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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春被判挑战公众道德良知

    2006年5月25日,孔子故里,寒风萧瑟。
   
    此日,在山东临邑县法院庄严的国徽下,曾在一年多时间里多次检举“下跪副市长”李信的举报人李玉春被一审裁定“犯有窝藏罪”、“属情节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消息一出,举众哗然。

   
   
    无独有偶:
   
    河北省唐山市原新区物价局副局长李瑞芳,因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原新区政府一名领导和新区劳动局一名领导的经济问题,遭到打击报复,被冤判有期徒刑6个月。
   
    而同是河北的举报人刘晓灵,因为举报一个全国人大代表,并牵涉到前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程维高,被以“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在监狱里度过了792天之后,直到程维高被“双开”才被“宣布无罪释放”。
   
    李玉春的命运与上述二人有着类似的相同之处,不同的是前两者均“熬出了头”,得到“昭雪”,李玉春的牢狱之苦刚刚开始,结果未卜。
   
    一个副厅级的副市长当着相机痛苦涕零,甚至屈膝下跪,让既让国人“开了眼”,也让海外友邦开了“洋眼”,其“丢丑”行为且不说养尊处优的为官者为之震惊羞辱,单就平头百姓,也难以承受下跪之重。经过网络和媒体一年多不间断的热炒,下跪副市长的事件已远远超过了事件本身。
   
    然而,即使全中国的人都在“盯”着,一个巴掌大的县区级法院照样判了李玉春的刑,而且一判就是5年。而下跪的副市长李信,据说被有关部门认为有“立功”表现。
   
    于是笔者想到了关汉卿笔下的窦娥,想到了那一句哭词:“为善的受贫穷命更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初次听到这句唱曲,笔者的鼻涕眼泪立即就流了出来,一个无助的弱女子,哭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那声声的哀怨,绝望的悲凄,至今久久难以忘怀,我可怜的父老兄妹哟。
   
    中国的老百姓,信奉“民不与官斗”:有着半口粮,就不反皇上;不逼到万不得已,无路可走,很难想象到处烧香磕头的小民会变成矢志不渝的“举报大户”、“上访专家”。有人曾说,上访举报是条“不归路”,举报人的腰里都会装着一封遗书,很多时候,被举报的没倒,自己先倒了;被举报的倒了,自己也要脱层皮,不家破人亡也要搞个残疾。
   
    即使如此,我们仍然看见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各部委的信访办里挤满了人,每天、每时都人多为患。也会看见,在21世纪的中国,拦车高喊“青天大老爷作主”下跪的老人妇孺比比皆是,似乎古代拦轿喊冤的事例日夜轮回,恒古不变。
   
    谁来救赎你,我可怜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
   
    举报人李瑞芳说,从2000年9月30日他发出第一封举报信开始,直到他于2001年6月被抓,前后9个月的时间里,他向中央、省、市有关单位一共寄出了150多封署名举报信,但很多举报信最后都落到了被举报人手里。
   
    已近知天命的刘晓灵被冤入狱没有哭,在监狱里苦熬792天后被施放的那一刻,他热泪横流:“10年了,没人能查出问题,如果中央不查这个案子,我这辈子就冤枉到底了”。
   
    举报下跪副市长的李玉春,一年间,先后向山东省人大、山东省政协、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纪委、济宁市委、济宁市政府、济宁市人大、济宁市公安局、济宁市检察院、济宁市纪委举报。随后举报升级,李玉春大量向国家纪检、信访、公安、司法等部门举报,同时大量向媒体反映举报。虽然收到举报的单位和媒体不下上千家,但均石沉大海,甚至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做好了最终也没播出来。
   
    举报过程中,临邑县公安局的一个副局长亲口对李玉春的姐姐说:“不要再和李信作对了,你们老百姓能对付得过当官的吗?”。举报两年间,李玉春的母亲心脏不堪重负去世,李玉春的弟弟被逮捕入狱,李玉春的兄嫂被李信收买与其反目成仇,李玉春散尽几十万家财,受尽殴打折磨和追杀,被迫走上“亡命天涯举报路”,其后又被捕入狱,获刑5年……
   
    李玉春有幸,得幸识于天不怕地不怕的李新德,凭着李新德的“中国舆论监督网”的一篇网文、几张照片,下跪副市长终成众矢之的,最终被绳之以法。但“中国舆论监督网”却从此惹祸上身,网站被封了又开,开了又封。
   
    李玉春不幸,不幸于尽管国人万众瞩目,强大的舆论声援还是未能使她幸免于牢狱之灾。
   
    与死在举报路上的相比,这已是不幸之万幸。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只做好事,莫问前程”、“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是中华民族之古训,几千年以来,中华民族在祖宗的戒言下,修身治国平天下,繁衍生息,朝代更替,虽世事变迁,人言已旧,但精神犹存。
   
    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民族,都有着自己的民族文化和价值观,中华民族历来都不缺乏思想者之说,儒道法三教、墨纵横等九流,虽各有千秋,但其要义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歌颂真善美,鞭挞假丑恶”,主张赋公于民,赋理于众,天道不可违。
   
    法制社会,崇尚以法治国,然而,法制的最高境界,在于治法于民而还于民,最终不治而大治,这其中,须辅之以礼义仁爱教化,教之以公平、公正之法则、伦理是非之标准,无论以儒治国还是以法治国,莫能例外。
   
    是非曲直,自有公断。从法律角度,李玉春被受争议的“窝藏罪”使其判刑“罪有应得”,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这罪是否判的过重了些?从伦理角度,李玉春举报贪官李信有功,是理应被奖赏的对象,然而一年间,其上访投诉单位尽千家,无人受理,无人过问,没有慰藉,只有冷言冷语和数不尽的追杀……
   
    在李信落马,众多媒体报道披露的情况下,李玉春一度让人们“天真的”以为她终于“熬出了头”,然而5月25日的一纸宣判,便将那基于美好愿景的想象击的粉碎。
   
    李玉春一案牵动着国人的心,翘动着公众良心的基石,也挑战着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良知。在此,笔者对着自己的照片宣誓:好人有好报,只做好事,莫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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