com)
附:
新的思维重建社会秩序——孙立平访谈录
笑蜀 孙立平
稳定是被动的,秩序则是主动的;稳定是静态的,秩序则是动态的;稳定往往是与活力矛盾的,而秩序则是与活力兼容的。可以说,在新的发展阶段上,用新的思维重建社会秩序是社会建设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
■在美国攻打伊拉克的时候,曾经有几百万人上街反对布什的政策,但没有人会认为美国要天下大乱了。为什么我们在和平时期,几十个农民工讨要被拖欠的工资,就会被看作是不稳定因素?关键是我们的制度容纳冲突的能力太低。因此,增强制度容纳冲突的能力,应当是我们制度建设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容。
■过去我们说一件事情隐秘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但现在的一些腐败行为已经是天不知地不知,只有你知我知,怎么去发现?所以解决这个问题的基础没了,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我们每年都放狠话,叫加大打击力度,但在基础已经不存在的情况下,你加大打击力度有什么用?
■对于目前已经处于不可治理状态的问题,首先要使其进入可治理状态。怎么进入可治理状态?关键是基础制度或基础秩序的建设。一个社会的基础制度出了问题,社会的秩序就无法保障。可以说,我们现在许多问题的症结也就在这里。
如何看待目前中国社会的冲突与矛盾
南方周末:一个客观的现实是,社会矛盾确实在增多,有人将现在称之为矛盾多发期,是以这些事实作为支撑的,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孙立平:近些年来,由于贫富差别、腐败、征地拆迁、失业下岗、劳工权益等引起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在不断增加,有的还有激化的趋势,这都是不容否认的事实。甚至一些改革措施,比如教育、医疗、国企改制等方面的改革,也在引起新的矛盾。但问题是,面对矛盾和冲突,是用传统稳定思维把问题捂住,还是通过制度创新为规范和解决这些问题创造制度性条件。
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对社会矛盾和冲突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定位。最近几年的社会矛盾和冲突中,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工权益,往往是主要原因,它们基本都是因利益问题而引起的,或者说是利益冲突与利益矛盾。大约5年前我提出过一个判断,中国已进入利益博弈时代,这是我们理解上述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的基本背景。现在我们讲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什么是人民内部矛盾?大体可以说,敌我矛盾是政治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利益矛盾。而现在我们将其作为群体性事件加以防范和处理的,有相当一部分是正常的利益博弈。当我们将这些利益博弈消灭在萌芽状态时,正常的利益博弈中断了,能及早暴露社会问题的机制被消灭了,结果是问题的进一步严重化。试想,如果农民工在工资拖欠的问题上有和企业的正常博弈,有表达利益要求的制度化途径,如果农民工的抗议不是被消灭在萌芽状态,何至于问题积累到前一段的程度?何至于要总理出面为农民工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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