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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浪总编陈彤的公开信

   

   

    致新浪总编陈彤的公开信

   陈彤先生

   

   作为新浪六年的老用户,我先表表在新浪的经历:2001年——2004年5月在新浪论坛发表的文章大约有十万字;也曾是新浪聊天室的热心人;新浪是我电脑设定的首页;使用新浪博客也有一年多时间。新浪论坛和聊天室,我已多年不再涉足,因为我找到了更好的地方。之所以这样说明,只想证明一个事实:新浪新闻和博客是中国大陆最出色的,但也是全球最滥的网络媒体。说新浪出色,是因为中国读者别无选择,新浪是鸡群里的鸭子;说新浪最滥,是因为新浪作为新兴媒体,拒绝并抛弃了人类的普世价值之一——言论自由,施行鸵鸟政策,并毫无底线地顺从意识形态,抛弃了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社会责任伦理。

   国家宪法保障言论自由,虽然因言治罪仍是悬在人们头顶的一柄利剑,但是把言论自由当作可有可无的调料,并将言论自由的内涵一味地缩小、肢解,甚至扭曲,某种程度上,新浪扮演了一个卑劣的同谋者角色。新浪在言论尺度上的自觉和自律,不但嘲弄、局限着自己,也是反人类文明、反民主潮流的可耻行为。

   新浪是上市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为全体股东盈利,是新浪团队的应有之为,这方面新浪可能值得人们尊重。但我要提醒你,作为上市的媒体公司,仅有商业道德是不够的,新浪企业的核心价值不能自绝于普世价值,并自设藩篱,对不同言论党同伐异。我想你也了解雅虎公司背弃商业道德,出卖用户电子邮件资料,导致两名中国记者被分判10年重刑的极为恶劣卑鄙的两个个案。我没兴趣猜测新浪作为媒体是如何运作的,我不妨仅从个人经验给你提供一个个案。

   粗略统计,一年多来,我个人新浪博客被你删掉的文章近20篇,具体篇目我不一一列举。我仅拿出几个例证:

   

    《中国人为什么不较真》

    《社会民主化的三阶段性——兼论“高智晟现象”》

    《唐山大地震的真实画面》

    《中国记者的黑色2006年》

    《沉痛悼念包遵信先生》

    《周末半日游:品书 品色 品活人 品死人》

    ……

   这些文字都是本人在线原创,大约两、三万字,未留底稿。被你删掉以后,我多次去信索要原文,一次都未接到回信。你发送的删贴说明与你的职业操守背道而驰,非常让我遗憾。

   我在媒体有10年从业经历,了解大陆新闻界的潜规则。如果说新浪删掉本人其它文章基本能够理解,那么最近的一篇休闲日记竟然被你删除,你是不是把新浪当作你的私家花园、把博客用户都当作你的丫鬟,想怎么弄就怎么弄?

   新浪博客给新浪创造了巨额广告利润,他们得到什么?我记得你曾说过如此的话:新浪研发博客先后投入了数千万银子。潜台词似说用户免费使用博客是要感谢新浪的。按你的荒唐逻辑,试问报刊社、出版社购买海德堡等高新印刷设备投入,就该不给作者付酬?新浪正在做出给博客变相付酬的努力,值得赞赏,但比起博客带给新浪源源不断的广告收入,这种“我的2008”排名奖励方法远远不够。

   利益是双向的,尊重也是相互的。但没有博客用户就没有新浪的繁荣和部分盈利,这是常识。至少你要懂得对博客用户要永远怀抱一颗虔诚的感恩之心。在法律前提下,为博客提供高质量服务,并不断拓展言论自由空间,而不是疯狂打压、删除,那么新浪和你就是媒体英雄,千万博客、中国人都会记得你。

   我不想掩饰自己的愤怒。我把这封公开信先贴在这里,当然你用你的“权力”可以再次删掉。我不期望得到你的公开答复,如能启发你反思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良知,我的目的基本达到。

   最后我要求你把本人被删除的文章,发送到博客草稿箱或如下邮箱。

   

    祝公祺!

   

    新浪用户:刘水

    E-mail:szliushui@gmail.com

    2007年11月6日

   

   …………………………………………………………………………………………

   

   刘水先生,您好!

   

    真诚地说声抱歉。

    其他的,我不知道该表达点什么。

    该到草稿箱的,应该到草稿箱;如果有误删除的,请李彤恢复。

    希望加强联系,一直以来,我觉得像您的支持是我们的最大动力。

   

   

   致

   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Mr.Hou Xiaoqiang 侯小强    houxiaoqiang@staff.sina.com.cn

   新浪网-副总编辑

   Deupty Editor in Chief

   

   电话:(8610)-82628888-5239 136011492##

   传真:(8610)-6252242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19层 

   

   …………………………………………………………………………………………

   

   侯小强先生:你好!

   

   谢谢你的代答!

   让我纳闷的为什么不是陈彤先生亲自回信。我也不明白你信中的观点是代表个人的还是陈先生的,甚或新浪的观点,尽管我不想做动机猜测。

   你显然回避了我的重点质询:即新浪的言论尺度是什么?有没有可以公开的具体的条例规定?我写《致新浪总编陈彤的公开信》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出于与新浪探讨的目的。或许在你(你们)看来,中国从无言论自由,傻瓜都知道,你刘水不是有病故意找茬吧。其实在我们生存的这个社会,常识性的、权利性的东西都被潜规则替代。每个人都受益于潜规则,但又被潜规则所加害。网络媒体是全球化的高新技术带给中国人的最好礼物,不再被专制制度主宰的传统媒体舆论所误导和欺骗。新兴媒体需要一些理想主义、自由主义和英雄主义色彩的知识精英来导引,让媒体回归到它的原貌——社会公器。新浪或者说中国大陆的网络媒体,不缺经营型人才,盈利已不成问题,缺乏的恰是敢于突破言论禁锢的猛士。

   媒体的竞争,最终在于独家、快捷的新闻,以及言论的开放度和包容度方面,而不单纯在于技术方面。我认为新浪在新闻和言论空间都有拓展余地,而这些拓展不至于受到来自政治和行政的打压和惩罚。新浪博客显然是从吸引眼球(邀纳各类明星)出发而构建博客理念,只要能够吸引眼球(点击率决定着广告收入),任何恶俗的垃圾都能出现在博客首页。不能否认,这招初步是成功的,但也是非常危险的。在迎合普通大众的同时,媒体品位不能丧失。

   最后,请在博客恢复我致陈彤的公开信。我不清楚信中提及的李彤是何人。我博客的许多在线写的文字,永远被新浪删除了,不能不说非常遗憾。我为文的原则是文责自负,曾因政治原因多次入狱,对文字狱体验极为深刻。

   罗嗦了许多。

   

   2007年11月9日

   

   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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